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3093阅读:102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属于显示屏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的计算机上均设有显示屏装置,但是现在的显示屏过分强调其分辨率以及散热性能,忽视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因此现在市面上的计算机显示屏大多大同小异,不具有很好的市场价值;另外,在使用计算机时,往往显示屏需要来回进行调整角度,由于显示显示屏底部的固定座设计较为简单,在具体调节时,往往调节角度较小,使用较为不方便;另一方面,在正常使用时,若突然停电,这时计算机将会处于关机状态,由于文件没有保存,经常会出现丢失的情况,因此损失较为惨重,并且,现在的计算机显示屏必须需要连接外接电源才能够进行使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调节方便,且能够携带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包括显示屏本体、支撑件和底座,所述支撑件安装在底座上,所述支撑件内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顶部设有输出轴,转动杆的一端安装在输出轴上,所述转动杆的另一端设有升降杆,所述升降杆上设有驱动装置,显示屏本体通过驱动装置安装在升降杆上,所述底座内还设有蓄电池,所述底座上设有操控按钮。

进一步地,所述操控按钮包括升降开关按钮和旋转开关按钮。

进一步地,所述驱动装置、电动机和蓄电池电性连接操控按钮。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机为三相异步电动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包括升降杆、驱动装置、转动杆、支撑件、电动机、蓄电池和操控开关;1.在电动机的作用下能够使输出轴进行转动,从而带动转动杆进行转动,因此位于转动杆一端的升降杆将以输出轴为圆心做圆周运动,因此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所面对使用者的角度,在驱动装置的作用下能够带动显示屏本体在升降杆上进行上下升降,因此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在升降杆上的高度,从而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的工作高度,因此调节更加方便;

2.在转移或者携带显示屏本体时,通过底座内的蓄电池能够对显示屏本体进行供电,因此更加人性化,在正常使用时,即使出现断电的情况,蓄电池能够对显示屏本体以及计算机整体进行供电,因此不会出现文件丢失的情况。

3.该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设计新颖,调节方便,且能够携带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内蓄电池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显示屏本体、2-支撑件、3-底座、4-蓄电池、5-操控按钮、6-升降杆、7-驱动装置、8-输出轴、9-转动杆、10-电动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包括显示屏本体1、支撑件2和底座3,支撑件2安装在底座3上,支撑件2内设有电动机10,电动机10的顶部设有输出轴8,转动杆9的一端安装在输出轴8上,转动杆9的另一端设有升降杆6,升降杆6上设有驱动装置7,显示屏本体1通过驱动装置7安装在升降杆6上,底座3内还设有蓄电池4,底座3上设有操控按钮5。

操控按钮5包括升降开关按钮和旋转开关按钮,驱动装置7、电动机10和蓄电池4电性连接操控按钮5,电动机10为三相异步电动机,在使用时,在需要进行调节显示屏本体1的位置时候,通过按动操控按钮5上的升降开关按钮和旋转开关按钮能够控制电动机10以及驱动装置7进行工作,在电动机10的作用下能够使输出轴8进行转动,从而带动转动杆9进行转动,因此位于转动杆9一端的升降杆6将为以输出轴8为圆心做圆周运动,因此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1所面对使用者的角度,在驱动装置7的作用下能够带动显示屏本体1在升降杆6上进行上下升降,因此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1在升降杆6上的高度,从而能够调整显示屏本体1的工作高度,在转移或者携带显示屏本体1时,因此能够控制底座3内的蓄电池4对显示屏本体1进行供电,因此更加人性化,在正常使用时,即使出现断电的情况,蓄电池4能够对显示屏本体1以及计算机整体进行供电,因此不会出现文件丢失的情况,该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屏设计新颖,调节方便,且能够携带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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