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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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该方法包括: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增加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的障碍,使得用户主动减少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降低了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视力造成的损伤。
【专利说明】
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子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智能终端已经普及,而且随着智能终端中包含的应用程序功能越来越多,人们的工作、生活、娱乐都离不开智能终端,在智能终端上花费时间也渐渐变长。但是如果长时间地使用智能终端不仅造成时间浪费还可能对用户身体造成较大的伤害,尤其是在光线条件差的弱光或强光等异常光线环境下容易造成用户视力的损伤。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装置及智能终端,以降低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视力造成的损伤。
[0004]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包括:
[0005]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06]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
[0007]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包括:
[0008]异常时长检测模块,用于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09]防沉迷模式进入模块,用于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
[0010]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包括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
[001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在检测到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期使用智能终端时,控制智能终端由正常工作模式切换到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防沉迷应用,即,通过增加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的障碍,使得用户主动减少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降低了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视力造成的损伤。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14]图3a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3b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智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0017]实施例一
[0018]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可以由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执行,其中该装置可以由软件和/或硬件实现,可作为智能终端的一部分被内置在智能终端内部。如图1所示,该实现流程包括:
[0019]步骤11、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20]在本实施例中,异常光线环境是相对正常光线环境而言的,正常光线环境指的是适合用户使用智能终端的光线环境,异常光线环境指的是对使用智能终端的用户造成较重视力损伤的光线环境,如光线不良的弱光环境或者光线较强的强光环境。不例性的,若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或者大于第二亮度阈值,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所述第一亮度阈值小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其中,环境光线亮度值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中预置的光线传感器检测得到。
[0021]具体的,在第一次检测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时,启动计时,并继续确定智能终端是否处于异常光线环境,若是,则继续计时以得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22]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分别检测智能终端的弱光环境使用时长和强光环境使用时长,并基于预设的弱光权重值和强光权重值,得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23]步骤12、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
[0024]在本实施例中,智能终端中包含的应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不限制使用权限的基础应用,如通话应用、短信应用、地图应用、闹钟应用、天气应用和日历应用等,另一类是可能限制使用权限的防沉迷应用,如音频应用、视频应用、游戏应用、购物应用和电子书等。防沉迷模式用于限制用户使用智能终端中包含的防沉迷应用,例如若用户使用防沉迷应用,则通过调整屏幕亮度,禁用智能终端的移动数据网络或无线保真网络,或者提示用户停止使用防沉迷应用等方式,为用户增加使用防沉迷应用的障碍,以使用户主动减少使用防沉迷应用。需要说明的是,防沉迷模式不限制用户使用基础应用,以使用户在防沉迷模式下也可以使用智能终端的基础功能,如通话功能、短信功能、地图功能、闹钟功能、天气功能和日历功能等。
[0025]在本实施例中,智能终端中预置有时长阈值,时长阈值可以根据用户需要进行调整,如时长阈值可以为30min。
[0026]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在检测到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期使用智能终端时,控制智能终端由正常工作模式切换到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防沉迷应用,即,通过增加用户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的障碍,使得用户主动减少在异常光线环境下使用智能终端,降低了异常光线环境下长时间使用智能终端对用户视力造成的损伤。
[0027]示例性的,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还可以包括:
[0028]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以提醒用户调整所述防沉迷应用的使用状态。
[0029]具体的,若用户在防沉迷模式下使用防沉迷应用,可以通过文本提示框方式,也可以通过铃声提示如播放智能终端中预置的语音提示音频,提醒用户减少使用防沉迷应用。
[0030]优选地,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可以包括:
[0031]提示用户使用所述防沉迷应用关联的灭屏类应用代替所述防沉迷应用。
[0032]具体的,智能终端中预置有防沉迷应用与灭屏类应用之间的映射关系,可以通过提示用户使用灭屏类应用代替防沉迷应用如通过听音乐或者听书等方式,减少对用户视力造成的损伤。
[0033]实施例二
[0034]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新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在本实施例中具体提供了光线环境的检测方式。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该实现流程包括:
[0035]步骤21、若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则定时检测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
[0036]具体的,将智能终端中预置的光线传感器检测到的光线亮度值,确定为环境光线亮度值。
[0037]步骤22、确定检测到的环境光线亮度值是否小于第一亮度阈值,或者大于第二亮度阈值,若是,则继续执行步骤23;否则,调整跳转执行步骤25。
[0038]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亮度阈值小于第二亮度阈值,且第一亮度阈值和第二亮度阈值预先配置于智能终端中。
[0039]步骤23、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并检测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40]步骤24、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
[0041]步骤25、若连续预设值次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在所述第一亮度阈值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之间,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并且清零所述异常光线使用时长,继续执行步骤26。
