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力电池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0652阅读:8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力电池总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动力电池总成。



背景技术: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新能源汽车,具有节能环保的优势,越来越成为汽车领域研究的热点。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动力能源,是目前国际上电动汽车动力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目前常用的动力电池均存在着合适的工作温度范围,而传统的动力电池的液冷板不带加热功能,当温度较低时,就不能保证动力电池获得适宜的工作温度,动力电池的寿命以及续航里程都会大打折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动力电池总成,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动力电池的液冷板不带加热功能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在液冷板的下方设有加热膜,可以保证动力电池在合适的温度下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动力电池总成,包括电池组、液冷板和加热膜;所述液冷板位于所述电池组的下方,所述加热膜位于所述液冷板的下方。

优选地,还包括导热板,所述导热板位于所述电池组与所述液冷板之间。

优选地,所述导热板的材料为导热硅胶。

优选地,还包括隔热垫,所述隔热垫位于所述加热膜的下方。

优选地,所述隔热垫的下方设有防火层。

优选地,所述防火层为硅酸盐纤维制品或陶瓷纤维制品。

优选地,所述电池组的上方也设有液冷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包括电池组、液冷板和加热膜,所述电池组的下方设有液冷板,所述液冷板的下方设有加热膜。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能够对液冷板进行加热,可以有效解决动力电池在低温下工作性能较差以及寿命较短的问题,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采用加热膜在液冷板底部进行加热,还能提高液冷板的加热效率和加热速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电池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池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液冷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加热膜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导热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隔热垫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电池组,2-液冷板,3-加热膜,4-导热板,5-隔热垫,6-进液口,7-出液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动力电池总成,包括电池组1、液冷板2和加热膜3,所述液冷板2位于所述电池组1的下方,所述加热膜3位于所述液冷板2的下方。如图2~图4所示,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电池组1由2个电池单元构成,液冷板2设置有进液口6和出液口7,电池组1与液冷板2以及加热膜3之间采用背胶固定,各部件通过挤压力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既能通过液冷板2对电池组1进行降温,也能通过加热膜3对电池组1进行加热,可以有效解决动力电池在低温下工作性能较差以及寿命较短的问题,保证电池组1在合适的温度下能够高效率的工作;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采用加热膜3在液冷板2底部进行加热,还能提高液冷板2的加热效率和加热速度,而且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结构简单,成本也较低。

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还优选包括导热板4,所述导热板4位于所述电池组1与所述液冷板2之间。导热板4有利于将动力电池的热量传导到液冷板2,及时对动力电池进行降温,也有利于加热膜3迅速对动力电池进行升温。

具体地,导热板4优选为由导热硅胶制成,其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而且导热率较高。当然,所述导热板4可以采用铝、铜、镍或其合金材料板,也可以是石墨片,亦可是导热管。

进一步地,如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电池总成还包括隔热垫5,所述隔热垫5位于所述加热膜3的下方,加热膜3的两面分别与液冷板2和隔热垫5相贴合,隔热垫5能够在加热膜3对电池组1进行加热的过程中,隔绝热量向其他方向传递,保护电池系统的其他部件。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隔热垫5的下方设有防火层,由于防火层不易导热且耐高温,故能有效的隔离危险热源,进一步保护电池系统,即使个别电池单体发生故障,电池间的防火层也能有效的阻碍故障的蔓延,确保其它电池单体能正常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也减少了损失。

为了保证防火层的阻燃和隔热性能,所述防火层优选为硅酸盐纤维制品或陶瓷纤维制品。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动力电池总成的温度调节能力,所述电池组1的上方也设有所述液冷板2,能够在需要时更迅速、更均匀的对电池组1进行降温。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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