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881744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缆工装定位工具,尤其是涉及一种7/8"波纹同轴电 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二、 背景技术背景技术中,根据新品连接器的设计特点,电缆在剥线时电缆的外导体端面应处于波长前端的2/3处,因为电缆剥线夹具是以电缆内导体端面定位且电 缆内导体端面和外导体端面的尺寸是一定的。所以我们最初的剥线方法是先用 剥线夹具完成电缆的剥线尺寸。再用卡尺测量此次剥线后电缆外导体的端面到 最近的一个波峰前端2/3处的距离。然后将电缆内导体减短相应的尺寸,再用 剥线夹具重新剥线。此剥线方法效率很低、 一致性差、组件装配后存在安全隐 患、相同连接器装接电缆后电性能差距较大,无法准确分析连接器的性能,严 重影响新品连接器的研发工作。三、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7/8〃波纹同轴 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能快速且准确的完成7/8"波纹同轴电缆的剥线,使 新品连接器在大批量使用时,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1,定 位块4卡入外壳1的卡槽内并与外壳1连接,外壳1下部设有电缆内导体切线 槽8。上述定位块4 一端贴紧外壳1,另一端卡入外壳1的卡槽内,其端部与电缆外导体6波谷表面相吻合。上述定位块4与外壳1通过销钉2和螺钉3连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可以快速且准确的完成7/8"波纹同轴电缆的剥线。解决了新品连接器在研发过程中组件装配后性能不一致的问题。并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 了操作工的劳动强度和人为因素引起的不合格,为新品连接器的大批量生产奠 定了基础。四、
图l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定位块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的A向视图;图4、图5、图6和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示意图; 图8为电缆在剥线时的示意图。图中,1-外壳。2-销钉,3-螺钉,4-定位块,5-电缆护套,6-电缆外导体, 7-电缆内导体,8-电缆内导体切线槽,9-波谷,10-波峰,11-2/3波长。五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为"配接7/8"波纹同轴电缆的宽兼容、低耗材、高性能、低 交调系列射频同轴连接器(以下简称新品连接器)"在电缆组件装配时电缆剥线 工序的专用工装夹具。根据7/8"波纹同轴电缆的外导体特点通过严格控制电缆 内导体端面到最近的一个波谷的距离,从而间接的控制电缆的剥线尺寸。参见图1、图2和图3,包括外壳l,定位块4一端贴紧外壳1,另一端卡入外壳l 的卡槽内,其端部与电缆外导体6波谷表面相吻合,外壳l下部设有电缆内导 体切线槽8,销钉2压入定位块4内,螺钉3拧入定位块4内。实际工作时,具体的工作过程如下1、 剥线参见图4,用剥线夹具按图4尺寸剥线;2、 定位裁线参见图5,用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控制电缆 内导体7端面到最近的一个波谷的距离,用锯条从电缆内导体切线槽8处将电 缆内导体7切断;3、 二次剥线参见图6,将己经用定位裁线夹具加工后的电缆用剥线夹具 重新剥线,图6显示了完成定位裁线等待二次剥线的电缆尺寸,由于电缆的波 长为7mm,电缆经过定位裁线工序后,内导体7端面到最近的波谷的距离为 5.7mra。参见图7,图7显示了完成二次剥线的电缆尺寸,此时二次剥线保证电 缆内导体7端面到电缆外导体6端面为8mm,同时,也就保证了电缆外导体6端 面处于波峰前端的2/3处。
权利要求1、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1),定位块(4)卡入外壳(1)的卡槽内并与外壳(1)连接,外壳(1)下部设有电缆内导体切线槽(8)。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特 征在于所述定位块(4) 一端贴紧外壳(1),另一端卡入外壳(1)的卡槽内, 其端部与电缆外导体(6)波谷表面相吻合。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特 征在于所述定位块(4)与外壳(1)通过销钉(2)和螺钉(3)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7/8″波纹同轴电缆装配剥线定位工具,其能快速且准确的完成7/8”波纹同轴电缆的剥线,使新品连接器在大批量使用时,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本实用新型包括外壳,定位块卡入外壳的卡槽内并与外壳连接,外壳下部设有电缆内导体切线槽。定位块一端贴紧外壳,另一端卡入外壳的卡槽内,其端部与电缆外导体波谷表面相吻合。
文档编号H01R43/28GK201113196SQ200720126169
公开日2008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07年10月25日 优先权日2007年10月25日
发明者武向文, 涛 王, 郑连锋 申请人:西安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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