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走丢管理系统及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0495056发布日期:2022-06-22 03:54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走丢管理系统及其方法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通信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防走丢管理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2.目前市场上,儿童防走失产品主要有儿童手表手环,儿童背包,防走失带等,这些产品主要是利用gps定位和网络通信,与家长进行数据传输,实现监控儿童位置和路径,通过家长监控与app告警实现防走失的目的。然而,基于现有的儿童防走失产品,一方面,无法实现对儿童或者其他受监护人员的精准定位,另一方面,例如儿童在单独进行活动时,家长在家只能利用以上产品技术进行被动监控,无法及时有效的阻止走失行为,制止拐卖行为以及危险行为。


技术实现要素:

3.提供了本公开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一种防走丢管理系统及其方法,其能够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实时的精准定位,并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及时、有效的主动干预,以确保受监护人员的安全。
4.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案,提供一种防走丢管理系统,所述防走丢管理系统包括门禁装置,其设置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出入口;布置在所述活动空间的出入口周边的第一无线通信装置,其配置为与受监护人员携带的第二无线通信装置进行通信;管理装置,其配置为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所述托管数据至少包括受监护人员及其允许活动范围;基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和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关闭所述出入口。
5.根据本公开的第二方案,提供一种防走丢管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设置门禁装置,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出入口;在所述活动空间的出入口周边布置第一无线通信装置,由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与受监护人员携带的第二无线通信装置进行通信;经由管理装置,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所述托管数据至少包括受监护人员及其允许活动范围;基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和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关闭所述出入口。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公开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
7.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周边布置第一无线通信装置,基于该第一无线通信装置与第二无线通信装置进行通信,有利于实时获取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精准定位。基于所述防走丢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活动轨迹,满足对受监控人员实时监控的要求。其次,通过设置托管数据,在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托管数据中允许的
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所述管理装置自动控制门禁装置关闭出入口,实现了对受监护人员的主动干预,提高了监护的时效性和监护安全性。
8.上述的一般描述和以下的详细描述只是示例性和说明性的,并不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发明。
附图说明
9.在不一定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可以在不同的视图中描述相似的部件。具有字母后缀或不同字母后缀的类似附图标记可以表示相似组件的不同示例。附图通过举例而不是以限制的方式大体上示出各种实施例,并且与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一起用于对所公开的实施例进行说明。这样的实施例是说明性和示例性的,而并非旨在作为本方法、装置、系统或具有用于实现该方法的指令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穷尽或排他的实施例。
10.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防走丢管理系统的结构框图;
11.图2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门卫设施的示意图;
12.图3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防走丢管理方法流程图;
13.图4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管理装置执行管理方法的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14.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本公开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公开作详细说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公开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公开的限定。本文中所描述的各个步骤,如果彼此之间没有前后关系的必要性,则本文中作为示例对其进行描述的次序不应视为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知道可以对其进行顺序调整,只要不破坏其彼此之间的逻辑性导致整个流程无法实现即可。
