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负离子发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52416阅读:852来源:国知局
一种负离子发生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负离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负离子发生器。



背景技术:

脉冲是人工方法产生负离子的常用方法,其原理是振荡电路将低电压升至直流负高压,利用碳毛刷尖端直流高压产生高电晕,高速地放出大量的电子,然而电子无法长久存在空气中,立刻会被空气中的氧分子捕捉,形成负离子。

目前负离子发生器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功率小,负离子发射量小,影响了室内净化与保健效果;二是提高功率和负高压,虽然能够提高负离子发射量,但在工作过程中,臭氧发生量加大,限制了净化器的使用,而且造成能源浪费。另外空气中氧气含量低,还存在大量其他气体,对制造较高含量的负离子不利,如果能够提高氧气含量,将会提高电子的捕获能力以及提高产生的负离子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负离子发生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负离子发生器,包括箱体和发生器主体,所述发生器主体设置在箱体内的上部,所述箱体内底部设有产氧盒和控制盒,所述发生器主体一侧设有出风管道,所述出风管道的出风口处设有负离子发射头、紫外辐射源和红外辐射源,所述负离子发射头与发生器主体电连接,所述产氧盒内放有产氧液、催化剂和催化剂移动装置,所述催化剂移动装置的一端延伸到箱体外,所述产氧盒顶部安装有出氧管道,所述出氧管道的一端与出风管道相通,所述控制盒内设有电源装置和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分别与紫外辐射源和红外辐射源电连接,所述箱体右侧设有加液口和氧气控制阀,所述氧气控制阀的阀门部分穿过箱体安装在出氧管道上。

优选的,所述负离子发射头采用富勒烯制成的电触媒材料。

优选的,所述负离子发射头安装在紫外辐射源和红外辐射源的下面,所述紫外辐射源安装在红外辐射源旁边。

优选的,所述出风管道内壁上涂有天然负离子发射矿粉。

本实用新型中,负离子发射头采用富勒烯制成的电触媒材料,产生电子能力强,且在较小的电流下即可释放大剂量、高纯度的电子;在装置中添加了产氧盒,极大的提高了负离子发生器内的氧气浓度,使氧气捕获电子量增加,同时也提高了空气中氧气含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负离子发生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负离子发生器的左视图;

图3为负离子发射头所在位置的出风管道的剖面图;

图中:1-箱体、2-产氧盒、3-控制盒、4-发生器主体、41-出风管道、42-出风口、5-出氧管道、6-氧气控制阀、7-催化剂移动装置、8-加液口、9-紫外辐射源、10-红外辐射源、11-负离子发射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负离子发生器,包括箱体1和发生器主体4,发生器主体4设置在箱体1内的上部,箱体1内底部设有产氧盒2和控制盒3,发生器主体4一侧设有出风管道41,出风管道41的出风口42处设有负离子发射头11、紫外辐射源9和红外辐射源10,负离子发射头11与发生器主体4电连接,产氧盒2内放有产氧液、催化剂和催化剂移动装置7,催化剂移动装置7的一端延伸到箱体1外,产氧盒2顶部安装有出氧管道5,出氧管道5的一端与出风管道41相通,控制盒3内设有电源装置和控制芯片,控制芯片分别与紫外辐射源9和红外辐射源10电连接,箱体1右侧设有加液口8、氧气控制阀6和催化剂移动装置7,氧气控制阀6的阀门部分穿过箱体1安装在出氧管道5上,催化剂移动装置7与催化剂相连,负离子发射头11采用富勒烯制成的电触媒材料,负离子发射头11安装在紫外辐射源9和红外辐射源10的下面,紫外辐射源9安装在红外辐射源10旁边,出风管道41内壁上涂有天然负离子发射矿粉。

打开负离子发生器开关,将催化剂移动装置7向下拨动,使催化剂加入到产氧液内,同时将氧气控制阀打开,氧气迅速产生,流进出风管道内,氧气及时捕获负离子发射头11产生的电子,产生大量的氧负离子。

红外辐射源10给负离子发射头11加热,提高负离子发射头11的温度及内部电子的动能,降低电子逸出功,加大电子发射量,负离子发射头11周围温度的提高可以使臭氧快速分解,减少了臭氧发生量;紫外线辐射源9照射到负离子发射头上,紫外线照射到负离子发射头11上,利用光电效应原理紫外线光子可以激发出大量的电子;在出风管道41的内壁面涂有天然负离子发射矿粉层,进一步加大了负离子发射量。

本实用新型中,负离子发射头采用富勒烯制成的电触媒材料,产生电子能力强,且在较小的电流下即可释放大剂量、高纯度的电子;在装置中添加了产氧盒,极大的提高了负离子发生器内的氧气浓度,使氧气捕获电子量增加,同时也提高了空气中氧气含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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