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10489589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其中系统包括客户端和电子合同平台;客户端用于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至电子合同平台;电子合同平台用于将接收到的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本发明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为基础,进行身份验证,能够在确认用户身份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完成电子合同的签署,以NFC技术为基础,能够通过RFID标签进行纸质合同的数字防伪。
【专利说明】
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0002]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涉及到大量的合同行为,现实中合同造假行为屡有发生。一种是犯罪分子刻假公章,泡制假合同。一种是企业员工利用内部监管不严,偷盖公章。上述的合同造假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0003]现在虽然已经有数字签名技术,但是并没有对请求签名的用户进行身份验证,这样也容易出现滥用数字签名的问题,并且经过数字签名的合同打印出来后,无法验证纸质版合同的真伪。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和方法。
[0005]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包括客户端和电子合同平台;
[0006]所述客户端,用于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至所述电子合同平台;
[0007]所述电子合同平台,用于将接收到的所述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所述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
[0008]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对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只有匹配成功才能对合同进行签名,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滥用电子合同平台对合同进行签名,确保用户身份真实有效,杜绝造假行为。
[0009]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0010]进一步地,所述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
[0011]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如果选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匹配,只有匹配成功才能对合同进行签名,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滥用电子合同平台对合同进行签名,如果采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多种进行匹配,则能够提高安全等级。
[0012]进一步地,所述电子合同平台包括哈希数据生成模块,用于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
[0013]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哈希数据能够识别合同,便于对合同进行查询以及验证。
[0014]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存储有所述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每个所述RFID标签存储有一个所述哈希数据,且所述RFID标签粘贴在与其自身存储的所述哈希数据相匹配的经过电子签名的合同的纸质版上。
[0015]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不同的纸质合同上贴的RFID标签中的内容不一样,因此每个RFID标签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表示合同的唯一性,避免纸质合同经过复印或者扫描后被滥用。
[0016]进一步地,所述客户端还包括NFC模块,用于读取纸质版合同上所述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所述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所述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所述客户端。
[0017]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NFC模块从RFID标签中获取到哈希数据后,通过发送到电子合同平台上进行验证,能够查询出是否存在相应的合同,如果存在,则证明纸质合同为真,如果纸质合同上根本没有RFID标签或者读取不到RFID标签上的信息或者根据读取到的信息在电子合同平台上无法查询到对应的电子合同,则表示纸质合同为伪造的合同,因此,能够验证纸质合同的真伪,实现纸质合同的防伪。
[0018]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另一种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19]客户端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给电子合同平台;
[0020]所述电子合同平台将接收到的所述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
[0021]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所述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
[0022]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对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只有匹配成功才能对合同进行签名,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滥用电子合同平台对合同进行签名,确保用户身份真实有效,杜绝造假行为。
[0023]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0024]进一步地,所述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
[0025]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如果选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匹配,只有匹配成功才能对合同进行签名,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滥用电子合同平台对合同进行签名,如果采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多种进行匹配,则能够提高安全等级。
[0026]进一步地,所述电子合同平台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
[0027]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哈希数据能够识别合同,便于对合同进行查询以及验证。
[0028]进一步地,将经过电子签名的合同打印成纸质版后,在纸质版合同上粘贴存储有与所述合同相匹配的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
[0029]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不同的纸质合同上贴的RFID标签中的内容不一样,因此每个RFID标签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表示合同的唯一性,避免纸质合同经过复印或者扫描后被滥用。
[0030]进一步地,所述客户端使用NFC功能读取所述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所述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所述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所述客户端。
[0031]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NFC模块从RFID标签中获取到哈希数据后,通过发送到电子合同平台上进行验证,能够查询出是否存在相应的合同,如果存在,则证明纸质合同为真,如果纸质合同上根本没有RFID标签或者读取不到RFID标签上的信息或者根据读取到的信息在电子合同平台上无法查询到对应的电子合同,则表示纸质合同为伪造的合同,因此,能够验证纸质合同的真伪,实现纸质合同的防伪。
【附图说明】
[0032]图1为本发明所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系统结构图;
[0033]图2为本发明所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4]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0035]下面为本发明涉及到的名词解释。
[0036]NFC(Near Field Communicat1n):近场通信,又称近距离无线通信,是一种短距离的高频无线通信技术,允许电子设备之间进行非接触式点对点数据传输(在十厘米内)交换数据。这个技术由免接触式射频识别(RFID)演变而来,并向下兼容RFID,最早由Sony和?11;[1丨口8开发成功,主要用于手机等手持设备中提供121(1&1011;[1161:0 Machine)的通信。
[0037]图1为本发明所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系统结构图。
[0038]如图1所示,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包括客户端和电子合同平台。
[0039]客户端可以与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通信连接,前提是客户端需要在电子合同平台上注册账号,然后登录电子合同平台。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需要进行签名的合同审核无误后,上传至电子合同平台,客户端可以通过已经注册的账号登录电子合同平台,查看已上传到电子合同平台上的合同,确认合同无误后,向电子合同平台发出对合同签名的请求,电子合同平台根据请求返回调取用户生物识别信息的命令至客户端。