15.本公开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部分的称谓。本公开中使用的术语“第一无线通信装置”和“第二无线通信装置”是针对通信方式而区分的。该通信方式可以为通信模式级别,例如蓝牙通信模式等。“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在该词前的要素涵盖在该词后列举的要素,并不排除也涵盖其他要素的可能。“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16.本公开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与本公开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理解的含义相同,除非另外特别定义。还应当理解,在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术语应当被解释为具有与它们在相关技术的上下文中的含义相一致的含义,而不应用理想化或极度形式化的意义来解释,除非这里明确地这样定义。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说明书的一部分。
17.图1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防走丢管理系统的结构框图。防走丢管理系统100至少包括门禁装置101、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和管理装置105。其中,所述门禁装置101,其设置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出入口102。通过门禁装置101以实现对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的开启或关闭状态的控制,对于所述门禁装置101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
102的具体位置和分布方式不做具体限定,只要能够通过门禁装置101控制所述出入口102的开启或关闭即可。
18.具体地,布置在所述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周边的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其配置为与受监护人员携带的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进行通信,以实现对受监护人员活动轨迹的实时监控和精准定位,有利于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实时活动数据。其中,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布置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周边,对于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在出入口102周边的具体位置不做限定,只要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能够实现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通信即可。例如,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可以为部署有ibeacon的基站,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可以为具有gps定位和网络通信功能的手表、手环、背包、防走失带等,在此不做限定。
19.所述管理装置105,其配置为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所述托管数据至少包括受监护人员及其允许活动范围。所述受监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患有老年痴呆或者具有其他精神类疾病的病人以及其他需要监护的人员。该实施例中的托管数据,至少给出所述受监护人员的相关信息,比如该受监护人员的面部特征、年龄、性别、身高等便于识别身份信息的生理特征,以及所述受监护人员允许活动的范围,一旦受监护人员的活动范围超过所述允许活动的范围,则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甚至提示。
20.所述管理装置105基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实现对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实时监控。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和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之间的协同配合,实时通信,能够实时获取并监督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信息,通过获取的实时的位置信息为后续对所述受监护人员的监控提供前提。所述管理装置105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和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从而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主动干预。
21.在该实施例中,所述托管数据中包含了监护人员设定的允许受监护人员活动的范围,超出限定的允许活动的范围则将会受到管控。该管理装置105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实时位置,通过对比实时位置和托管数据中的范围,判断出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需要被管控。以儿童在社区中的活动为例,家长可以通过带有无线通信功能的手表设定儿童的允许的活动范围,防走丢管理系统可以利用ibeacon基站实时获取该儿童的位置,当儿童的活动范围超出允许活动范围时,所述系统判断出所述受监护人员具有要离开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趋势或者所述受监护人员已经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此时,管理装置105控制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从而避免儿童走出社区。通过管理装置105能够主动且及时的控制门禁装置101,确保了受监护人员的安全。
2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采用aoa、uwb、蓝牙和nfc中的任何一种无线通信模式,有利于提高定位精度并降低天气对定位精度的影响。例如,gps定位系统容易受到天气的影响,阴天或雨天无法实现精准定位,极大地降低了定位精度。而aoa的定位精度为30-50厘米,uwb的定位精度为十几厘米,定位精度高且受天气影响小,即使在阴天或雨天依然能够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精准定位。
2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防走丢管理系统100还包括门卫设施200,所述门卫设施200包括报警装置201,便于向警卫或安保人员发出信号。其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报警装置201以声光电方式发出警报,以提示安保人员介入,一方面安保人员的及时介入有利于及时制止受监护人员的危险行为,另一发面,安保人员及时核实情况。例如,有可能儿童属于误入危险区域,通过报警装置201发出警报,安保人员核查该儿童是否进入危险区域,如果儿童只是误入,儿童触发报警装置201后又返回到允许活动的范围,则安保人员解除门禁。
