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及其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1289阅读:776来源:国知局
灯具及其连接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具及其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对较长灯具的安装,通常需要使用较长的灯管,而灯管过长,安装不便,若采用多个灯管拼接的方式,灯管之间的连接处容易进水而破坏灯具性能,影响灯具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方便较长灯具的安装且能够防水的灯具的连接结构。

一种灯具的连接结构,能够密封地电连接第一灯条和第二灯条,所述灯具的连接结构包括:

插座,能够固定在所述第一灯条的一端上,并与所述第一灯条电连接;

与所述插座相适配的插头,能够固定在所述第二灯条的一端上,并与所述第二灯条电连接;

第一防水组件,能够套设在所述第一灯条和所述插座上,并密封所述第一灯条与所述插座之间的缝隙;

第二防水组件,能够套设在所述第二灯条和所述插座上,并密封所述第二灯条和所述插座之间的缝隙,且所述第二防水组件能够与所述第二灯条、所述插座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所述插头。

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的插座能够固定在第一灯条的一端上,与插座相适配的插头能够固定在第二灯条的一端上,第一防水组件能够密封地套设在第一灯条和插座上,而密封第一灯条与插座之间的缝隙,第二防水组件能够密封地套设在第二灯条和插座上,而密封第二灯条和插座之间的缝隙,且第二防水组件能够与第二灯条和插座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插头,使得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在连接两个灯条时,将插座和插头直接分别在安装在两个灯条的一端上,并将第一防水组件密封地套设在第一灯条和插座上,将插头电连接至插座上,将第二防水组件套设在第二灯条靠近插头的一端和插座上,以使第二防水组件、第二灯条和插座共同配合密封地收容插头,就能够简单地在实现灯条之间的电连接的同时实现了灯条的密封连接,并使灯具能够防水,安装十分方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水组件和所述第二防水组件均与所述插座螺纹密封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插座包括柱形的插座本体、柱形连接部和环形连接部,所述柱形连接部的一端和所述环形连接部的一端分别与所述插座本体的两端固定连接,所述柱形连接部远离所述插座本体的一端能够固定地收容于所述第一灯条内,所述环形连接部远离所述插座本体的一端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二防水组件中而与所述第二防水组件螺纹密封连接,所述环形连接部、所述第二防水组件和所述第二灯条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所述插头,其中,所述插座本体靠近所述柱形连接部的一端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一防水组件中而与所述第一防水组件螺纹密封连接,所述插座本体与所述第一灯条电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插座还包括环绕所述插座本体设置一周的凸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水组件包括第一弹性夹持套和第一锁紧套,所述第一弹性夹持套能够密封地套设于所述第一灯条上,并与所述插座密封抵接,所述第一锁紧套能够套设于所述第一弹性夹持套的一端上,并能够与所述插座密封地套接,而使所述第一弹性夹持套紧密夹持在所述第一锁紧套和所述第一灯条之间;

所述第二防水组件包括第二弹性夹持套和第二锁紧套,所述第二弹性夹持套能够密封地套设于所述第二灯条上,并与所述插座密封抵接,所述第二锁紧套能够套设于所述第二弹性夹持套的一端上,并能够与所述插座密封地套接,而使所述第二弹性夹持套紧密夹持在所述第二锁紧套和所述第二灯条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弹性夹持套和所述第二弹性夹持套均为夹紧螺丝,所述第一锁紧套和所述第二锁紧套均为夹紧螺母。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水组件还包括第一密封圈,所述第一密封圈能够套设于所述插座上,并夹持在所述第一弹性夹持套和所述插座之间;所述第二防水组件还包括第二密封圈,所述第二密封圈能够套设于所述插头上,并夹持在所述第二弹性夹持套和所述插座之间。

