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和导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36142阅读:54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和导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缆和导线。



背景技术:

电动汽车需要使用越来越大的充电电流,大电流产生温升,而通常的解决办法是增大电缆的铜导体截面积,这种方法让线缆过于笨重,且柔韧性较差。专利文献CN106104949A公开了一种充电电缆,该充电电缆的外护套内包括独立设置的充电导体和冷却导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的电缆和导线,进一步提高制冷效率,最大程度地降低导体温度,特别适于充电电缆的降温。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缆,包括多根主线导体和包覆各主线导体的主线绝缘层,在所述主线导体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所述冷却管内传输用于冷却所述主线导体的制冷流体。

所述多根主线导体包括第一主线导体和第二主线导体,所述第一主线导体和所述第二主线导体的内部各自设置有所述冷却管。

所述第一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与所述第二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相互之间形成连通的回路,从其中一个冷却管流入的制冷流体经过另一个冷却管流出。

所述第一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与所述第二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的连接端通过回转U型管连接。

所述冷却管与所述主线导体同心设置。

所述电缆还包括外护套,所述主线导体设置在所述外护套内。

所述电缆为充电电缆,所述外护套内还设置有地线导体和信号线导体。

所述外护套内还设置有填充材料。

所述冷却管的管材为聚氨酯(PU)或硅胶或特氟龙。

一种导线,包括导体,在所述导体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所述冷却管内传输用于冷却所述导体的制冷流体。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电缆将冷却管设置在主线导体内,最大程度地降低导体温度。充电电缆采用本发明的电缆,与现有的带冷却导管的充电电缆相比,能够进一步提高制冷效率,且简化了充电电缆内部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充电电缆一种实施例的截面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充电电缆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及其应用。

参阅图1和图2,在一种实施例中,一种电缆,包括多根主线导体和包覆各主线导体的主线绝缘层5、6,在所述主线导体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所述冷却管内传输用于冷却所述主线导体的制冷流体。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多根主线导体包括第一主线导体1和第二主线导体3,所述第一主线导体1和所述第二主线导体3的内部各自设置有所述冷却管2、4。所述电缆可以是直流充电电缆,第一主线导体1可以是DC+主线导体,第二主线导体3可以是DC-主线导体。

在更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线导体1内的冷却管2与所述第二主线导体3内的冷却管4相互之间形成连通的回路,从其中一个冷却管2流入的制冷流体经过另一个冷却管4流出。

在更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线导体1内的冷却管2与所述第二主线导体3内的冷却管4的连接端通过回转U型管(未图示)连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U型管只是实现第一主线导体1内的冷却管2与第二主线导体3内的冷却管4的其中一种连接方式,其他任何能够实现第一主线导体1内的冷却管2与第二主线导体3内的冷却管4回转的方式均可,例如可以通过水槽的结构亦可。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冷却管与所述主线导体同心设置。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作为充电电缆,所述电缆还包括外护套7,所述主线导体设置在所述外护套7内。所述外护套7内还设置有地线导体8和信号线导体9。地线导体8外包覆绝缘层10。信号线导体9外包覆绝缘层11。

在更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外护套7内还设置有填充材料12。

在更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外护套的内侧设置有屏蔽层(未图示)。

在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冷却管的管材为聚氨酯(PU)或硅胶或特氟龙。

在另一种实施例中,一种导线,包括导体,在所述导体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所述冷却管内传输用于冷却所述导体的制冷流体。

根据一种实施例,直流充电电缆包括DC+、DC-两条主线导体。这些主线导体是发热的主要部分,将冷却管放在两条主线导体的中心,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导体温度。制冷流体可以从一条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通过,经过充电枪内的回转U型管,或者其他降低端子温度的热交换零件后,从另一条主线导体内的冷却管通过。

冷却管可以是任何柔性管材,例如PU,硅胶,或者特氟龙。其中特氟龙有薄壁,低阻力,高耐温的特点,特别适用于本发明。

制作本发明充电电缆的一种方法可以是首先在冷却管上绞合铜导体,再在铜导体外挤出形成绝缘体。将两条带有绝缘体的主线导体以及其他地线、信号线等再次绞合,并再挤出形成外护套。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其还可以对这些已描述的实施方式做出若干替代或变型,而这些替代或变型方式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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