2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托管数据定义各个受监护人在各个时间段的允许活动范围,以实现对受监护人员的灵活监控。例如,对于八岁以上的儿童,在10:00-15:00这一时间段内,允许具有更大的活动范围,然而,在15:00-19:00这一时间段内,允许活动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从而避免儿童在危险时段发生危险。由此,监护人员在设定托管数据时,可以灵活的选择不同时间段内受监护人员的允许活动的范围,既有利于保证受监护人员具有更大的活动范围又提高了监控安全性。
2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并且使得向所述受监护人员对应的监护人员拥有的第三无线通信装置106发送异常离开警报。具体的,当所述管理装置105判断出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的范围时,通过控制门禁装置101关闭出入口102,能够暂时限定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活动范围,比如年龄为三岁的儿童将要走出社区,此时所述管理装置105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出入口102,能够阻止该儿童走出社区。同时,所述管理装置105将所述该儿童将要走出社区的危险信息以警报的方式发送到该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的手机,以使得该儿童的监护人员知晓该儿童目前的异常离开事件,便于对儿童的进一步管控。其中,所述第三无线通信装置106可以为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对于所述第三无线通信装置106不做具体限定,只要能够实现无线通信即可。
2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只有接收到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才开启所述门禁装置101,以防止所述门禁装置101被随意开启。例如,一个三岁的儿童触发门禁装置101,门禁装置101被关闭,阻止儿童走出社区。此时,如果门卫之外的其他人员靠近出入口102,使得门禁装置101自动解锁,从而打开出入口102,将会为该儿童走出社区放行,从而失去对该儿童的管控。因此,当所述门禁装置101只有接收到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才开启时,可以通过门卫人员的核实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打开门禁装置101,从而提供管控的安全性。
2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且接收到来自门卫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门禁开启指令的情况下,请求来自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在接收到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的情况下才开启所述门禁装置101,进一步提高所述防走丢管理系统100的管控安全性。具体的,如果管理装置105检测到儿童或者老年痴呆的病人这类高风险人群具有要离开允许活动范围的趋势或者离开了允许活动范围,控制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在所述出入口102处于关闭的状态下,如果有除门卫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想要通过出入口102,并发出门禁开启指令,试图解
锁门禁装置101打开出入口102,此时,所述门禁装置101不会基于该门禁开启指令而解锁,而是需要在接收到来自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的情况下才会开启并解锁门禁装置101。门卫人员在接收门禁开启指令后,会自行核查现场情况,可以在控制住受监护人员的情况下打开出入口102,待其他人通过后再关闭出入口102。
2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使得执行所述门卫设施200与所述受监护人员对应的监护人员拥有的第三无线通信装置106的通信,以核实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异常离开状况,从而确定是否继续对所述受监护人员执行管控。例如,受监护的儿童将要走出社区,在所述管理装置105判断该儿童将要离开或者离开了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启动了门禁装置101,并关闭了出入口102。此时,门卫人员可以利用门卫设施200和该儿童的监护人员进行通信,来核实该儿童是否属于异常离开状况。具体的,可以基于门卫设施200的通话设备与监护人员对话,比如拨通监护人员的手机,向监护人员询问是否允许该儿童走出社区或进入其他区域,从而基于和监护人员的沟通进行下一步的管控。
29.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门卫设施200还包括显示器202,所述托管数据还包括各个受监护人员的生理特征信息,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使得在所述显示器202上呈现该受监护人员的生理特征信息,以便于门卫人员基于所述生理特征信息核实所述受监护人员的身份。其中,所述生理特征信息包括面部特征、年龄、身高或者其他具有标识性的特征信息,仅以此为示例。例如,当管理装置105在获取某儿童的位置后判断该儿童离开了允许活动的范围,并使得门禁装置101关闭出入口102,此时,还有三个与受监护的儿童同行,这提高了门卫人员辨别受监护的儿童的难度。在此情况下,显示器202上呈现受监护人员的面部特征、身高和性别,门卫人员基于所述显示器202显示的关于受监护人员的身份识别信息,能够知晓受监护的儿童为哪一个儿童或哪几个儿童,从而便于门卫人员执行下一步管控工作。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获取来自活动空间的管理人员的危险范围信息,其定义危险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危险范围的偏差小于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所述危险范围可以理解为管理人员禁止靠近危险区域的范围,比如,当社区中有配电柜时,该配电柜附近为危险区域,此时管理人员禁止靠近配电柜的范围为危险范围。在活动空间内,受监护人员同样被限制进入危险范围,避免出现意外事故。所述管理装置105在获取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信息后,与所述危险范围进行对比,一旦对比结果显示偏差和小于第一阈值,则认为受监护人员具有靠近危险区域的风险,判断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从而使得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对受监护人员进行管控。其中,所述第一阈值可以是管理人员基于经验设定的数值,对此不做限定。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将获取的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允许活动范围进行比对;在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边界的偏差小于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其中,所述第二阈值可以是所述管理装置105中设定好的数值,该数值可以基于对数据统计获得的平均值来定,也可以是其他设定方式获得,对此不做具体限定。所述管理装置105通过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边界的偏差与所述第二阈值进行比
