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51209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疗服务系统,具体涉及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



背景技术:

远程会诊是通过现代化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通信网将病人的病例资料包括心电图、x线、ct、mr、超声、病理等影像资料进行远距离传输交流,同时专家与异地的医生以及病人对患者医学影像资料进行协同分析和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指导确定治疗方案,实现医学资源、专家资源、技术设备资源和医学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共享,大大节省医疗开支,提高医疗水平,尤其对缩小城乡差异,提高边远地区医疗水平,降低病人医疗费用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地域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广泛,层次各不相同,同时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使得大量患者无法获得相应的服务。一方面大医院人满为患,优质的医疗资源大量在处理轻度的初级疾病;另一方面边缘的城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所却门庭落雀,遇到急症重症,也无法进行及时有效地救治。因此远程会诊治疗交流在当今现实中有迫切的需求,解决此项技术难题势在必行。现有技术中的远程会诊没有对整个会诊过程进行记录的设备,大多采用纸笔记录,不方便整理以及日后查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的远程会诊没有对整个会诊过程进行记录的设备,大多采用纸笔记录,不方便整理以及日后查询,目的在于提供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能够实现对会诊整个过程进行自动记录,便于查询,为日后诊疗提供有效参考。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包括第一会诊终端、第二会诊终端、第三会诊终端、信息采集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

所述第一会诊终端为专家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以及在会诊过程中记录会诊要点信息;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调取信息采集终端存储的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会诊专家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会诊专家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

所述第二会诊终端为当前主治医师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主治医师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以及在会诊过程中记录会诊要点信息;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调取信息采集终端(4)存储的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主治医师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主治医师个人信息、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主治医师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

所述第三会诊终端为患者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患者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所述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患者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

所述信息采集终端用于采集并存储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

所述数据处理中心用于接收并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会诊专家记录会诊要点信息、会诊专家发言信息、主治医师个人信息、主治医师记录会诊要点信息、主治医师发言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

优选地,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包括:第一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会诊专家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会诊专家发言信息;第二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主治医师个人信息、主治医师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主治医师发言信息;第三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

优选地,所述信息采集终端与院内心电采集器、显微动态视频采集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镜动态视频采集器、腔镜下动态视频采集器、超声采集器、基因采集器、体温采集器、脉搏采集器、血压采集器想、血氧采集器、患者照片采集器和患者病灶创伤部位视频采集器相连接获取体检信息。

优选地,所述第三会诊终端还包括可移动摄像装置,所述可移动摄像装置用于拍摄患者当前病灶部位并将拍摄信息传送至第一会诊终端和第二会诊终端的显示模块显示给会诊专家和主治医师、以及传送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存储。

优选地,所述可以动摄像头包括底座、可弯曲定型金属管、吸盘和无线摄像头,所述可弯曲定型金属管的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设有磁性吸盘,所述无线摄像头通过磁性固定板固定在磁性吸盘上。

优选地,所述会诊专家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科室、职称和联系方式,所述主治医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科室、职称和联系方式,所述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现有技术中的远程会诊没有对整个会诊过程进行记录的设备,大多采用纸笔记录,不方便整理以及日后查询,目的在于提供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能够实现对会诊整个过程进行自动记录,便于查询,为日后诊疗提供有效参考。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可移动摄像装置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1-第一会诊终端,2-第二会诊终端,3-第三会诊终端,4-信息采集终端,5-数据处理中心,6-底座,7-可弯曲定型金属管,8-磁性吸盘,9-无线摄像头,10-磁性固定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实时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包括第一会诊终端1、第二会诊终端2、第三会诊终端3、信息采集终端4和数据处理中心5;

所述第一会诊终端1为专家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以及在会诊过程中记录会诊要点信息;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调取信息采集终端4存储的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会诊专家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会诊专家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5;

所述第二会诊终端2为当前主治医师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主治医师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以及在会诊过程中记录会诊要点信息;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调取信息采集终端4存储的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主治医师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主治医师个人信息、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主治医师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5;

所述第三会诊终端3为患者会诊终端,包括输入模块、显示模块、即时视频通讯模块、语音记录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输入模块用于患者会诊初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确认会诊;所述即时视频通讯模块用于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进行实时视频通讯;所述语音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患者发言信息;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并同时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5;

所述信息采集终端4用于采集并存储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

所述数据处理中心5用于接收并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会诊专家记录会诊要点信息、会诊专家发言信息、主治医师个人信息、主治医师记录会诊要点信息、主治医师发言信息、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

所述数据处理中心5包括:第一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会诊专家个人信息、会诊专家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会诊专家发言信息;第二存储模块,用于存储主治医师个人信息、主治医师记录会诊要点信息和主治医师发言信息;第三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患者个人信息和患者发言信息。

所述信息采集终端4与院内心电采集器、显微动态视频采集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镜动态视频采集器、腔镜下动态视频采集器、超声采集器、基因采集器、体温采集器、脉搏采集器、血压采集器想、血氧采集器、患者照片采集器和患者病灶创伤部位视频采集器相连接获取体检信息。

所述会诊专家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科室、职称和联系方式,所述主治医师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科室、职称和联系方式,所述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

会诊开始前,会诊专家、主治医师和患者同时到达指定位置,分别通过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和确认会诊;会诊开始后会诊专家和主治医师分别通过第一会诊终端和第二会诊终端调取信息采集终端的患者个人信息、病例信息和各项体检数据,同时会诊专家和主治医师通过即时视频通讯进行在线交流。

实施例2

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如图2所示,所述第三会诊终端3还包括可移动摄像装置,所述可移动摄像装置用于拍摄患者当前病灶部位并将拍摄信息传送至第一会诊终端1和第二会诊终端2的显示模块显示给会诊专家和主治医师、以及传送至数据处理中心5进行存储。

所述可以动摄像头包括底座6、可弯曲定型金属管7、吸盘8和无线摄像头9,所述可弯曲定型金属管7的一端固定在底座6上、另一端设有磁性吸盘8,所述无线摄像头9通过磁性固定板10固定在磁性吸盘8上,方便患者移动摄像装置、通过扭转可弯曲定型金属管7调整无线摄像头9的朝向,从而向会诊专家和主治医师现场同步展示病灶部位。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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