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9741351发布日期:2020-01-18 05:15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数字资产交易所有别于传统金融的股证券、期指交易市场,由于全球流通的特性,导致很多数字资产盘面无法有标准的锚定市场价格,而且,数字资产的产生除了通过区块链进行公开发行外,还有私募、众筹等环节,所以数字资产在交易所的流通量也是非恒定值。

目前,在数字资产交易所中,整体流动性过低的中小盘面的数字资产存在易被大资金急速拉盘或砸盘的现象,进而导致数字资产盘面价格不稳定,不同类型的数字资产在盘面上也容易出现价格差异过大的异常波动。而数字资产盘面价格的不稳定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对于数字资产市场的准确判断,如果用户根据错误的判断结果进行数字资产的交易,很可能会导致用户损失大量的数字资产。

所以,如何使得用户对数字资产市场有准确地判断,进而保证用户的资产安全,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及系统,以解决目前用户对数字资产市场没有准确地判断,导致用户数字资产流失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包括:

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的步骤,包括: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限价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是否超过限价阈值;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大于或者等于限价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所述限价处置是指限制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在指定价格区间内进行交易。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的步骤,包括: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熔断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是否超过熔断阈值;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熔断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所述熔断处置是指限制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产生新的交易订单。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的步骤,包括: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小于限价阈值,则解除所述限价处置。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的步骤,包括:

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小于熔断阈值,则解除所述熔断处置。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中的存在关闭交易状态的数字资产,则将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从当前等级下降到最低等级,所述关闭交易状态是指数字资产不能进行充值和/或提取的操作。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装置,包括:

交易对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

处置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

处置解除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置模块还包括:

第一比较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限价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是否超过限价阈值;

限价处置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大于或者等于限价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所述限价处置是指限制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在指定价格区间内进行交易。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所述处置模块还包括:

第二比较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熔断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是否超过熔断阈值;

熔断处置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熔断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所述熔断处置是指限制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产生新的交易订单。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所述限价处置单元还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小于限价阈值,则解除所述限价处置。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所述熔断处置单元还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小于熔断阈值,则解除所述熔断处置。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等级判断单元,用于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中的存在关闭交易状态的数字资产,则将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从当前等级下降到最低等级,所述关闭交易状态是指数字资产不能进行充值和/或提取的操作。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系统,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和系统。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首先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然后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是否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在处置之后,再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是否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如果满足,则解除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针对不用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建立不同的处置策略和不同的处置方法,为用户提供准确地数字资产交易操作,保障用户资产的安全,避免用户在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价格出现异常时,无法正常判断而造成的数字资产流失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案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的流程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的流程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包括:

s101,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例如a-b,那么类型为a的数字资产为目标数字资产,即用户想要兑换的数字资产,类型为b的数字资产为待交易数字资产,即为用户所持有的数字资产,用交易对a-b进行交易时,是用数字资产b兑换数字资产a。在数字资产交易所中存在了很多这种数字资产交易对,每一个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交易价格和成交量等交易信息都会显示在交易所的盘面上。本申请实施例中为检测交易所盘面的交易是否异常,在本步骤中需要获得的是全部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信息,以保证掌握的信息准确。

另外,本申请中将数字资产交易对分为4个等级,分别是i级、ii级、iii级和iv级,i为最高等级,iv为最低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配置不同的处置策略。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针对i级、ii级和iii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采用限价处置策略,针对iv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采用熔断处置策略。

本申请实施例中i级数字资产交易对为符合合约交易的交易对,这里的合约交易是指数字资产交易所内部的一种交易策略;ii级数字资产交易对为未符合合约交易,却符合杠杆交易的交易对,其中杠杆交易,就是利用小额的资金来进行数倍于原始金额的投资,以期望获取相对投资标的物波动的数倍收益率抑或亏损的交易方式;iii级数字资产交易对为未符合合约交易和杠杆交易,但是该交易对内盘x日总交易量占外盘指数x日总交易量的份额小于或者等于y%并且外盘指数大于或者等于z个交易所有该交易对的外盘指数,其中x和z均为大于零的数值,y为0-100的数值;iv级数字资产交易对为未符合合约交易和杠杆交易,但是该交易对内盘x日总交易量占外盘指数x日总交易量的份额大于y%或者外盘指数小于或者等于z个交易所有该交易对的外盘指数,其中x和z均为大于零的数值,y为0-100的数值。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在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处置之前,还要更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具体过程如下:

