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61875阅读:50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交通费用的支付方法,尤其涉及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系统,属于手机的增值应用处理领域。
背景技术
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坐车,也成了人们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城市里的公共汽车,人们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坐车就要买票。现行买车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现金支付交通费用,但是用现金支付交通费用存在如下缺点零钱就成了乘客和售票员的最大难题,也就给交通部门带来了很多不便;二是用交通卡支付交通费用,用交通卡支付交通费用,是目前比较新潮的方式,但是也存在诸如拥有交通卡的乘客必须携带此卡、向相关部门充值、提防卡丢失和不能挂失等问题。三是用银行卡(借记卡等)支付交通费用。如乘坐出租车时可以刷卡,也是中国少数城市支付交通费用的方式,但是也存在拿出收进不方便且易丢失的问题,而且使用者也不多。
而作为人们生活中另一个不可缺少的通讯工具——手机,它具有以下特点1、手机用户普遍,且随身携带。
2、金额精确度高,且可视化。
3、使用方便,安全性高。
因此本发明人意图从手机本身的特点出发,来构筑解决交通费用支付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解决现有交通费用支付方式的缺陷和不足而提供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
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它包括用户手机,移动支付刷卡器,基站,电信、移动、联通等收费服务器,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和交通部门收费服务器。用户手机供乘客在上车时向售票员提供的移动支付刷卡器刷读取用户手机信息,移动支付刷卡器向基站发送收取费用请求,基站向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发送扣费请求,服务器接受请求后在用户手机余额中扣除交通费用,并反馈收费成功的信息发送至基站,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至用户手机。
拥有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的单位可定期向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提交收取的交通费用,再由交通部门的服务器管理收取的交通费用。
上述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可以利用用户手机的扬声器发声提示扣款信息或利用手机屏幕的显示功能显示扣款信息。
上述的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还可以是用户手机的发声提示和屏幕显示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上述的用户手机可利用手机的SIM卡的密码的设置来作为整个支付过程中的用户认证,以防止因为用户手机丢失而导致的恶意支付事件发生。
上述的支付过程中,若用户手机的余额不足,则由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发送反馈余额不足的信息经由基站发送至用户手机。
考虑到SIM卡(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或UIM卡(UserIdentity Module)将来可能会用在别的电子产品(非手机)上,所以只要乘客间接或者直接使用这两种卡,也属于本发明范围。
本发明提到的手机是指随身携带能与他人远程通讯的同时要交纳通讯费用的工具,目前包括联通手机、移动手机和小灵通,还包括以后可能会出现新的通讯工具。
通过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实现的手机支付交通费用,具有广泛的实用性,能够方便地解决人们支付交通费用的优点,并为手机的增值应用处理又添新的研究空间。


附图1为本发明的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

进一步阐述本发明的实现方法。
如附图1所示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它包括用户手机,移动支付刷卡器,基站,电信、移动、联通等收费服务器,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和交通部门收费服务器。用户手机供乘客在上车时向售票员提供的移动支付刷卡器刷读取用户手机信息,移动支付刷卡器向基站发送收取费用请求,基站向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发送扣费请求,服务器接受请求后在用户手机余额中扣除交通费用,并反馈收费成功的信息发送至基站,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至用户手机。拥有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的单位可定期向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提交收取的交通费用,再由交通部门的服务器管理收取的交通费用。
权利要求
1.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用户手机,移动支付刷卡器,基站,收费服务器,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和交通部门收费服务器;其中用户手机供乘客在上车时向售票员提供的移动支付刷卡器读取用户手机信息,移动支付刷卡器向基站发送收取费用请求,基站向收费服务器发送扣费请求,服务器接受请求后在用户手机余额中扣除交通费用,并反馈收费成功的信息发送至基站,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至用户手机;拥有收费服务器的单位定期向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提交收取的交通费用,再由交通部门的服务器管理收取的交通费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费服务器为电信、移动或联通的收费服务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可以利用用户手机的扬声器发声提示扣款信息或利用手机屏幕的显示功能显示扣款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的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还可以是用户手机的发声提示和屏幕显示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户手机可利用手机的SIM卡的密码的设置来作为整个支付过程中的用户认证,以防止因为用户手机丢失而导致的恶意支付事件发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付过程中,若用户手机的余额不足,则由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发送反馈余额不足的信息经由基站发送至用户手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户手机是指随身携带能与他人远程通讯的同时要交纳通讯费用的工具。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机支付交通费用的系统及方法,它包括用户手机,移动支付刷卡器,基站,电信、移动、联通等收费服务器,交通部门的银行帐户和交通部门收费服务器。用户手机供乘客在上车时向售票员提供的移动支付刷卡器刷读取用户手机信息,移动支付刷卡器向基站发送收取费用请求,基站向电信、移动或联通服务器发送扣费请求,服务器接受请求后在用户手机余额中扣除交通费用,并反馈收费成功的信息发送至基站,由基站反馈收取成功及收取金额的信息至用户手机。通过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实现的手机支付交通费用,具有广泛的实用性,能够方便地解决人们支付交通费用的优点,并为手机的增值应用处理又添新的研究空间。
文档编号G07F19/00GK1885887SQ20061002715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31日
发明者柴春轶 申请人:上海师范大学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