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政策法规分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
背景技术:
其中政策法规的更新速度相对较快,且内部比较多,每次新的政策法规与上一次发布的旧政策法规存在很多的相同点,因此在解读新的政策法规时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对比和分析新旧政策法规的不同点,耗时耗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利用建模比较模块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然后采用一定的打分制度来判定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修改程度,辅助解读政策法规的人来理解和分析政策法规,大大的提高了政策法规解读的效率,同事也降低了政策法规的解读难度。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包括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与建模比较模块连接,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连接。
进一步,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其用于基于政策法规发布系统中采集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所述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其用于存储所有已经发布的政策法规,并储存和分类。
进一步,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其用于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采集到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内储存的时间最近的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将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作为基稿,然后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逐条进行对比,并生成新的文本,用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为基稿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已修改的形式标准上,并且留下修改痕迹且重点标注。
进一步,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其用于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分析,分析修改部分的多少、删除部分的多少、新增部分的多少来判定修改程度。
进一步,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中,将一处修改部分判定为0.5-1分,将一处删除部分判定为1-3分,将一处新增部分判定为3-6分,最后根据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打分,根据分数的多少来判定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修改程度。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所述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利用建模比较模块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然后采用一定的打分制度来判定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修改程度,辅助解读政策法规的人来理解和分析政策法规,大大的提高了政策法规解读的效率,同事也降低了政策法规的解读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所示,本发明所述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包括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与建模比较模块连接,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连接。
进一步,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其用于基于政策法规发布系统中采集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所述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其用于存储所有已经发布的政策法规,并储存和分类。
进一步,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其用于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采集到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内储存的时间最近的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将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作为基稿,然后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逐条进行对比,并生成新的文本,用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为基稿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已修改的形式标准上,并且留下修改痕迹且重点标注。
进一步,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其用于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分析,分析修改部分的多少、删除部分的多少、新增部分的多少来判定修改程度。
进一步,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中,将一处修改部分判定为0.5-1分,将一处删除部分判定为1-3分,将一处新增部分判定为3-6分,最后根据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打分,根据分数的多少来判定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修改程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1.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与建模比较模块连接,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和比较结果分析模块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其用于基于政策法规发布系统中采集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其用于存储所有已经发布的政策法规,并储存和分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建模比较模块,其用于新政策法规采集模块采集到的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和旧政策法规储存模块内储存的时间最近的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将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作为基稿,然后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逐条进行对比,并生成新的文本,用上一次发布的政策法规为基稿将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已修改的形式标准上,并且留下修改痕迹且重点标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其用于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分析,分析修改部分的多少、删除部分的多少、新增部分的多少来判定修改程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政策法规自动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结果分析模块中,将一处修改部分判定为0.5-1分,将一处删除部分判定为1-3分,将一处新增部分判定为3-6分,最后根据建模比较模块生成的伴有修改痕迹的新旧政策法规对比文稿进行打分,根据分数的多少来判定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修改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