[0040]客户端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至电子合同平台。这里所说的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其中公知的是,纯净的唾液中并没有DNA,只是通常唾液中会含有脱落的口腔内壁细胞,这些细胞是含人体DNA的,因此使唾液中能够检测到DNA信息。
[0041]电子合同平台将接收到的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
[0042]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可以选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任意一种进行匹配,只有匹配成功才能对合同进行签名,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他人滥用电子合同平台对合同进行签名。优选的,如果采用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多种进行匹配,则能够提高安全等级,确保用户身份更加真实有效,杜绝造假行为。例如,可以对用户的指纹信息和人脸信息进行匹配,那么客户端就需要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以及进行人脸视频或者拍摄采集用户的人脸信息,通过双因素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
[0043]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经过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杜绝任何第三者的篡改,同时具备不可抵赖性,具备法律效应。
[0044]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电子合同平台还包括哈希数据生成模块,用于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通过哈希数据能够识别合同,便于对合同进行查询以及验证,哈希数据可以采用现在技术中成熟的哈希算法生成。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采用其他信息来唯一的标识每个合同,不仅仅限于本发明所述的哈希数据。
[0045]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所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还包括写入有上述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每个RFID标签存储有一个哈希数据,将经过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打印成纸质版合同,并且将RFID标签粘贴在与RFID标签中存储的哈希数据相匹配的纸质版合同上。这里所说的RFID标签优选为防撕RFID标签,由于不同的纸质合同上贴的RFID标签中的内容不一样,因此每个RFID标签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表示合同的唯一性,避免纸质合同经过复印或者扫描后被滥用。
[0046]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客户端还包括NFC模块,用于读取纸质版合同上RFID标签中存储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客户端。由于不同的合同对应不同的哈希数据,客户端获取到哈希数据后,通过在电子合同平台上进行验证,能够查询出是否存在相应的合同,如果存在,则证明纸质合同为真,如果纸质合同上根本没有RFID标签或者读取不到RFID标签上的信息或者根据读取到的信息在电子合同平台上无法查询到对应的电子合同,则表示纸质合同为伪造的合同,因此,能够验证纸质合同的真伪,实现纸质合同的防伪。
[0047]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可以通过客户端中的NFC模块写入,并且RFID标签的读写均受密钥控制,需要先行灌入读写控制密钥,这样可以增强NFC模块与RFID标签之间信息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0048]在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客户端可以具备摄像头、指纹采集功能以及NFC功能的移动智能设备,例如手机、掌上电脑、IPAD等,现在的手机、掌上电脑、IPAD大多具备上述功能,或者为还具备静脉识别功能或者唾液DNA鉴别功能的其他装置,虽然现在的移动智能设备大多还不具备静脉识别功能或者唾液DNA鉴别功能,但是考虑到移动智能设备领域的快速发展,本发明中的客户端也包括可以预见到的具备静脉识别功能或者唾液DNA鉴别功能的移动智能设备,因此本发明具备相当的便利性和经济型。
[0049]本发明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为基础,进行身份验证,能够在确认用户身份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完成电子合同的签署;以NFC技术为基础,能够通过RFID标签进行纸质合同的数字防伪。
[0050]图2为本发明所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及防伪验证的方法流程图。
[0051]如图2所示,本发明涉及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利用上述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实现,包括如下步骤:
[0052]客户端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给电子合同平台;电子合同平台将接收到的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
[0053]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
[0054]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电子合同平台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
[0055]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将经过电子签名的合同打印成纸质版后,在纸质版合同上粘贴存储有与合同相匹配的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
[0056]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中,客户端使用NFC功能读取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客户端。
[005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实施例一”、“实施例二”、“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方法、装置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方法、装置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5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端和电子合同平台; 所述客户端,用于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至所述电子合同平台; 所述电子合同平台,用于将接收到的所述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所述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合同平台包括哈希数据生成模块,用于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存储有所述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每个所述RFID标签存储有一个所述哈希数据,且所述RFID标签粘贴在与其自身存储的所述哈希数据相匹配的经过电子签名的合同的纸质版上。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还包括NFC模块,用于读取纸质版合同上所述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所述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所述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所述客户端。6.一种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客户端采集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并发送给电子合同平台; 所述电子合同平台将接收到的所述生物识别信息与预存储的该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进行匹配; 若匹配成功,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调用预存储的数字签名对预先上传的电子合同进行数字签名,生成附带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并反馈给所述客户端;否则不进行数字签名操作。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识别信息包括指纹信息、人脸信息、虹膜信息、静脉识别信息和唾液DNA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合同平台为每个合同分配一个唯一的哈希数据。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经过电子签名的合同打印成纸质版后,在纸质版合同上粘贴存储有与所述合同相匹配的哈希数据的RFID标签。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对合同进行数字签名以及防伪验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使用NFC功能读取所述RFID标签中的哈希数据并发送给所述电子合同平台进行验证,所述电子合同平台验证是否存在与所述哈希数据对应的电子合同,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所述客户端。
【文档编号】G06F21/32GK105844481SQ201610173431
【公开日】2016年8月10日
【申请日】2016年3月24日
【发明人】胡金钱
【申请人】胡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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