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及其取款方法

文档序号:8513119阅读:525来源:国知局
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及其取款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ATM取款机,尤其涉及了一种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及其取款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移动通信空前发达,但随之而来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也大幅增加。犯罪分子诈骗所得的钱款,最终都通过ATM取款机提现。犯罪分子在ATM取款机取钱时,往往都是遮住面部(如摩托车头盔或者墨镜、大口罩),由于面部没有暴露,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针对上述缺点,提供了一种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及其取款方法。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0005]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包括ATM机,其特征在于:ATM机上还安装有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软件,人脸识别软件能够从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分辨出人脸。
[0006]一种应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诈骗取款的ATM机的取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0007]A:取款人将磁卡插入ATM机;
[0008]B:ATM机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0009]C:图形识别软件判断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是否含有人脸,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取款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提示取款人去除脸部遮盖,进入步骤D ;
[0010]D:图形识别软件再次判断取款人脸部是否有遮盖,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ATM机没收取款人的磁卡。
[0011]作为优选,ATM机上设有扬声器,步骤B和步骤C中ATM机通过扬声器语音播报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0012]作为优选,步骤B和步骤C中ATM机通过ATM机上的显示屏显示图像的方式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0013]本发明能够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同时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了有效的影像资料,使案件侦破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具有积极的效益。
【附图说明】
[0014]图1是本发明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16]实施例1
[0017]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包括ATM机,其特征在于:ATM机上还安装有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软件,人脸识别软件能够从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分辨出人脸。
[0018]一种应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诈骗取款的ATM机的取款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9]A:取款人将磁卡插入ATM机;
[0020]B:ATM机通过语音播报和屏幕文字的方式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0021]C:图形识别软件判断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是否含有人脸,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取款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通过语音播报和屏幕文字的方式提示取款人去除脸部遮盖,进入步骤D ;
[0022]D:图形识别软件再次判断取款人脸部是否有遮盖,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ATM机没收取款人的磁卡。
[0023]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
【主权项】
1.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包括ATM机,其特征在于:ATM机上还安装有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软件,人脸识别软件能够从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分辨出人脸。
2.一种应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诈骗取款的ATM机的取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取款人将磁卡插入ATM机; B:ATM机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C:图形识别软件判断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是否含有人脸,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取款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提示取款人去除脸部遮盖,进入步骤D ; D:图形识别软件再次判断取款人脸部是否有遮盖,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ATM机没收取款人的磁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取款方法,其特征在于:ATM机上设有扬声器,步骤B和步骤C中ATM机通过扬声器语音播报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取款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和步骤C中ATM机通过ATM机上的显示屏显示图像的方式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ATM取款机,公开了一种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及其取款方法。防诈骗取款的ATM机,包括ATM机,ATM机上还安装有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软件,人脸识别软件能够从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分辨出人脸,取款人将磁卡插入ATM机;ATM机提示取款人进行脸部图像扫描;图形识别软件判断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中是否含有人脸,若含有人脸,则进行ATM取款机的正常取款流程;若不含有人脸,则提示取款人去除脸部遮盖;图形识别软件再次判断取款人脸部是否有遮盖。本发明能够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同时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了有效的影像资料,使案件侦破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对维护社会的安定具有积极的效益。
【IPC分类】G06K9-00, G07F19-00
【公开号】CN104835267
【申请号】CN201510204966
【发明人】封收
【申请人】封收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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