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关于评价方法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政务数据开放程度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政府部门在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采集和储存了大量数据,开放政府数据有利于全社会更广泛、更高效地利用数据创造经济社会价值。开放政府数据,即指可以由任何人自由、免费地访问、获取、使用和分享政府数据。政府数据的开放,不但能帮助政府提高自身透明度并提升治理能力和效率,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创新的重要推力。
自2009年起,美国(data.gov)和英国(data.gov.uk)相继上线了国家开放数据平台网站,加拿大、法国、挪威、肯尼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也建立起了政府开放数据平台,开启了全球开放政府数据的浪潮。中国的上海、北京作为最早开展开放数据工作的地方政府,自2011年起便开始了相应可行性调研、政策制定和平台建设。自上海市于2012年6月首先上线试运行“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之后,其他地方如北京、佛山南海、武汉等也陆续推出了开放数据平台网站。”
面对政府委办局的信息化程度差异、数据源多样性等特点,建立一套标准的数据开放程度评价方法,来量化政府机关单位的政务数据公开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评价大数据开放程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构建数据清单:针对各部门或机构具体的数据现状,形成数据开放清单,并向全社会进行发布。对发布的数据开放清单,需要对尚不具备条件开放的数据,应该告知向满足开放标准而进行改造的时间计划,让社会对政府滚动开放数据具有预期;
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目标体系,比如将数据从按主题划分、按行业划分、按服务划分、按数据资源的形态划分等多种形式,并建立数据的元数据管理。让不同的用户群体可以更方便、准确的了解数据内涵,才能更好的让数据发挥更大的价值,包括如下对数据资源按照主题和行业进行划分的情况:
建立数据更新的长效机制:建立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与各部门建立长期高效的数据更新机制,从数据更新频率上保障数据更新的即时性;
数据完整性:政务资源目录体系上的所有公共数据都是可获得的(涉及隐私、安全和特别限制的数据除外);
一手的:数据是从源头采集到的,而不是被整合或修改过的;
及时的: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发布数据,保证数据的价值;
可获得性:数据是可获得的,并尽可能扩大用户范围和用途种类;
可机器处理的:数据拥有合理的结构,允许机器自动处理;
非歧视性的:数据对所有人都可用,无登记要求;
非私人的:数据是可获得的,无任何实体有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力;
无须授权:数据不受版权、专利、商标或贸易保密规则的约束(涉及隐私、安全和特别限制的除外)。
采用本方法的政务数据开放程度评价方法,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数据规则架构体系,适宜于一种自动化、智能化的数据采集与分析评价方法及系统的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程度高、便于数据分析的机器处理,可提高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评价体系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在此,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步骤1、评价一个政府单位的委办局的数据开放程度,该单位的数据发布平台是否具备为第一步;
步骤2、在数据发布平台上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同时通过数据资源清单对数据进行实时或定时收集;
步骤3、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考核评价,主要的考核指标包括:即时性、完整性、一手的、可获得性、可机读性、非歧视性、非私人性、无须授权,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