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家具安防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1010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报警系统,具体是一种智能家具安防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智能安防报警系统是同家庭的各种传感器、功能键、探测器及执行器共同构成家庭的安防体系,是家庭安防体系的"大脑"。报警功能包括防火、防盗、煤气泄露报警及紧急求助等功能,报警系统采用先进智能型控制网络技术、由微机管理控制,实现对匪情、盗窃、火灾、煤气、紧急求助等意外事故的自动报警,防盗报警系统分为周界防卫、建筑物区域内防卫、单位企业空旷区域内防卫、单位企业内实物设备器材防卫等等。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别的报警传感器或探测器;系统的终端是显示/控制/通信设备,它可应用独立的报警控制器,也可采用采用报警中心控制台控制。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控制,均必须对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进行实时、可靠和正确无误的复核和报警。漏报警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误报警应该降低到可以接受的限度。考虑到值勤人员容易受到作案者的武力威胁与抢劫,系统应设置紧急报警按钮并留有与110报警中心联网的接口。

传统的家用报警器只能做到发出报警声音,进而惊醒盗贼以及提升附近的人发生偷盗行为,这种报警方式不能提示房主,而且单纯的利用铃声报警过于被动,不能对小偷造成直接的危害,防盗性能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家具安防报警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家具安防报警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单元和与中央处理单元电性连接的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的输入接口电性连接有摄像模块、烟雾传感器、信号接受模块和压力传感模块,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的输出端口连接连接有扬声器模块、报警器模块和信号发射模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终端可以为电脑或手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存储单元为移动硬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移动硬盘与中央处理器之间采用USB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压力传感模块为设置在房间门口的压力传感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不仅能发出传统的声音报警,还能通过采用家庭现场的场景作为后期破案的证据,以及通过无线信号传输远程与家中小偷进行语音警示,提高了装置的防盗功能,在进行防盗时,装置中还设有设置在房间门口的压力传感模块,在进行偷盗时小偷脚部压力较大,会触发压力传感模块,另外房主也能通过控制终端向信号接收模块发出信息,进而主动的打开摄像模块,进而观看家中的小孩状况,从而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智能家具安防报警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单元和与中央处理单元电性连接的存储单元,存储单元用于存储视频信息,存储单元为移动硬盘,移动硬盘与中央处理器之间采用USB连接,从而方便了后期的拆卸,中央处理单元的输入接口电性连接有摄像模块、烟雾传感器、信号接受模块和压力传感模块,摄像模块的作用是将火灾场景或者偷盗场景及时的记录,进而有助于消防工作,或者有助于警官后期的破案,烟雾传感器用于检测烟雾,并向中央处理单元发出火灾信号,因为火灾前期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压力传感模块为设置在房间门口的压力传感器,人们事先已经将家庭成员的体重存储在中央处理单元中,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也会自觉的不踩压力传感模块,当小偷进入房间中会踩在压力传感模块上,压力传感模块会向中央处理单元发出盗窃信号,信号接受模块的作用是接受房主的控制终端发出的信号,这里的控制终端可以为电脑或手机,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的输出端口连接连接有扬声器模块、报警器模块和信号发射模块,扬声器模块的作用是在中央处理单元接受到信号接收模块发来的房主语音信息,然后将房主说的话通过扬声器播放出来,从而直接对小偷说话,进而对小偷进行直接的警告,提高警示力度,报警器模块的作用是发出报警声音,信号发射模块的作用是将摄像模块拍摄的视频信息及时传给房主的控制终端,这样就能让房主及时的知道家里的状态,房主也能通过控制终端向信号接收模块发出信息,进而主动的打开摄像模块,进而观看家中的小孩状况,从而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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