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短路AGM隔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1883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AGM隔板,尤其是涉及一种防短路AGM隔板。



背景技术:

玻璃微纤维隔板(AGM)是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用AGM隔板的主要作用是:(1)防止正/负极板互相接触而发生电池内部短路;(2)使蓄电池紧密装配,缩小电池体积;(3)防止极板变形、弯曲和活性物质的脱落;(4)在极板间的多孔性隔板中贮存必要数量的电解液,以保证较高的导电性和电池反应的需要;(5)防止一些对电池有害的物质通过隔板进行迁移和扩散。因此,AGM隔板具有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三电极之称。

目前AGM隔板主要是用直径0.5~3μm的玻璃微纤维通过湿法造纸技术抄造而成,得到的隔板孔径分布不一致,随着电池充放电的进行,隔板膨胀后会造成隔板上孔隙变大,从而容易造成极板上细小铅粉渗透到隔板中造成短路,而且铅枝晶亦极易穿透隔板,造成电池慢性短路,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AGM隔板易引起电池短路,影响其使用寿命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新颖,孔径均匀一致,抗拉伸与耐穿刺性能好,能有效防止电池发生短路的防短路AGM隔板 。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防短路AGM隔板,所述防短路AGM隔板由玻璃纤维层、粘结层、抗拉伸层及PTFE涂层构成,所述粘结层设于玻璃纤维层上、下表面,抗拉伸层设于粘结层表面,PTFE涂层设于抗拉伸层表面,其中所述玻璃纤维层由质量百分含量35~45%的直径为φ0.3~0.6μm的细玻璃纤维与质量百分含量为55~65%的直径为φ3~4μm粗玻璃纤维交织而成,所述粘结层为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交织而成,所述抗拉伸层由质量百分含量95~97%的玻璃纤维与质量百分含量3~5%的纤维素纤维交织而成。本实用新型摒弃传统AGM隔板的单层结构,采用结构新颖的多层复合结构,玻璃纤维层采用不同直径玻璃纤维混合交织而成,具有大小一致的孔径,既有利于电池气体的复合效率,又有利于改善隔板耐枝晶穿透能力以及阻止细小铅粉的穿过隔板,有效防止短路发生,同时还使本实用新型依然能保持有纯玻纤AGM隔板耐酸、耐腐蚀、气体透过率和液体保持性优良等理化特性;粘结层为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交织而成,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作为黏结纤维,能大大提高玻璃纤维层与抗拉伸层之间的黏结强度,同时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本身强度较好,亦有利于提高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抗拉伸能力;抗拉伸层能抑制本实用新型整体在纵向和横向上的拉伸,避免孔径增大造成极板上细小铅粉渗透到隔板中造成短路;PTFE涂层能改善本实用新型的压缩比和回弹性能,能保证极板与隔板之间能保持紧密贴合,抑制活性物质软化,有利于提高电池循环性能和保持电池容量。

作为优选,所述玻璃纤维层厚度为0.8~1mm。

作为优选,所述粘结层厚度为0.1~0.3mm。

作为优选,所述抗拉伸层厚度为0.3~0.5mm。

作为优选,所述PTFE涂层厚度为0.1~0.3μm,其由PTFE 乳液喷涂后干燥固化而成,PTFE涂层表面设有透酸孔。

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摒弃传统AGM隔板的单层结构,采用结构新颖的多层复合结构,在保持纯玻纤AGM隔板原有特性的基础上,整体在纵向和横向上的抗拉伸能力好,有利于改善隔板耐铅枝晶的穿透能力以及阻止细小铅粉的穿过隔板,可有效防止短路发生,提高电池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中:玻璃纤维层1,粘结层2,抗拉伸层3,PTFE涂层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1所示的一种防短路AGM隔板,防短路AGM隔板由厚度为0.8mm的玻璃纤维层1、厚度为0.1mm的粘结层2、厚度为0.5mm的抗拉伸层3及厚度为0.3μm的PTFE涂层4构成,粘结层设于玻璃纤维层上、下表面,抗拉伸层设于粘结层表面,PTFE涂层设于抗拉伸层表面,PTFE涂层由PTFE 乳液喷涂后干燥固化而成,PTFE涂层表面设有透酸孔,其中玻璃纤维层由质量百分含量35%的直径为φ0.3~0.6μm的细玻璃纤维与质量百分含量为65%的直径为φ3~4μm粗玻璃纤维交织而成,粘结层为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交织而成,抗拉伸层由质量百分含量95%的玻璃纤维与质量百分含量5%的纤维素纤维交织而成。

本实用新型摒弃传统AGM隔板的单层结构,采用结构新颖的多层复合结构,在保持纯玻纤AGM隔板原有特性的基础上,整体在纵向和横向上的抗拉伸能力好,有利于改善隔板耐铅枝晶的穿透能力以及阻止细小铅粉的穿过隔板,可有效防止短路发生,提高电池使用寿命,具有巨大的使用推广价值。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变更以及等效结构变换,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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