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68140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拍照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一种拍照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电子产品的越来越普及,越来越高端。相机也不再是记录某一真实瞬间的代名词,而是新潮人类标新立异的争夺地。大家都会用相机进行自拍,目前已有的自拍主要包含对皮肤颜色、眼睛大小、脸部缩放的变化,借以让使用者拍出的图片更美观。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拍照方法及系统,能够在拍照时对用户的头发显示方式进行更改。
[000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拍照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图像;
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
[0005]进一步的,在上述方法中,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
[0006]进一步的,在上述方法中,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
[0007]进一步的,在上述方法中,确定头发显示模式的步骤,包括:
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0008]进一步的,在上述方法中,确定头发显示模式的步骤,包括:
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
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
[0009]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面,提供一种拍照系统,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图像;
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
[0010]进一步的,在上述系统中,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
[0011]进一步的,在上述系统中,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
[0012]进一步的,在上述系统中,所述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0013]进一步的,在上述系统中,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
[00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获取用户图像,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确定头发显示模式及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能够在用户拍摄照片时可以修改照片中的头发显示模式,使用户拍摄的照片进一步得到美化,避免了单一头发显示模式,为使用者带来更加有趣的拍照体验;另外,通过对头发颜色的更改,拍照时将原先的发色全部替换成选择的头发颜色,不会出现偏差,即使没有染发,也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颜色的头发,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此外,通过对发型的更改,用户无需去发廊做发型,就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发型。
【附图说明】
[0015]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拍照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拍照系统的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7]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拍照方法,包括:
步骤S1,获取用户图像;
步骤S2,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步骤S3,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步骤S4,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本实施例在用户拍摄照片时可以修改照片中的头发显示模式,使用户拍摄的照片进一步得到美化,避免了单一头发显示模式,为使用者带来更加有趣的拍照体验。
[0018]优选的,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具体可在美颜相机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可以改变头发颜色的设置开关,有多种颜色可供使用者选择切换,由使用者自行决定使用哪一种颜色的头发来进行拍照。本实施例通过对头发颜色的更改,拍照时将原先的发色全部替换成选择的头发颜色,不会出现偏差,即使没有染发,也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颜色的头发,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
[0019]优选的,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本实施例通过对发型的更改,用户无需去发廊做发型,就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发型,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
[0020]优选的,步骤S3,确定头发显示模式,包括:
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所述脸部特征包括脸型、脸部肤色、五官特征等,本实施例根据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块,如头发颜色和发型,使用户拍摄的照片进一步得到美化,且美化效果更具有针对性。
[0021]优选的,步骤S3,确定头发显示模式,包括:
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例如可提供多种颜色和发型方案供用户选择;
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具体的,多次切换后,使用者确认某一颜色后点击拍照,改颜色效果的图片可以被正常保存。本实施例根据用户的选择确定头发显示模式,便于后续得到的照片更符合用户的美化要求。
[0022]实施例二
如图2所示,本发明还提供另一种拍照系统,包括:
获取模块1,用于获取用户图像;
识别模块2,用于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确定模块3,用于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显示模块4,用于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
[0023]优选的,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
[0024]优选的,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
[0025]优选的,所述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0026]优选的,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
[0027]实施例二的其它详细内容具体可参见实施例一的对应部分,在此不再赘述。
[0028]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获取用户图像,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确定头发显示模式及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能够在用户拍摄照片时可以修改照片中的头发显示模式,使用户拍摄的照片进一步得到美化,避免了单一头发显示模式,为使用者带来更加有趣的拍照体验;另外,通过对头发颜色的更改,拍照时将原先的发色全部替换成选择的头发颜色,不会出现偏差,即使没有染发,也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颜色的头发,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此外,通过对发型的更改,用户无需去发廊做发型,就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发型。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
[0029]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30]专业人员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0031]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括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主权项】
1.一种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图像; 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头发显示模式的步骤,包括: 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拍照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头发显示模式的步骤,包括: 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 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6.一种拍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图像; 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头发显示模式; 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发显示模式包括选定的头发颜色。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还包括选定的发型。9.如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拍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的脸部特征确定头发显示模式。10.如权利要求6至9任一项所述的拍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用于向用户提供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获取用户从所述候选的头发显示模式选择的头发显示模式。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拍照方法及系统,本发明通过获取用户图像,识别所述用户图像中的头发区域,确定头发显示模式及显示用户图像,其中,所述用户图像的头发区域根据所述头发显示模式进行替换显示,能够在用户拍摄照片时可以修改照片中的头发显示模式,使用户拍摄的照片进一步得到美化,避免了单一头发显示模式,为使用者带来更加有趣的拍照体验;另外,通过对头发颜色的更改,拍照时将原先的发色全部替换成选择的头发颜色,不会出现偏差,即使没有染发,也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颜色的头发,给使用者一个全新的拍照体验;此外,通过对发型的更改,用户无需去发廊做发型,就可以随心所欲设置自己想要发型。
【IPC分类】H04N5/235, G06T7/00
【公开号】CN105427280
【申请号】CN201510739908
【发明人】李兰兰
【申请人】上海卓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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