[0042]在本实施例中,预设值可以依据用户需要调整,如预设值可以为3。
[0043 ]步骤26、控制所述智能终端退出所述防沉迷模式。
[0044]具体的,若确定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则控制智能终端由防沉迷模式切换到正常工作模式。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在智能终端处于防沉迷模式的时长达到预设的防沉迷时长阈值后,控制智能终端切换到退出防沉迷模式,本实施例中防沉迷时长阈值不作具体限定,如防沉迷时长阈值可以为60min。
[0045]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在智能终端处于亮屏状态,定时检测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若依据检测到的环境光线亮度值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则确定异常光线环境时长,并在异常光线环境时长大于时长阈值时,控制智能终端处于防沉迷模式;若确定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则控制智能终端退出防沉迷模式,即,具体提供了一种基于环境光线亮度控制智能终端处于防沉迷模式或正常工作模式的方法。
[0046]第三实施例
[0047]图3a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装置可以配置于智能终端中。如图3a所示,该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的具体结构可以包括:
[0048]异常时长检测模块31,用于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49]防沉迷模式进入模块32,用于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
[0050]示例性的,该装置可以包括:
[0051]异常光线环境检测模块,用于若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或者大于第二亮度阈值,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所述第一亮度阈值小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
[0052]示例性的,该装置可以包括:
[0053]正常光线环境检测模块,用于在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之后,若连续预设值次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在所述第一亮度阈值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之间,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并且清零所述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0054]示例性的,该装置可以包括:
[0055]防沉迷模式退出模块,用于在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若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退出所述防沉迷模式。
[0056]示例性的,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0057]防沉迷提醒模块,用于在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以提醒用户调整所述防沉迷应用的使用状态。
[0058]示例性的,防沉迷提醒模块具体可以用于:提示用户使用所述防沉迷应用关联的灭屏类应用代替所述防沉迷应用。
[0059]本实施例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与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属于同一发明构思,可执行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具备执行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未在本实施例中详尽描述的技术细节,可参见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
[0060]图3b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智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b所示,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终端,该智能终端可以包括本发明任意实施例提供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
[0061]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主权项】
1.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或者大于第二亮度阈值,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所述第一亮度阈值小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之后,包括: 若连续预设值次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在所述第一亮度阈值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之间,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并且清零所述异常光线使用时长。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包括: 若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退出所述防沉迷模式。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还包括: 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以提醒用户调整所述防沉迷应用的使用状??τ O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包括: 提示用户使用所述防沉迷应用关联的灭屏类应用代替所述防沉迷应用。7.一种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异常时长检测模块,用于在确定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且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之后,定时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 防沉迷模式进入模块,用于若检测到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大于时长阈值,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以限制用户使用预设的防沉迷应用。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异常光线环境检测模块,用于若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小于第一亮度阈值,或者大于第二亮度阈值,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异常光线环境,所述第一亮度阈值小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正常光线环境检测模块,用于在检测所述智能终端的异常光线使用时长之后,若连续预设值次检测到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境光线亮度值在所述第一亮度阈值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之间,则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并且清零所述异常光线使用时长。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防沉迷模式退出模块,用于在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若确定所述智能终端处于正常光线环境,则控制所述智能终端退出所述防沉迷模式。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防沉迷提醒模块,用于在控制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防沉迷模式之后,控制所述智能终端执行防沉迷提醒操作,以提醒用户调整所述防沉迷应用的使用状态。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防沉迷提醒模块具体用于: 提示用户使用所述防沉迷应用关联的灭屏类应用代替所述防沉迷应用。13.—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7-12任一项所述的防沉迷模式的控制装置。
【文档编号】G06F11/30GK106055234SQ201610363450
【公开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请日】2016年5月26日
【发明人】刘黎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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