一种灯具,包括第一灯条、第二灯条及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所述插座固定在所述第一灯条的一端上,所述插头固定在所述第二灯条的一端上,所述第一防水组件套设在所述第一灯条和所述插座上,并密封所述第一灯条和所述插座之间的缝隙,所述第二防水组件套设在所述第二灯条和所述插座上,并密封所述第二灯条和所述插座之间的缝隙,而使所述灯具的连接结构密封地电连接所述第一灯条和所述第二灯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灯条包括第一灯管和第一电路板,所述第一电路板固定地收容于所述第一灯管内;所述第二灯条包括第二灯管和第二电路板,所述第二电路板固定地收容于所述第二灯管内,其中,所述插座固定在所述第一灯管的一端上,并与所述第一电路板电连接,所述插头固定在所述第二灯管的一端上,并与所述第二电路板电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灯管的内壁上开设有两个相对设置且沿所述第一灯管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一卡槽,所述第一电路板的相对的两侧分别卡持在两个所述第一卡槽内;所述第二灯管的内壁上开设有两个相对设置且沿所述第二灯管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二卡槽,所述第二电路板的相对的两侧分别卡持在两个所述第二卡槽内。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方式的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灯具的省略了第一灯条上的插头和第二防水组件、第二灯条上的插座和第一防水组件的分解图;

图3为图2所示的灯具的第一灯条的第一灯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所示的灯具的局部剖面图;

图5为图1所示的灯具的插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2所示的灯具的插头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一实施方式的灯具10,包括第一灯条100、第二灯条200和灯具的连接结构300。

请一并参阅图2,第一灯条100包括第一灯管110、第一电路板120和第一光源130。

第一灯管110为两端开口的空心管。在图示的实施例中,第一灯管110为圆形管。

请一并参阅图3,第一电路板120固定地收容于第一灯管110内。具体地,第一灯管110的内壁上开设有两个相对设置且沿第一灯管110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一卡槽112,第一电路板120的相对的两侧分别卡持在两个第一卡槽112内,从而将第一电路板120卡持在第一灯管110内。

第一光源130固定地收容于第一灯管110内,并与第一电路板120电连接。具体地,第一光源130固定在第一电路板120上。其中,第一光源130为LED光源。

第二灯条200的延伸方向与第一灯条100的延伸方向重合。其中,第二灯条200的结构与第一灯条100的结构相同,即第二灯条200包括第二灯管210、第二电路板220和第二光源230。

第二灯管210的结构类似于第一灯管110,第二灯管210的内壁上也开设有两个相对设置且沿第二灯管210的延伸方向延伸的第二卡槽(图未示)。

第二电路板220固定地收容于第二灯管210内。具体地,第二电路板220的相对的两侧分别卡持在两个第二卡槽内,从而将第二电路板220卡持在第二灯管210内。

第二光源230固定地收容于第二灯管210内,并与第二电路板220电连接。具体地,第二光源230固定在第二电路板220上。其中,第二光源230为LED光源。

请再次参阅图2,灯具的连接结构300密封地电连接第一灯条100和第二灯条200。其中,灯具的连接结构300包括插座310、插头320、第一防水组件330和第二防水组件340。

请一并参阅图4,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插座310固定在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灯管110的一端上,并与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电路板120电连接。

请一并参阅图5,具体地,插座310包括柱形的插座本体312、柱形连接部314和环形连接部316,柱形连接部314的一端和环形连接部316的一端分别与插座本体312的两端固定连接,柱形连接部314远离插座本体312的一端固定地收容于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灯管110内。其中,插座本体312与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电路板120电连接;插座本体312的插针远离插座本体312的一端收容于环形连接部316内。

进一步地,柱形连接部314上开设有第一定位凸起318,第一定位凸起318能够收容于第一卡槽112内。

插头320与插座310相适配,插头320固定在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灯管210的一端上,并与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电路板220电连接。具体地,插头320部分收容于第二灯管210内。如图1所示,第一灯条100远离第二灯条200上还安装有插头320和第二防水组件340,第二灯条200远离第一灯条100的一端上还安装有插座310和第一防水组件330,从而便于多个灯条的拼接。

请一并参阅图6,其中,插头320包括插头本体322及一端与插头本体322固定连接的柱形延伸部324,插头本体322与第二电路板320电连接,插头本体322与插座本体312相适配,柱形延伸部324部分收容于第二灯管210内,并与第二灯管210固定连接。