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中的存在关闭交易状态的数字资产,则将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从当前等级下降到最低等级,所述关闭交易状态是指数字资产不能进行充值和/或提取的操作。例如,数字资产交易对a-b的初始等级为i级,但是其中数字资产a或者b或者二者都不能进行充值或者提取的操作,则该数字资产交易对应该从当前的i级降级为iv级,这时应该采用熔断处置策略对该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判断。

但是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被降级后,其中的处于关闭交易状态的数字资产又恢复了正常的交易状态,则应该将该数字资产交易对恢复为之前的等级。

上述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等级的更新过程需要根据预设的时间周期进行,例如设定为每周一的00:00:00进行,具体的更新时间本申请实施例中不作限定。

s102,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如上所述,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为i级、ii级或iii级的交易对,则采用限价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进行判断,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为iv级交易对,则采用熔断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进行判断。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根据如下步骤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

s201,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限价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是否超过限价阈值。其中,限价阈值的计算是一个标准价格偏差率的计算过程,标准偏差率是每1秒计算一次,而内盘外盘价格偏差比对为1分钟进行一次。

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可以直接计算还可以分别计算内盘偏差率和外盘偏差率,再分别判断内盘价格偏差率和外盘价格偏差率是否超过限价阈值。例如:在进行内或者外盘价格偏差率计算时,首先要获得关于内盘或者外盘中所有交易对的信息,然后将与本次计算数字资产a-b的交易对无关的但又包括a的交易对的价格折算成与b有关的价格,然后利用a-b交易对的价格和折算后的相关交易对的价格,进行内盘或者外盘的价格偏差率,其价格偏差率=(外盘指数价格-折算后价格)/外盘指数价格或者(内盘价格-折算后价格)/内盘价格。其中,计算折算后的价格需要保留小数点后4位。另外,还可以直接计算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外盘指数价格-内盘价格)/外盘指数价格。

例如,当数字资产a在交易所内盘有两个a-b和a-c交易对,其中a/b=0.000351,c/b=0.027717,a/c=0.012707,标准偏差率为5.5%,其中a、b和c分别表示数字资产a、b和c的价格,则a/c进行b折算后的价格为(a/c)*(c/b)=0.0003521,通过交叉比对得出内盘价格偏差率=0.000351-0.0003521/0.000351=-0.003133903133903约0.3%<5.5%,则内盘不进行限价处置。其中,内盘价格时间超过1分钟,价格视为无效,外盘价格时间超过2分钟,价格视为无效。

当内和外盘同时触发了限价处置,先执行限价处置的是内盘,因为内盘的优先级大于外盘。

s202,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大于或者等于限价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所述限价处置是指限制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在指定价格区间内进行交易。

限价处置是进行用户下单限制的行为,即限制高买低卖的行为,其中用户的挂单价格不高于或者低于内盘或者外盘指数最新成交价的1±m%,这里的1±m%为限价策略的价格期间,m为0-100的数值,在限价处置时对交易所盘面上的旧挂单不处理,限制该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市价交易。

上述价格区间每进行一次价格对比可能就要进行一次改变,价格对比的情况适用于内外盘,当内盘或者外盘的数字资产本次锚定价格与上次锚定价格之间的容忍率小于或者等于1%时,才触发外盘或者外盘按照新的价格区间进行限价处置,例如,当前买单挂单价格小于外盘指数的110%,外盘指数价格为10,则价格区间为小于11,而当触发限价处置后,买单挂单价格小于外盘指数的110%,外盘指数价格为11,则新的价格区间为小于12.1,此时,旧价格区间与新价格区间的容忍率小于1%,即11±1%小于12,则外盘按照新的价格区间触发限价处置。具体的容忍率的方式计算为:|(当前价格-新价格)/当前价格|,前述内容中当前外盘指数价格可以理解为外盘的当前价格。

s203,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小于限价阈值,则解除所述限价处置。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根据如下步骤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

s301,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熔断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是否超过熔断阈值。

