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70574发布日期:2018-08-14 17:55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各样轻便的交通工具比如电动车、自行车,平衡车等越来越受人们的喜好,这些交通工具可有效解决短途代步的问题,但因这些交通工具比较容易被偷盗,一旦被偷盗之后,很难追寻其下落,导致很多失主只能无奈的抱怨,却也无可奈何,而偷盗者却可逍遥法外,从而滋生越来越多的偷盗者,偷盗案件频繁发生,不仅玷污了社会风气,还使人们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如何在交通工具被偷盗后追寻其下落,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可有效对被偷盗后的遗失物进行追寻的方法和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S2、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S3、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

S4、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

优选的,所述步骤S1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所述步骤S2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5、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控制所述遗失物输出提醒信息,和/或,控制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输出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当前使用者不同于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6、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禁止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相符合时,允许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7、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获取并适时跟踪所述遗失物的当前所处的地理位置并发送至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

优选的,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8、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

优选的,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9、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10、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所述遗失物上显示联系电话,和/或,将所述遗失物的丢失信息发布至失物招领平台,当所述遗失物被归还至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后,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向所述遗失物指定关联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所有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3 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11、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优选的,在所述步骤S4 中:

使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有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依次进行保存,并同时保存下每次不同的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保存时间和/或指纹保存的地理位置。

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其包括:

第一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第二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指纹识别模块,包括指纹识别装置,所述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

指纹保存模块,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的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

优选的,上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指纹比对模块,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

优选的,上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指纹比对模块,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

优选的,上述装置还包括:登记备案模块,用于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从而使得该遗失物被陌生人(当前使用者)取走后可及时对该陌生人的指纹进行保存,已便于后续追寻使用,对找回该遗失物提供信息支持和证据。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三;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四;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五;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六;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的流程图之七;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五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六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七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八的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优选的,所述步骤S1中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S2、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优选的,所述步骤S2中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S3、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

S4、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

上述方法使得该遗失物被陌生人(当前使用者)取走后可及时对该陌生人的指纹进行保存,已便于后续追寻使用,对找回该遗失物提供信息支持和证据。

为了使得遗失物在被偷盗之后能及时发出提醒,优选的,如图2所示,所述方法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5、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控制所述遗失物输出提醒信息,比如“您的指纹信息已经发给主人,如果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请离开我!”,和/或,控制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输出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当前使用者不同于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所示提醒信息可以通过文字输出或语音输出的方式进行提醒。

这里,步骤S5只需在所述步骤S3之后即可,其可以选择在步骤S3与步骤S4之间,也可以选择在步骤S4之后。

为了对遗失物进行有效处理,优选的,如图3所示,所述方法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6、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禁止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这样,当遗失物为手机或电脑等时,当前使用者无法对其进行操作,确保信息安全,当遗失物为交通工具时,则当前使用者不容易对其进行转移,为追寻其下落留下更多时间。

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相符合时,允许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这里,步骤S6只需在所述步骤S3之后即可,其可以选择在步骤S3与步骤S4之间,也可以选择在步骤S4之后。

在遗失物丢失后,为了能及时跟踪遗失物的具体地理位置,优选的,如图4所示,所述方法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7、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获取并适时跟踪所述遗失物的当前所处的地理位置并发送至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

这里,步骤S7只需在所述步骤S3之后即可,其可以选择在步骤S3与步骤S4之间,也可以选择在步骤S4之后。

为了能够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优选的,如图5所示,所述方法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8、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从而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

或者,为了能够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也可以是如图6所示的,所述方法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9、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从而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

在遗失物被人拾得后,为了方便拾到者归还遗失物,优选的,如图10所示,所述方法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10、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所述遗失物上显示联系电话,和/或,将所述遗失物的丢失信息发布至失物招领平台,当所述遗失物被归还至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后,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向所述遗失物指定关联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所有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

这里,步骤S10只需在所述步骤S3之后即可,其可以选择在步骤S3与步骤S4之间,也可以选择在步骤S4之后。

优选的,所述方法在所述步骤S3 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包括以下步骤:

S11、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通过登记备案,公安系统可通过小偷的指纹调出与该小偷指纹关联的遗失物,可针对该遗失物对小偷进行盘问查询该遗失物的下落,一旦有遗失物的下落即可及时通知失主,从而可十分方便快捷地将遗失物归还失主。

此外,由于遗失物遗失后可能会经多人转手,优选的,上述方法的所述步骤S4 中,进一步包括:

使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有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依次进行保存,并同时保存下每次不同的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保存时间和/或指纹保存的地理位置。这样,可全面、有效地对遗失物进行追踪。

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的提供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装置,如图8所示,图8绘示了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一的框图,其包括:

第一采集模块10,用于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第二采集模块20,用于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指纹识别模块30,包括指纹识别装置,所述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指纹识别装置可以设置多个并分布在遗失物上容易被使用者接触的部位;

指纹保存模块40,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的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这里优选的,指纹保存模块40可使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有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依次进行保存,并同时保存下每次不同的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保存时间和/或指纹保存的地理位置。

上述追寻装置使得该遗失物被陌生人(当前使用者)取走后可及时对该陌生人的指纹进行保存,已便于后续追寻使用,对找回该遗失物提供信息支持和证据。

优选的,所述第一采集模块10和第二采集模块20分别包括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对应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和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二:

为了使得遗失物在被偷盗之后能及时发出提醒,如图9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提醒模块50,用于控制所述遗失物输出提醒信息,比如“您的指纹信息已经发给主人,如果您没有经过主人允许,请离开我!”等,和/或,控制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输出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当前使用者不同于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所示提醒信息可以通过文字输出或语音输出的方式进行提醒。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三:

为了对遗失物进行有效处理,如图10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禁止使用模块60,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禁止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这样,当遗失物为手机或电脑等时,当前使用者无法对其进行操作,确保信息安全,当遗失物为交通工具时,则当前使用者不容易对其进行转移,为追寻其下落留下更多时间。

允许使用模块70,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相符合时,允许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四:

在遗失物丢失后,为了能及时跟踪遗失物的具体地理位置,如图11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位置跟踪模块80,用于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获取并适时跟踪所述遗失物的当前所处的地理位置并发送至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五:

为了能够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第一指纹比对模块90,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从而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六:

或者,为了能够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也可以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第二指纹比对模块100,用于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从而快速找出当前使用者的身份。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七:

在遗失物被人拾得后,为了方便拾到者归还遗失物,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拾得处理模块110,用于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所述遗失物上显示联系电话,和/或,将所述遗失物的丢失信息发布至失物招领平台,当所述遗失物被归还至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后,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向所述遗失物指定关联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所有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

追寻装置的实施例八:

为了进一步方便快捷地追寻遗失物,如图15所示,本实施例的追寻装置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登记备案模块120,用于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通过登记备案,公安系统可通过小偷的指纹调出与该小偷指纹关联的遗失物,可针对该遗失物对小偷进行盘问查询该遗失物的下落,一旦有遗失物的下落即可及时通知失主,从而可十分方便快捷地将遗失物归还失主。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追寻装置的实施例一至实施例八之间可根据需要进行合并、组合,比如,可以将追寻装置设置为包括实施例一至实施例八中的全部特征模块。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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