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9741308发布日期:2020-01-18 05:15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软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当前,线上购物模式为大众带来了便捷的购物渠道,也暴露出了明显短板,线上商品的展示图片与视频不具备可视性、可听性、可触性、可感性、可用性等直观属性,不够实物展示来得真实,导致线上购物存在大量的退货与换货行为,造成时间与成本的浪费,用户体验度不高,体验式消费的需求将成为阻碍传统线上电商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硬伤”。由此产生了线下体验、线上服务及现代物流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但,当前“新零售”模式的运用主要为网购平台运营企业对用户消费行为数据挖掘,获得热销商品信息后网购平台运营企业自己从厂商进货后放入实体店展示销售,而极大多数的线上卖家还是没有找到可以发挥“新零售”效益的渠道。线上卖家自己建立实体体验店来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式消费场景的成本风险大,且在需要展示的商品较少的情况下去开设实体体验店更不划算。

综上所述,目前极大多数的线上卖家没有找到能够提供真实场景和良好购物体验的现实路径,没有找到可以发挥“新零售”效益的渠道,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痛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通过共享的商品展示位使线上卖家能提供真实场景和良好购物体验的现实路径,帮助线上卖家完成商业模式升级获得更多收益,使“新零售”效益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业务端输入并发布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用户端获取并显示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

步骤二,用户端选取商品展示区、输入商品展示信息、支付商品展示费生成订单,业务端获取订单通知;线上卖家将商品寄送至商品展示区;

步骤三,当商品展示区收到商品后将商品及商品信息进行实体陈列展示,业务端确认订单成交,用户端获取成交反馈;

步骤四,在商品展示区,消费者使用网购客户端对商品识别码进行识别进入商品购买页,完成线下体验线上订购。

在步骤一中,所述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展示区的地点、类型、面积、形象、展示位数量、展示位价格、适合展示的商品类型。

在步骤二中,用户端选取商品展示区,之后还包括一个步骤:用户端显示商品展示区详细信息,所述详细信息主要包括:押金信息、已展示的商品信息、已展示商品的剩余展示时间、商品展示位剩余数量。

在步骤二中,用户端输入商品展示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展示时间。

在步骤二中,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之前还包括一个步骤:用户端根据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展示位价格及输入的商品展示时间显示价格。

在步骤二中,所述订单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展示时间、收款金额。

在步骤三中,业务端确认订单,之前还包括一个步骤:业务端上传商品被陈列展示的现场照片。

在步骤三中,所述成交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被陈列展示的现场照片、商品展示时间、付款金额。

进一步的,用户端还包括商品展示的续费,所述续费包括以下步骤:当商品剩余展示时间不满30日时用户端进行续费通知;用户端点击续费通知,输入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用户端根据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显示价格;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完成续费操作;业务端获取续费反馈,所述续费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付款金额。

进一步的,用户端还包括商品展示的预约,所述预约包括以下步骤:当用户端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商品展示位剩余数量为0时,用户端根据所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已展示商品的剩余展示时间显示可预约时间;用户端输入商品展示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预约的商品展示时间;用户端根据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展示位价格及预约的商品展示时间显示价格;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生成订单,完成预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系统,该系统包含:业务端、用户端、后台服务端、商品展示区;

所述业务端,其特征在于:

发送单元:发送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发送成交信息;

接收单元:获取商品展示订单信息、获取续费反馈信息;

所述用户端,其特征在于:

发送单元:发送商品展示订单信息;

接收单元:获取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获取成交反馈信息;

所述后台服务端,其特征在于:用于业务端、用户端之间信息数据的交互与存储;

所述商品展示区,其特征在于:用于将线上卖家的商品及商品信息进行实体陈列展示,使消费者能体验商品并通过商品信息进行线上订购;设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展示柜;设立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广场、住宅区、超市、学校、医院、火车地铁站等。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不仅解决了线上卖家开设实体体验店的商铺租金、营业执照、人员成本、经营风险、耗时耗力等各种问题,帮助线上卖家找到可以提供真实场景和良好购物体验的现实路径,也方便了商品展示位的共建共享,更为共享者带来了收益,利用大众资源的力量促进“新零售”的发展,推进体验式网购消费场景的建设,增加网购消费者的体验度,使网购平台运营企业及线上卖家能更加充分的发挥“新零售”效益,实现商品展示位共享者与线上卖家的双赢。

