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1369530发布日期:2020-07-04 04:46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vr全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



背景技术:

vr技术即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是多媒体技术的终极应用形式,它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传感技术、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及行为心理学等科学领域飞速发展的结晶;

其主要依赖于三维实时图形显示、三维定位跟踪、触觉及嗅觉传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高速计算与并行计算技术以及人的行为学研究等多项关键技术的发展;

vr全景是基于3d全景和vr(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以虚拟现实场景界面的形式直观表现现实场地的景观及设施,并可上传到互联网提供远程用户访问和虚拟漫游;

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真正地实现虚拟现实,将引起整个人类生活与发展的很大变革;

但是:传统的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无法在vr全景中实现,用户不能够直观的了解商户的产品评分和商户的服务评分;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中提出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具有方便消费者直观观看商户服务评分和商户商品评分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0、指定场景vr设计—选择指定地点,构建该地点的全景或三维模型场景的vr小程序,提供场景的信息和服务,并在vr小程序的载体中呈现;

s200、商户信息和服务—每个商户在所述s100的指定场景中,占据相对应的场地模块,提供商户及其品牌的信息和服务:信息包括门店展现模块,服务包括门店预约模块;

s300、商品信息和服务—每个商户在所述s200对应的场地模块中,提供商品的信息和服务:信息包括商品展现模块,服务包括商品预订和购买模块;

s400、消费者和商户交流—基于所述s200场景中,在vr小程序中设置交流版块,消费者和通过该交流版块和商户交流,此交流版块包括消息模块,基于该消息模块,可提供消费者和商户查看未读和已读消息或点评并作回复和转发等操作;

s500、商户和商品信息点评—基于所述s200和s300场景中,在vr小程序中设置商户和商品信息和服务的点评模块,消费者可通过该模块为商户和商品的信息和服务点评。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所述s100中,所述vr小程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小程序和/或宣传网页和/或app;所述s200中,所述门店展现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全景和三维模型;所述s300中,所述商品展现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全景和三维模型;所述s400中,留言模块还包括自动回复模块,商户可在留言模块中设置留言回复信息。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所述s500中,所述点评模块还包括流量推广模块,基于所述流量推广模块,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户和商户中优质商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流量推广模块还包括硬件数据获取模块,基于所述s100中,所述vr小程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app和/或网页和/或微信小程序中获取终端设备中的应用模块,该应用模块包括存储模块和/或录音模块。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基于所述s100中,所述vr小程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在app和/或网页和/或微信小程序中运行vr小程序并筛选用户评论中符合自身产品中的关键词,并提取该关键词上传云端备份和/或终端设备中处理。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基于所述s300,结合商户自身产品筛选,并结合商户自身产品数据库相匹配,匹配后得到符合用户自身需求的数据。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优选技术方案,还包括关键词推广,基于所述s100,所述vr小程序的载体中运行载体中的应用软件,并基于应用软件中的程序,推送关键词所相关信息。

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的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包括所述s100-所述s500的后台管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利用vr和vr全景技术结合内嵌程序在vr和vr全景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通过此方式,可提升了用户购物体验,进一步而言,也能够监督商户更好的为用户服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0、指定场景vr设计—选择指定地点,构建该地点的全景或三维模型场景的vr小程序,提供场景的信息和服务,并在vr小程序的载体中呈现;

s200、商户信息和服务—每个商户在所述s100的指定场景中,占据相对应的场地模块,提供商户及其品牌的信息和服务:信息包括门店展现模块,服务包括门店预约模块;

s300、商品信息和服务—每个商户在所述s200对应的场地模块中,提供商品的信息和服务:信息包括商品展现模块,服务包括商品预订和购买模块;

s400、消费者和商户交流—基于所述s200场景中,在vr小程序中设置交流版块,消费者和通过该交流版块和商户交流,此交流版块包括消息模块,基于该消息模块,可提供消费者和商户查看未读和已读消息或点评并作回复和转发等操作。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s100中,所述vr小程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小程序和/或宣传网页和/或app;所述s200中,所述门店展现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全景和三维模型;所述s300中,所述商品展现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全景和三维模型;所述s400中,留言模块还包括自动回复模块,商户可在留言模块中设置留言回复信息。

本实施方案中:此上述实施例1为本申请提出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的前提条件,基于上述方式,可设计vr全景,基于该vr全景设计以上场景,进而为后续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设计前提条件。

实施例2

结合上述内容:

进一步而言:s500、商户和商品信息点评—基于所述s200和s300场景中,在vr小程序中设置商户和商品信息和服务的点评模块,消费者可通过该模块为商户和商品的信息和服务点评。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s500中,所述点评模块还包括流量推广模块,基于所述流量推广模块,可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户和商户中优质商品。

本实施例中:若推荐优质商户,可基于一定时间内,商户服务的评分,此评分只针对商户对消费者的服务,例如点评的回复率,通过此方式可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商户。

进一步而言:

若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服务时: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流量推广模块还包括硬件数据获取模块,基于所述s100中,app和/或网页和/或微信小程序中获取终端设备中的应用模块,该应用模块包括存储模块和/或录音模块。

需要说明的是:存储模块载入cookie(终端数据-小型文本文件),基于cookie(终端数据)获取终端设备的浏览量、点击率,并基于录音模块获取终端设备使用者的录音,并基于ai(人工智能)匹配浏览量、点击率和录音中的关键词。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基于所述s100中,在app和/或网页和/或微信小程序运行vr小程序并筛选用户评论中符合自身产品中的关键词,并提取该关键词上传云端备份和/或终端设备中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cookie(终端数据)中内容并基于ai(人工智能)的运算,提取关键词中符合自己产品的数据,并把数据传输到云端备份和/或终端设备中处理和/或后台管理系统备份处理,基于云端备份和/或终端设备中处理和/或后台管理系统备份处理数据,实现关键词的筛选,并得到介于临界值的整合数据。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基于所述s300,结合商户自身产品筛选,并结合商户自身产品数据库相匹配,匹配后得到符合用户自身需求的数据。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还包括关键词推广,基于所述s100提取存储模块中的应用软件,并基于应用软件中的程序,推送关键词所相关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结合现有产品中合作运营商,进行数据分享和整合,在众多终端设备中,若存在多个合作运营商的程序,在多个程序进行关键词所相关信息推广,在一定时间内推广用户感兴趣的信息,并对时间内的信息进行筛分处理,得到用户所需求的相关信息,该时间以二十四小时为例,在该二十四小时内,在合作运营商中推送,基于这二十四小时获得用户关键词的点击率,并基于该点击率进行数据二次筛选,得到用户在一定时间内的需求,进一步而言:该时间可自行定义,并匹配该时间点的数据分析。

应当理解的是:采用此方式,可方便为用户推广用户所需求的商品,进而方便用户对需求的商品进行评分,此评分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而方便后续用户选择商品。

一种在vr和vr全景平台中实现用户评论和评分的方法的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包括所述s100-所述s500的后台管理。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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