一种用于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561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1),所述壳体(1)为长方形壳体,所述壳体(1)通过支架固定在驾驶室内;

处理器(2),所述处理器(2)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

定位模块(3),所述定位模块(3)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所述定位模块(3)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

计费模块(4),所述计费模块(4)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所述计费模块(4)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所述计费模块(4)还连接有里程计数器和时间计数器;

显示模块(5),所述显示模块(5)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外表面,所述显示模块(5)与所述处理器(2)、所述计费模块(4)连接;

按键模块(6),所述按键模块(6)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外表面,所述按键模块(6)设置在所述显示模块(5)的下方,所述按键模块(6)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

打印模块(7),所述打印模块(7)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内部上方,所述打印模块(7)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

通信模块(8),所述通信模块(8)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内部,所述通信模块(8)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

支付模块(9),所述支付模块(9)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1)外部的刷卡支付模块(901)和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部的在线支付模块(902);

信誉评价模块(10),所述信誉评价模块(10)设置在所述壳体(1)的外表面,所述信誉评价模块(10)与所述处理器(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线支付模块(902)为网银支付模块、支付宝支付模块、财付通支付模块、微信支付模块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誉评价模块(10)包括信誉评价按钮(1001)和信誉显示装置(100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2)为嵌入式ARM处理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印模块(7)为微型打印机,所述打印模块(7)包括通讯接口(701)、驱动电路(702)及打印头(70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招车系统的收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块(5)为LED液晶显示器,所述显示模块(5)用于显示乘客此次乘坐的公里数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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