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0817阅读:7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缆,具体是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



背景技术:

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多数电动葫芦由人使用按纽在地面跟随操纵,或也可在司机室内操纵或采用有线(无线)远距离控制。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现有的电动葫芦控制电缆一般采用普通橡胶绝缘和护套,结构也采用普通控制电缆结构容易到时拉断,频繁的弯曲拖拽使用会导致线缆芯线结构发生变化,材料承受不住而导致性能发生改变,甚至开裂,普通电线电缆在长时间弯曲重复运动的工作环境中,很容易造成芯线断芯,需要经常进行维护,而且存在潜在的使用风险,这都为电动葫芦的运行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包括软铜导体、绝缘层、绕包层、软钢丝绞线、屏蔽层和护套层,所述护套层包括第一护套层和第二护套层,软铜导体的外部包围有绝缘层并且绝缘层采用乙丙橡胶制作,软铜导体和绝缘层形成绝缘线芯,多个绝缘线芯形成圆形并且圆形内部填充有中心填充物,绝缘线芯的外部包围有绕包层,屏蔽层位于绕包层的外部,第一护套层位于屏蔽层的外部,软钢丝绞线位于第一护套层的两侧并且软钢丝绞线外部设置有第二护套层,第一护套层和第二护套层相接触,第一护套层和第二护套层均采用氯磺化橡胶材料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中心填充物采用棉纱线或者芳纶纱材料制作,绕包层采用无纺布材料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屏蔽层包括第一屏蔽层和第二屏蔽层,第二屏蔽层位于第一屏蔽层的外部,第一屏蔽层采用铝箔材料制作,第二屏蔽层采用铜丝编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第一护套层和第二护套层的厚度均为4.65-4.85mm,第一护套层采用挤出工艺包围在屏蔽层的外部,第二护套层采用挤出工艺包围在软钢丝绞线的外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产品十分柔软,弯曲半径变的非常小,可以大大提升线缆的使用寿命;本产品的耐弯折的性能大大增加,因此即使使用环境苛刻也可以正常使用,不容易造成断芯,减少维护时间和人力成本,保证装置正常运行。

附图说明

图1为电动葫芦用电缆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中心填充物,2-软铜导体,3-绝缘层,4-绕包层,5-软钢丝绞线,6-第一护套层,7-第一屏蔽层,8-第二屏蔽层,9-第二护套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电动葫芦用电缆,包括软铜导体2、绝缘层3、绕包层4、软钢丝绞线5、屏蔽层和护套层,所述护套层包括第一护套层6和第二护套层9,软铜导体2的外部包围有绝缘层3并且绝缘层3采用乙丙橡胶制作,软铜导体2和绝缘层3形成绝缘线芯,多个绝缘线芯形成圆形并且圆形内部填充有中心填充物1,绝缘线芯的外部包围有绕包层4,屏蔽层位于绕包层4的外部,第一护套层6位于屏蔽层的外部,软钢丝绞线5位于第一护套层6的两侧并且软钢丝绞线5外部设置有第二护套层9,第一护套层6和第二护套层9相接触,第一护套层6和第二护套层9均采用氯磺化橡胶材料制作。中心填充物1采用棉纱线或者芳纶纱材料制作,绕包层4采用无纺布材料制作。屏蔽层包括第一屏蔽层7和第二屏蔽层8,第二屏蔽层8位于第一屏蔽层7的外部,第一屏蔽层7采用铝箔材料制作,第二屏蔽层8采用铜丝编织。第一护套层6和第二护套层9的厚度均为4.65-4.85mm,第一护套层6采用挤出工艺包围在屏蔽层的外部,第二护套层9采用挤出工艺包围在软钢丝绞线5的外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软铜导体2中加入特多龙丝作填充,以增加软铜导体2的强度和柔软度,绞合时根据实际弯曲程度不同,使用不同的绞合节距来满足线缆的需要求,一般选取8-15倍。绝缘层3采用乙丙橡胶,适用于有移动要求的控制软电缆或者有油污方面等,材料柔软、弹性好,成本相对不高,耐磨、抗开裂和抗化学性能好。中心填充物1在纵向拉伸要求不高的情况下使用棉纱线作填充,不仅使电缆圆整而且增加柔软度耐弯曲,避免了中间线芯容易拉断的可能性,需要承受纵向拉伸力则将中心填充物1改成芳纶纱,不仅可使电缆圆整且柔软,更能加强扭曲和抗拉强度。电缆的屏蔽层首选为缠绕屏蔽,以增加成品电缆的柔软度,其次考虑用细铜丝编织。护套层采用氯磺化橡胶材料,适用于有移动要求的控制软电缆或者频繁移动场合等,材料柔软、弹性好,成本相对不高,耐磨和抗开裂性能好,在挤制护套层时,两边采用柔软的软钢丝绞线5同时挤出,可以增加控制电缆的抗拉强度,保证在使用中受力在软钢丝绞线5上而不是在控制电缆上,提高电缆的拖拽强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