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5449阅读:4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接口,尤其涉及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



背景技术:

计算机的板卡上设置有多种接口,其中内存条与板卡之间的接口的结构最为简单,仅通过两个插板将内存条固定,同时为了避免内存条滑落,需要将插板之间的距离做的略小于内存条的插脚处的厚度,使内存条与板卡之间采用过盈配合,但是采用这种配合,会使插板与板卡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如果插拔内存条的次数过多,则可能出现连接不牢固的情况,使内存条与板卡之间出现接触不良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包括底板和插板,两个所述插板对称设置在所述底板上,且与所述底板垂直,所述插板的内侧面设置有接触片,所述接口还包括连杆、固定板、限位装置和回力弹簧,两个所述固定板分别固定设置在两个所述插板的两侧,所述插板的下端设置有滑块,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供所述滑块滑动的滑槽,所述连杆设置在所述固定板与所述插板之间,且通过转轴与所述固定板和所述插板可转动连接,所述限位装置的上端与所述连杆固定连接,所述限位装置的下端与设置在所述底板上的卡槽卡合,所述回力弹簧的上端与所述连杆固定连接,所述回力弹簧的下端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

具体地,所述连杆包括第一连杆、第二连杆和连接轴,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与所述固定板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二端通过所述连接轴与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一端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二端与所述插板可转动连接,多个所述回力弹簧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的下侧面固定连接。

具体地,所述限位装置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弧形弹性杆,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上端与所述连接轴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中段之间设置有间隙,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下端设置有倒三角形的卡棱,所述卡槽内设置有与所述卡棱适配的卡口。

优选地,两个所述弧形弹性杆的中段之间水平设置有复位弹簧。

具体地,两个所述插板之间的间隙最小时,所述连杆的长度等于所述插板与所述固定板之间的距离。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使插板可以沿底板滑动,使其在安装内存条时,可以增大两个插板之间的距离,便于内存条的插入,然后通过连杆和限位装置固定插板,不需要内存条与插板之间通过过盈配合固定,增加的板卡的使用寿命,同时便于内存条的插拔。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包括底板2、插板1、连杆、固定板4、限位装置和回力弹簧14,两个插板1对称设置在底板2上,且与底板2垂直,插板1的内侧面设置有接触片3,两个固定板4分别固定设置在两个插板1的两侧,插板1的下端设置有滑块5,底板2上设置有供滑块5滑动的滑槽6,连杆设置在固定板4与插板1之间,且通过转轴与固定板4和插板1可转动连接,限位装置的上端与连杆固定连接,限位装置的下端与设置在底板2上的卡槽7卡合,连杆包括第一连杆11、第二连杆13和连接轴12,第一连杆11的第一端与固定板4可转动连接,第一连杆11的第二端通过连接轴12与第二连杆13的第一端可转动连接,第二连杆13的第二端与插板1可转动连接,多个回力弹簧14分别与第一连杆11和第二连杆13的下侧面固定连接,限位装置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弧形弹性杆15,弧形弹性杆15的上端与连接轴12固定连接,两个弧形弹性杆15的下端固定连接,弧形弹性杆15的中段之间设置有间隙,弧形弹性杆15的下端设置有倒三角形的卡棱8,卡槽7内设置有与卡棱8适配的卡口9,两个弧形弹性杆15的中段之间水平设置有复位弹簧10,两个插板1之间的间隙最小时,连杆的长度等于插板1与固定板4之间的距离。

本实用新型一种计算机板卡接口的工作原理如下:

在需要安装时,将第一连杆11和第二连杆13之间的连接轴12向上提起,使得两个插板1向外侧滑动,从而使得插板1之间的距离大于内存条的厚度,将内存条置于两个插板1之间后,对连接轴12施加向下的作用力,使得两个插板1均向内侧移动,并使第一连杆11和第二连杆13水平,此时回力弹簧14处于压缩状态,从而将内存条固定,并且将限位装置的下端与卡槽7固定,复位弹簧10辅助将两个弧形杆的终端撑开,限定插板1的滑动。

在需要拆卸时,用手挤压两个弧形弹性杆15的中段,使得两个弧形弹性杆15靠近,并使得弧形弹性杆15的下端的卡棱8与卡口9脱离,从而使得限位转轴的下端与卡槽7脱离,连杆在回力弹簧14的作用下,使得第一连杆11和第二连杆13向上移动,从而带动插板1向外侧滑动,便于内存条从插槽中拆除。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技术变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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