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文档序号:8396308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但是,电子商务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电子商务即使在各国或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关键依然是依靠着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进行的商业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它已不仅仅包括其购物的主要内涵,还应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自动数据收集系统。在此过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外联网、电子邮件、数据库、电子目录和移动电话。首先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广义和狭义的电子商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狭义电子商务定义为,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都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离不开互联网这个平台,没有了网络,就称不上为电子商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是一种商务活动。狭义上讲,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是指: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这些工具包括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移动通信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所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广告商、消费者、中介商等有关各方行为的总和。人们一般理解的电子商务是指狭义上的电子商务。广义上讲,电子商务一词源自于Electronic Business,就是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商业事务活动。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使公司内部、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利用电子业务共享信息,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电子化,配合企业内部的电子化生产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的生产、库存、流通和资金等各个环节的效率。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如ED1、Web技术、电子邮件等共享非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商务化的整个商务过程。电子商务是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交易过程。电子商务是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对企业的各项活动进行持续优化的过程。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IBM 公司于 1996 年提出了 ElectronicCo_erce (E-Co_erce)的概念,到了 1997年,该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Business (E-Business)的概念。E-Commerce集中于电子交易,强调企业与外部的交易与合作,而E-Business则把涵盖范围扩大了很多。广义上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狭义上指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的活动。
[0003]本发明涉及的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从事的商务买卖活动,在所述的这种买卖活动中,由于买家和卖家是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双方的交易完全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的交易虽然快捷便利,但是不像传统的当面交易,网上交易很少会订立合同,谈判的内容完全是在电脑上,一旦换一台电脑或是电脑出了问题重装后,相关的聊天记录就会丢失,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聊天的记录导出来后也是可以修改的,人为的修改很容易改变证据的真实性。而现实情况中,只要是交易就会存在纠纷的风险,一旦出现纠纷就需要双方提供证据来证实当时的真实情况。而现有技术中并没有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0004]综上所述,现有技术中急需要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000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骤:
[0007]第一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所述的平台包括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客户端和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所述的客户端包括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
[0008]第二步,专门成立一个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器,将所述的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安装到公证服务器上;
[0009]第三步,在每个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上都安装上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
[0010]第四步,当客户端启动时,所述的监控程序同步运行,将买家端和卖家端的聊天记录同时加密传送到公证服务器上;
[0011]第五步,将所述的公证服务器与法院相对接,只有交易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诉讼时,法院才能解密查看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
[0012]作为改进,第五步中,如果五十年后还没有相关的纠纷诉讼产生,系统自动清除对应的聊天记录。
[0013]作为优选,所述的公证服务器采用云服务器。
[0014]作为优选,所述的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完全在后台运行
[0015]采用上述方法后,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创造性的通过公证服务器时刻上传和保存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全后台处理,用户在当时并不知道也不记得,只有在产生纠纷时由法院调取查看,平时则存放于公证服务器中,即充分保证了用户的隐私,又在纠纷出现的,提供了有利的辅助证据,当事人自身无法进行修改,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记录与公证服务器上的记录不一致也说明了当事人提供了伪证,为法院裁定纠纷诉讼提供了依据。另外本发明采用云服务器,数据存储量相当大,存储时间也很长。
[0016]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骤:
[0018]第一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所述的平台包括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客户端和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所述的客户端包括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
[0019]第二步,专门成立一个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器,将所述的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安装到公证服务器上;
[0020]第三步,在每个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上都安装上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
[0021]第四步,当客户端启动时,所述的监控程序同步运行,将买家端和卖家端的聊天记录同时加密传送到公证服务器上;
[0022]第五步,将所述的公证服务器与法院相对接,只有交易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诉讼时,法院才能解密查看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
[0023]作为改进,第五步中,如果五十年后还没有相关的纠纷诉讼产生,系统自动清除对应的聊天记录。
[0024]作为优选,所述的公证服务器采用云服务器。
[0025]作为优选,所述的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完全在后台运行
[0026]采用上述方法后,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创造性的通过公证服务器时刻上传和保存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全后台处理,用户在当时并不知道也不记得,只有在产生纠纷时由法院调取查看,平时则存放于公证服务器中,即充分保证了用户的隐私,又在纠纷出现的,提供了有利的辅助证据,当事人自身无法进行修改,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记录与公证服务器上的记录不一致也说明了当事人提供了伪证,为法院裁定纠纷诉讼提供了依据。另外本发明采用云服务器,数据存储量相当大,存储时间也很长。
[0027]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
[0028]本发明在具体实施时,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器可以直接找每个地方的公证机构组建,所述的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由程序员编写,监控程序在向上传数据之前最好是先加密,可以防止上传过程中数据外泄。
[0029]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所述的平台包括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客户端和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所述的客户端包括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 第二步,专门成立一个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器,将所述的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安装到公证服务器上; 第三步,在每个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上都安装上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 第四步,当客户端启动时,所述的监控程序同步运行,将买家端和卖家端的聊天记录同时加密传送到公证服务器上; 第五步,将所述的公证服务器与法院相对接,只有交易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诉讼时,法院才能解密查看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五步中,如果五十年后还没有相关的纠纷诉讼产生,系统自动清除对应的聊天记录。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公证服务器采用云服务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完全在后台运行。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以更加有效的辅助解决交易双方的纠纷的用于电子商务证据的认定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骤: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所述的平台包括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的服务器、客户端和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所述的客户端包括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专门成立一个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器,将所述的证据保全与加密系统安装到公证服务器上;在每个买家客户端和卖家客户端上都安装上公证服务器的监控程序;当客户端启动时,所述的监控程序同步运行,将买家端和卖家端的聊天记录同时加密传送到公证服务器上;将所述的公证服务器与法院相对接,只有交易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诉讼时,法院才能解密查看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
【IPC分类】G06Q30-00
【公开号】CN104715388
【申请号】CN201510169517
【发明人】张媛, 李苏桥, 张增芳
【申请人】柳州市润博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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