第一防水组件330套设在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灯管110和插座310上,并密封第一灯条100与插座310之间的缝隙。具体地,第一防水组件330与插座310螺纹密封连接,以便于第一防水组件330的安装和拆卸。更具体地,插座本体312靠近柱形连接部314的一端收容于第一防水组件330中而与第一防水组件330螺纹密封连接。其中,第一防水组件330包括第一弹性夹持套332、第一锁紧套334和第一密封圈336。

第一弹性夹持套332密封地套设于第一灯条100的第一灯管110上,并与插座310的插座本体312密封抵接。具体地,第一弹性夹持套332为夹紧螺丝。

第一锁紧套334套设于第一弹性夹持套332的一端上,并与插座310的插座本体312密封地套接,而使第一弹性夹持套332紧密夹持在第一锁紧套334和第一灯条100之间。具体地,第一锁紧套334为夹紧螺母,第一锁紧套334与插座310的插座本体312通过螺纹密封地套接。

第一密封圈336套设于插座310的插座本体312上,并夹持在第一弹性夹持套332和插座310的插座本体312之间,而使第一弹性夹持套332与插座310密封抵接。

第二防水组件340套设在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灯管210和插座310上,并密封第二灯条200和插座310之间的缝隙,且第二防水组件340能够与第二灯条200、插座310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插头320。具体地,第二防水组件340与插座310螺纹密封连接,以便于第二防水组件340的安装和拆卸。更具体地,环形连接部316远离插座本体312的一端收容于第二防水组件340中而与第二防水组件340螺纹密封连接,环形连接部316、第二防水组件340和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灯管210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插头320。其中,第二防水组件340包括第二弹性夹持套342、第二锁紧套344和第二密封圈346。

第二弹性夹持套342密封地套设于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灯管210上,并与插座310的环形连接部316远离插座本体312的一端密封抵接。具体地,第二弹性夹持套342为夹紧螺丝。

第二锁紧套344套设于第二弹性夹持套342的一端上,并与插座316的环形连接部316密封地套接,而使第二弹性夹持套342紧密夹持在第二锁紧套344和第二灯条200的第二灯管210之间。具体地,第二锁紧套344为夹紧螺母。

第二密封圈346套设于插头320的插头本体322上,并夹持在第二弹性夹持套342和插座310的环形连接部316之间,而使第二弹性夹持套342与插座310密封抵接。

可以理解,在其它实施例中,第一密封圈336和第二密封圈346也可以省略,此时,可以在第一弹性夹持套332和插座本体312之间、第二弹性夹持套342和插座310的环形连接部316之间涂覆密封胶等。

具体地,插座310还包括环绕插座本体312设置一周的凸环319,以便于操作者手持凸环319以安装第一防水组件330和第二防水组件340。可以理解,为了防止打滑,在其它实施例中,可以将凸环319的外圈设置为多边形结构,例如三角形、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等结构;或者,凸环319也可以省略。

可以理解,在非使用的状态下,插座310可以与第一灯条100为分离状态,插头320与第二灯条200可以为分离状态,第一防水组件330与第一灯条100、插座310均可以为分离状态,第二防水组件340与第二灯条200、插座310也可以为分离状态。

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300至少有优点:

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300的插座310能够固定在第一灯条100的一端上,与插座310相适配的插头320能够固定在第二灯条200的一端上,第一防水组件330能够密封地套设在第一灯条100和插座310上,而密封第一灯条100与插座310之间的缝隙,第二防水组件340能够密封地套设在第二灯条200和插座310上,而密封第二灯条200和插座310之间的缝隙,且第二防水组件340能够与第二灯条200和插座310共同配合以密封地收容插头320,使得上述灯具的连接结构300在连接两个灯条时,将插座310和插头320直接分别在安装在两个灯条的一端上,并将第一防水组件330密封地套设在第一灯条100和插座310上,将插头320电连接至插座310上,将第二防水组件340套设在第二灯条200靠近插头320的一端和插座310上,以使第二防水组件340、第二灯条200和插座310共同配合密封地收容插头320,就能够简单地在实现灯条之间的电连接的同时实现了灯条的密封连接,并使灯具10能够防水,安装十分方便。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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