较,能够快速并准确的判断出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
32.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门禁装置101开启或关闭的所述出入口102的任何一侧是受监护人员的禁止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所述管理装置105进一步配置为在所述出入口102周边的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探测到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或者探测到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位置与所述出入口102的偏差小于第三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具体的,例如儿童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社区内部,不允许儿童走出社区,此时,监护人员可以设定在出入口102的任何一侧的一定范围内禁止儿童进入,可以是出入口102内侧也可以是出入口102外侧一定范围内,依据监护人员的设置而定。
33.如果受监护的儿童或者其他受监护人员进入到出入口102周边的禁止活动范围内,只要基站探测到儿童的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比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通信功能的智能设备)的存在,即可判断该儿童要离开或离开了允许活动范围进入了禁止活动范围内。进一步地,为了提高探测的准确性,避免误判,可以通过获取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比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具有通信功能的智能设备)的位置,将其与出入口102的位置进行比较获得偏差,所述偏差可以是差值或差值的绝对值(仅以此为例,不限于此),将偏差与设定的第三阈值进行比较,比如偏差为0.3,第三阈值为1.0,一旦偏差小于第三阈值判定该儿童要离开或离开了允许活动范围进入危险区域,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管控。
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管理装置105包含在所述门卫设施200中,便于实现高效管理,或者采用分布式配置,比如所述管理装置105分布在远程服务器或本地网关。
35.图3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防走丢管理方法流程图,如步骤s301,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设置门禁装置101,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出入口102,通过门禁装置101实现对所述出入口102的便捷、高效式管控。
36.如步骤s302,在所述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周边布置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由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与受监护人员携带的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进行通信,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布置在活动空间的出入口102的周边,能够监控出入口102周边位置的情况,通过和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进行通行,能够实时获取受监护人员的位置,提高了监护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7.如步骤s303,经由管理装置105,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所述托管数据至少包括受监护人员及其允许活动范围,监护人对受监护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定,并将允许受监护人员活动的范围设置到所述托管数据中,同时将该受监护人员的相应的信息记录在所述托管数据中,便于后续监控人员的对受监护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38.如步骤s304,基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提高了对受监护人员定位的准确性。
39.如步骤s305,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和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通过门禁装置101和管理装置105的联动配合作用,实现对受监护人员活动范围的主动干预,在发现受监护人员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自动关闭主入口,控制受监护人员的活动范围,提高了监护的安全性。
4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包括经由管理装置105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
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并且使得向所述受监护人员对应的监护人员拥有的第三无线通信装置106发送异常离开警报,以将受监护人员的情况及时向监护人员报告。
4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经由管理装置105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且接收到来自门卫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门禁开启指令的情况下,请求来自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在接收到门卫人员的解锁指令的情况下才开启所述门禁装置101,从而避免门卫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为受监护人员误开门禁装置101的情况。
