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406736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
【背景技术】
[0002]RFID读写器(Rad1 Frequency Identificat1n的缩写)又称为“RFID阅读器”,即无线射频识别,通过射频识别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无须人工干预,可识别高速运动物体并可同时识别多个RFID标签,操作快捷方便。RFID读写器有固定式的和手持式的,手持RFID读写器包含有低频,高频,超高频,有源等。
[0003]手持RFID读写器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摔落在底板上,造成机体内部关键部位的损伤,严重影响了机器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包括球形保护罩和机体,所述球形保护罩内具有内腔,所述球形保护罩的侧面具有与所述内腔贯通的开口,所述内腔的底部具有配重底座;
[0006]所述内腔的底面具有相对设置的两条导向滑座,所述导向滑座的横截面为L型,所述机体固定于机体固定座上,所述机体固定座的两侧边限位于所述导向滑座内,且能沿所述导向滑座的方向移动;
[0007]所述导向滑座上具有长孔,所述机体固定座上靠其两侧边处具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具有紧固螺栓,所述紧固螺栓穿过所述长孔,所述紧固螺栓旋紧后,其端部能与所述导向滑座的上端面抵触。
[0008]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能有效保护读写器的关键零件,防震防摔,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球形保护罩;2-配重底座;3-导向滑座;4-机体固定座;5-长孔;6-紧固螺栓;7-机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1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包括球形保护罩I和机体7,球形保护罩I内具有内腔,球形保护罩I的侧面具有与内腔贯通的开口,内腔的底部具有配重底座2;
[0012]内腔的底面具有相对设置的两条导向滑座3,导向滑座3的横截面为L型,机体7固定于机体固定座4上,机体固定座4的两侧边限位于导向滑座3内,且能沿导向滑座3的方向移动;
[0013]导向滑座3上具有长孔5,机体固定座4上靠其两侧边处具有螺纹孔,螺纹孔内具有紧固螺栓6,紧固螺栓6穿过长孔5,紧固螺栓6旋紧后,其端部能与导向滑座3的上端面抵触。
[0014]使用时,由于球形保护罩I的设置,在意外滑落时保护罩可以对机体7形成保护,避免将关键部件摔坏,配重底座2的设置是利用了“不倒翁”的原理,保证了机体7在掉落时读写器整体保持不倒的状态,避免机体7的损伤;
[0015]通过调节机体固定座4在导向滑座3上的位置,可以调节机体7在内腔中的位置,使其在使用时,机体更加靠近开口,便于对标签信息的读取,不用时将机体7调节至内腔中部,加强对机体7的保护。
[0016]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主权项】
1.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球形保护罩和机体,所述球形保护罩内具有内腔,所述球形保护罩的侧面具有与所述内腔贯通的开口,所述内腔的底部具有配重底座; 所述内腔的底面具有相对设置的两条导向滑座,所述导向滑座的横截面为L型,所述机体固定于机体固定座上,所述机体固定座的两侧边限位于所述导向滑座内,且能沿所述导向滑座的方向移动; 所述导向滑座上具有长孔,所述机体固定座上靠其两侧边处具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具有紧固螺栓,所述紧固螺栓穿过所述长孔,所述紧固螺栓旋紧后,其端部能与所述导向滑座的上端面抵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摔型RFID桌面读写器,包括球形保护罩和机体,球形保护罩内具有内腔,球形保护罩的侧面具有与内腔贯通的开口,内腔的底部具有配重底座;内腔的底面具有相对设置的两条导向滑座,导向滑座的横截面为L型,机体固定于机体固定座上,机体固定座的两侧边限位于导向滑座内,且能沿导向滑座的方向移动;导向滑座上具有长孔,机体固定座上靠其两侧边处具有螺纹孔,螺纹孔内具有紧固螺栓,紧固螺栓穿过长孔,紧固螺栓旋紧后,其端部能与导向滑座的上端面抵触。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有效保护读写器的关键零件,防震防摔,使用寿命长。
【IPC分类】G06K17/00
【公开号】CN205318411
【申请号】CN201520988150
【发明人】赵靖
【申请人】天津市北洋荣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15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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