对于线上卖家而言,不仅可以方便的利用大众共享的商品展示位资源,还可以根据商品的用途于与类型针对性的选择商品展示区的地点位置使商品在线下获得精准性的展示与推广,商品同时入驻多个共享的商品展示区能获得多个地点的展示推广,使线上卖家低成本的获得线下连锁效益,完成商业模式升级,使商品获得更多潜在的首购与复购率,还能测试商品的市场反映。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

图1为本实施列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参考图1,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业务端输入并发布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用户端获取并显示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

具体的,共享者通过业务端输入并发布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获取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所述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展示区的地点、类型、面积、形象、展示位数量、展示位价格、适合展示的商品类型;

步骤二,用户端选取商品展示区、输入商品展示信息、支付商品展示费生成订单,业务端获取订单通知;线上卖家将商品寄送至商品展示区;

具体的,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选取共享的商品展示区;输入商品展示信息,所述信息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商品识别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展示时间;用户端根据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展示位价格及输入的商品展示时间显示价格;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生成订单,业务端获取订单通知,所述订单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展示时间、收款金额;线上卖家支付商品展示费之后将商品以物流的方式寄送至选取的商品展示区;

步骤三,当商品展示区收到商品后将商品及商品信息进行实体陈列展示,业务端确认订单成交,用户端获取成交反馈;

具体的,当商品展示区收到商品后将商品与对应的商品信息及商品识别码在商品展示区陈列展示,并将商品陈列展示的现场照片通过业务端上传后确认订单成交;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获得成交反馈,所述成交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商品被陈列展示的现场照片、商品展示时间、付款金额;所述商品识别码主要以二维码的形式呈现,消费者使用对应的网购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进入商品购买页;

步骤四,在商品展示区,消费者使用网购客户端对商品识别码进行识别进入商品购买页,完成线下体验线上订购;

具体的,消费者在商品展示区内体验商品后,可通过商品展示区展示的对应商品信息知道商品所属网购平台,消费者使用对应的网购客户端对商品识别码扫码进入商品的购买页或在对应的网购客户端直接输入商品信息搜索获得所属商品的购买页,完成线上订购。

在步骤二中,用户端选取商品展示区,之后还包括一个步骤:用户端显示商品展示区详细信息,所述详细信息主要包括:押金信息、已展示的商品信息、已展示商品的剩余展示时间、商品展示位剩余数量。

进一步的,用户端还包括商品展示的续费,所述续费包括以下步骤:当商品剩余展示时间不满30日时用户端进行续费通知;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点击续费通知进入续费页,输入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用户端根据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显示价格;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完成续费操作,业务端获取续费反馈,所述续费反馈主要包括:商品继续展示的时间、付款金额;当线上卖家在规定时间内未续费,则丧失商品展示优先权。

进一步的,用户端还包括商品展示的预约,所述预约包括以下步骤:当线上卖家在用户端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商品展示位剩余数量为0时,用户端根据所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已展示商品的剩余展示时间显示可预约时间;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输入商品展示信息,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识别码、商品所属网购平台、网店名称、预约的商品展示时间;用户端根据选取的商品展示区内展示位价格及预约的商品展示时间显示价格;线上卖家通过用户端支付商品展示费生成订单,完成预约,获得该商品展示区的商品展示优先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系统,该系统包含:业务端、用户端、后台服务端、商品展示区;

所述业务端,其特征在于:

发送单元:发送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发送成交信息;

接收单元:获取商品展示订单信息、获取续费反馈信息;

所述用户端,其特征在于:

发送单元:发送商品展示订单信息;

接收单元:获取商品展示区共享信息、获取成交反馈信息;

所述后台服务端,其特征在于:用于业务端、用户端之间信息数据的交互与存储;

所述商品展示区,其特征在于:用于将线上卖家的商品及商品信息进行实体陈列展示,使消费者能体验商品并通过商品信息进行线上订购;设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展示柜;设立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广场、住宅区、超市、学校、医院、火车地铁站等。

值得注意的是,本发明是以“互联网+”为运行基础,提出一种商品展示位共享的方法及系统,因此不再赘述相应的平台实现程序和运行方法。

虽然,上文中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但不能认定本发明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变化或替换,从而实现本发明精神,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变化或替换,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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