4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经由管理装置105获取来自活动空间的管理人员的危险范围信息,其定义危险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危险范围的偏差小于第一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以防止受监护人员进入活动空间内的危险区域,比如配电柜附近。
4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经由管理装置105将获取的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受监护人员的允许活动范围进行比对;在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与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边界的偏差小于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从而提高判断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准确度。
4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门禁装置101开启或关闭的所述出入口102的任何一侧是受监护人员的禁止活动范围的情况下,经由管理装置105在所述出入口102周边的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探测到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或者探测到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位置与所述出入口102的偏差小于第三阈值的情况下,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以防止受监护人员通过出入口102进入危险区域。
45.图4示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管理装置获取托管数据进行管理的装置的框图。如图4所示,所述装置400可以包括通信接口403,以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和受监护人员的实时位置信息等数据;以及处理器401,所述处理器401执行至少由存储在储存器405中的程序(例如托管数据处理程序408)中包括的代码或指令实现的功能或方法,用于处理器401的示例包括中央处理单元(cpu)、微处理单元(mpu)、gpu、微处理器、处理器核、多处理器、专用集成电路(asic)和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所述托管数据处理程序408用于执行获取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基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装置103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装置104的通信状况,来获取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基于所获取的所述受监护人员的位置和所述受监护人员的托管数据,判定所述受监护人员是否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在所述受监护人员要离开或离开了所述允许活动范围的情况下,控制所述门禁装置101关闭所述出入口102。
46.存储器404临时存储从储存器405加载的程序。在处理器401执行程序时产生的各种数据,例如但不限于生理信息特征406等,也可以临时存储在存储器404中。存储器404包括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只读存储器(rom)。
47.储存器405存储例如由处理器401执行的程序。储存器405包括例如硬盘驱动器(hdd)、固态驱动器(ssd)和闪存。
48.输入/输出接口402可以包括装置400输入各种操作的输入装置以及输出各种处理结果的输出装置。
49.通信接口403经由网络执行各种数据的发送和接收。通信可以通过电缆或无线地
执行,并且可以使用任何通信协议,只要可以彼此通信即可。
50.装置400中的各个构件可以经由总线407彼此传输信息。存储介质可以将程序存储在“非暂时性有形介质”中。此外,该程序包括例如软件程序或计算机程序。
51.此外,装置400中的至少一些处理可以通过由一个或多个计算机配置的云计算来实现。在一些实施例中,装置400中的至少一些处理可以另一装置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由处理器401实现的每个功能单元的处理中的至少一些处理可以由替代装置执行。
52.本文描述了各种操作或功能,其可以实现为软件代码或指令或者定义为软件代码或指令。这样的内容可以是可以直接执行(“对象”或“可执行”形式)的源代码或差分代码(“delta”或“patch”代码)。软件代码或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并且当被执行时,可以使机器执行所描述的功能或操作,并且包括用于以机器(例如,计算装置、电子系统等)可访问的形式存储信息的任何机构,例如可记录或不可记录介质(例如,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磁盘存储介质、光存储介质、闪存装置等)。
53.这里描述的示例性方法可以至少部分地是机器或计算机实现的。一些示例可以包括用指令编码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或机器可读介质,所述指令可操作以配置电子装置执行如以上示例中所述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实现可以包括软件代码,诸如微代码、汇编语言代码、更高级的语言代码等。各种程序或程序模块可以使用各种软件编程技术来创建。例如,可以使用java、python、c、c++、汇编语言或任何已知的编程语言来设计程序段或程序模块。一个或多个这样的软件部分或模块可以被整合到计算机系统和/或计算机可读介质中。这种软件代码可以包括用于执行各种方法的计算机可读指令。软件代码可以形成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模块的一部分。此外,在一个示例中,软件代码可以诸如在执行期间或其他时间有形地存储在一个或多个易失性、非暂时性或非易失性有形计算机可读介质上。这些有形的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可移动磁盘、可移动光盘(例如,光盘和数字视频盘)、磁带盒、存储卡或棒、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等。
54.此外,尽管在此描述了说明性实施例,但是范围包括具有基于本公开的等效要素、修改、省略、组合(例如,跨各种实施例的方案的组合)、调整或变更的任何和所有实施例。权利要求中的要素将基于权利要求中使用的语言进行宽泛地解释,而不限于本说明书中或在本技术的存续期间描述的示例。此外,所公开的方法的步骤可以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包括通过重新排序步骤或插入或删除步骤。因此,意图仅仅将描述视为例子,真正的范围由以下权利要求及其全部等同范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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