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实体物品店铺系统及运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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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实体物品店铺系统及运营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游戏领域,涉及一种游戏内全新的商品道具销售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当前网游繁多,但是游戏内店铺只卖虚拟物品,并不对实体物品进行宣传或者销售,玩家购买时只能获得虚拟道具,并不能获得实物。普通人在网络商店或者实体商店购买的物品,也不能虚拟化并在游戏中进行使用。
[0003]与此同时,游戏运营商与实体商品生产商家的交互性较差,或者根本没有交互,导致各种营销网站,网上商店泛滥,甚至假货泛滥,而各种商品的推广和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发明内容】

[0004]为了弥补网游只给虚拟物品,实体店铺只能给实体物品的不足,在新的发明中,进行了虚实结合,游戏与真实店铺的结合,让游戏销售系统更加强大和完善。
[0005]游戏开发商制作游戏,对实体经销商的商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
[0006]游戏虚拟道具在游戏内为实体商品作详尽的展示,说明与描述,同时大大提升虚拟与实体商品的价值。由游戏开发商提供虚拟商品,实体经销商提供实体商品,游戏开发商对实体经销商进行商品的推广,虚拟商品对实体商品进行详细的展示和描述。(如图1)玩家将作为最终消费体,对虚拟和实体的商品进行选择性接纳和购买。玩家在游戏内可以自由选择购买由运营商提供的虚拟商品,实体商品的其中一种或者全部购买。
根据游戏特性,每个游戏道具是唯一的,即I种道具对应I件物品。所以单个游戏内,品牌与供应商都是唯一的。从面上来说,虽不如淘宝和京东等五花八门的供应商来得多,有那么多可以挑选的同一品牌同一物质物品,但是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假货现象,让玩家以及顾客买得放心,售后更有保障。
[0007]游戏内实体的商品销售主要有2种模式:
A.游戏运营商只负责协助接受订单,由实体经销商发货并进行售后服务
B.游戏运营商同时拥有销售实体商品资质,属于一级代理商,自己发货并进行售后服务实体经销商提供实体商品发货,游戏运营商提供虚拟商品发货,并负责收钱,结算,分配。
[0008]游戏运营商在游戏商店提供给玩家以下多种方式购买物品,玩家可以自主选择:
I人民币购买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无法退换)
2人民币购买实体物品(实体物品可以退换)
3人民币购买实体物品,获赠虚拟物品(实体物品可以退换)
4人民币购买虚拟物品,获赠实体物品(虚拟物品与赠品无法退换)
5游戏币购买虚拟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6游戏币购买实体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7游戏币购买实体物品,获赠虚拟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8游戏币购买虚拟物品,获赠实体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附图1:游戏实体店铺系统多方关系图。
【主权项】
1.游戏实体物品店铺系统,其特征是: 跨业合作,在游戏内完成实体以及虚拟物品的单层或多层次交易。
2.其中,以游戏运营商为支点,将玩家和实体经销商作连接,将商品实体商品,虚拟商品搭配出售。
3.根据权利I所述的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系统必须以游戏作为实体商品和虚拟商品的载体。
4.根据权利I所述的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 游戏内商品包括实体物品,实体物品+虚拟物品,虚拟物品的至少一种,也可以将其任意搭配进行销售。
5.根据权利I所述的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 游戏内商品由实体经销商提供,游戏运营商作为推广,负责发布商品信息,由实体经销商发货并进行售后服务。
6.游戏运营商如果同时拥有销售实体商品资质,属于一级代理商,可以自己发货并进行售后服务。
7.根据权利I所述的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 游戏运营商将在游戏内提供虚拟物品,这些虚拟物品将为实体商品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商品数据,形态,功能,可以使用文字,声音,视频等描述。
8.游戏实体物品店铺运营方法,其特征是: 游戏运营商需要在游戏内分实体货币,虚拟货币,实体货币与虚拟货币交替使用3种商店,玩家可以使用多种方式购买游戏内的产品。
9.游戏运营商负责销售商品的最终结算,并负责利益的分配。
10.根据权利6所述的运营方法,其特征在于: 游戏系统可以拥有实体货币,虚拟货币,虚实货币交替3种商店的多个,或者全部3种商店,允许玩家拥有更多的支付方式。
11.根据权利6所述的运营方法,其特征在于: 游戏运营商在游戏商店提供给玩家以下多种方式购买物品,玩家可以自主选择: a人民币购买虚拟物品(虚拟物品无法退换) b人民币购买实体物品(实体物品可以退换) c人民币购买实体物品,获赠虚拟物品(实体物品可以退换) d人民币购买虚拟物品,获赠实体物品(虚拟物品与赠品无法退换) e游戏币购买虚拟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f游戏币购买实体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g游戏币购买实体物品,获赠虚拟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h游戏币购买虚拟物品,获赠实体物品(游戏币购买物品无法退换)。
12.根据权利6所述的运营方法,其特征在于: 销售商只提供商品,不需要负责商品的宣传推广,只需要负责发货,游戏运营商负责推广或者代售,以及商品销售金额的最终结算,并负责利益的分配。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在游戏内实体物品店铺系统。游戏运营商通过游戏中的店铺定义价格,提供真实物品与虚拟物品,使游戏运营商和实物商品厂家共同获利。游戏运营商除了能从游戏中的真实店铺的交易中获利,还能获得赞助费和广告费以及更多人关注后的潜在自身宣传和品牌价值的提升等。游戏运营商与普通商家都可以通过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广、更好的宣传效果,商品得到了更好的展示,价值也得到了更有效的提升。
【IPC分类】G06Q30-06, G06Q30-00
【公开号】CN104732407
【申请号】CN201510127183
【发明人】熊进
【申请人】熊进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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