涨跌幅值为累计涨幅值或者累计跌幅值,累计涨跌幅判断前,需先判断当前交易对的20秒内17笔交易是涨幅还是跌幅,需要判断最高价与最低价节点的先后,如果最高价比最低价先,为跌,反之,为涨。具体的计算方式为:20秒累计涨幅:(17笔交易最高价-17笔交易最低价)/17笔交易最低价格,累计涨幅:(最高价格-最低价格)/最低价格;20秒累计跌幅:(17笔交易最高价格-17笔交易最低价格)/17笔交易最高价格,累计跌幅:(最高价格-最低价格)/最高价格。比较其累计跌幅,两个计算同时进行,计算保留小数点后4位。

s302,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熔断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所述熔断处置是指限制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产生新的交易订单。本申请实施例中熔断处置具体指禁止用户的新挂单进行交易,允许用户自主撤单并且在产生熔断处置时向用户发送通知。

s303,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小于熔断阈值,则解除所述熔断处置。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在计算外盘价格时,还要引入交易所权重值的计算,按照该交易对前20名交易所所占的交易量计算其权重,该交易所的权重n=ny/(n1+n2....+n20),n1、n2……n20分别表示20个交易所中该交易对的交易量,ny表示20个交易所中任一个交易所的该交易对的交易量。

例如:某交易对在交易所a的交易量为1000,在交易所b的交易量为2000,在交易所c的交易量为500,则交易所a的权重a=1000/(1000+2000+500)=0.28,交易所b的权重b=2000/(1000+2000+500)=0.57,交易所c的权重c=500/(1000+2000+500)=0.14。

在计算该交易对的外盘价格时,需要引入交易所的各个权重值,获取更加准确的价格值,具体的价格为n1w1+n2w2+……+niwi,ni为任一个交易所的权重,wi为任一个交易所该交易对的价格。权重的引入可以确认每一个交易所该交易对价格的可信度及重要程度,避免取到偏差过大的错误价格导致盘面异常。

s103,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具体的,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判断熔断处置是否超过30分钟,如果超过30分钟,则自动解除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熔断处置,本申请实施例中的30分钟也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交易所内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可见,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能够针对不用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建立不同的处置策略和不同的处置方法,为用户提供准确地数字资产交易操作,保障用户资产的安全,避免用户在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价格出现异常时,无法正常判断而造成的数字资产流失的问题。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4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装置,包括:

交易对获取模块41,用于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处置模块42,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处置解除模块43,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

其中,所述处置模块还包括:第一比较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限价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是否超过限价阈值;限价处置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大于或者等于限价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所述限价处置是指限制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在指定价格区间内进行交易。

所述处置模块还包括:第二比较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处置策略为熔断策略,则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是否超过熔断阈值;熔断处置单元,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大于或者等于熔断阈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熔断处置,所述熔断处置是指限制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产生新的交易订单。

所述限价处置单元还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内外盘价格偏差率小于限价阈值,则解除所述限价处置。

所述熔断处置单元还用于: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涨跌幅值小于熔断阈值,则解除所述熔断处置。

所述装置还包括:等级判断单元,用于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中的存在关闭交易状态的数字资产,则将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等级从当前等级下降到最低等级,所述关闭交易状态是指数字资产不能进行充值和/或提取的操作。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系统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系统,包括处理器51和存储器52;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是指目标数字资产与待交易数字资产组成的交易对;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所述处置策略用于规定不同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对应的不同的处置条件;如果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则解除对所述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监测方法、装置和系统。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首先获取数字资产交易所内数字资产交易对;然后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是否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如果数字资产交易对的价格条件满足其对应的处置策略的价格要求,则对数字资产交易对进行限价处置或者熔断处置;在处置之后,再判断数字资产交易对是否满足解除处置条件,如果满足,则解除对数字资产交易对的处置。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针对不用等级的数字资产交易对建立不同的处置策略和不同的处置方法,为用户提供准确地数字资产交易操作,保障用户资产的安全,避免用户在数字资产交易所盘面价格出现异常时,无法正常判断而造成的数字资产流失的问题。

本申请可用于众多通用或专用的计算系统环境或配置中。例如:个人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手持设备或便携式设备、平板型设备、多处理器系统、基于微处理器的系统、置顶盒、可编程的消费电子设备、网络pc、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包括以上任何系统或设备的分布式计算环境等等。

本申请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申请,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申请后,将容易想到本申请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申请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申请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申请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申请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应当理解的是,本申请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申请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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