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形边框三点固定矩形镜镜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59325发布日期:2018-10-13 00:22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高功率固体激光领域,尤其是一种U形边框三点固定矩形镜镜架。



背景技术:

在板条激光器中,由于板条横截面尺寸为矩形,直接输出的激光也为矩形形状,采用矩形光学镜片能适应矩形光斑两个方向的尺寸大小要求,避免使用圆形镜片导致成本和系统体积的增长。全包围矩形边框镜架的加工工序也相对复杂,材料和成本也相对较高,它是将矩形镜片侧边完全包围起来,并在侧边用顶丝等装夹机构固定,这种四周装夹镜架对尺寸加工的精确性要求较高,镜片与镜架需配合使用。而且由于采用紧压式机械装夹结构,会因局部挤压导致的镜片面形变差;另外,在高功率的复杂激光系统中,存在比较多的杂散光,全包围镜架易因吸热导致镜架材料形变,在镜片上产生较大应力,致使镜片的面形畸变和旋转,影响传输光束质量和改变传播方向,甚至给激光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U形边框三点固定矩形镜镜架,该方案采用分体式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设计,材料是采用具有与镜片热膨胀系数匹配的殷钢,镜片和镜架之间通过采用低激光泵浦光吸收系数和热膨胀系数的紫外固化胶进行粘接固定,在粘接固定前通过U型槽内侧面的顶丝对镜片初步固定,配合标准高度角度光源进行高度和角度的微调。整个镜架通过镜架底部的三个腰形螺纹通孔与系统平台固定连接,三个腰形螺纹通孔在采用同一方向腰形孔,方便微调位置。

本方案是通过如下技术措施来实现的:

一种U形边框三点固定矩形镜镜架,包括有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镜片装夹部分固定在镜片底座上;镜片装夹部分为带有U型槽的矩形块状,平整的底面固定在镜片底座上,远离镜片底座的一端设置有U型槽;U型槽内能够安装镜片;镜片底座能够固定在系统平台上。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镜片底座上设置有腰形螺纹通孔和圆形螺纹通孔;镜片装夹部分的底面上设置有与圆形螺纹通孔位置匹配的螺纹盲孔;镜片底座通过腰形螺纹通孔固定在系统平台上;镜片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通过螺钉固定。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U型槽的侧壁上设置有顶丝。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U型槽的底面上设置有条状限位块。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镜架底座的直角段设置有倒角。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腰形螺纹通孔和圆形螺纹通孔各设置有3个;3个腰形螺纹通孔开设方向一致。

作为本方案的优选: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的材料是与镜片热膨胀系数匹配的殷钢。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可根据对上述方案的叙述得知,由于该方案采用分体式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设计,材料是采用具有与镜片热膨胀系数匹配的殷钢,镜片和镜架之间通过采用低激光泵浦光吸收系数和热膨胀系数的紫外固化胶进行粘接固定,在粘接固定前通过镜架装夹镜片部分的侧面顶丝对镜片初步固定,配合标准高度角度光源进行高度和角度的微调。整个镜架通过镜架底部的三个腰形螺纹通孔与系统平台固定连接,三个腰形螺纹通孔在采用同一方向腰形孔,方便微调位置。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镜架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镜架装夹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镜架底座,2为腰形螺纹通孔,3为圆形螺纹通孔,5为镜架装夹机构,6为U型槽,7为限位块,8为顶丝,9为U型槽侧壁。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一个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通过附图可以看出,本方案包括有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镜片装夹部分固定在镜片底座上;镜片装夹部分为带有U型槽的矩形块状,平整的底面固定在镜片底座上,远离镜片底座的一端设置有U型槽;U型槽内能够安装镜片;镜片底座能够固定在系统平台上。镜片底座上设置有腰形螺纹通孔和圆形螺纹通孔;镜片装夹部分的底面上设置有与圆形螺纹通孔位置匹配的螺纹盲孔;镜片底座通过腰形螺纹通孔固定在系统平台上;镜片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通过螺钉固定。U型槽的侧壁上设置有顶丝。U型槽的底面上设置有条状限位块。镜架底座的直角段设置有倒角。腰形螺纹通孔和圆形螺纹通孔各设置有3个;3个腰形螺纹通孔开设方向一致。镜架底座和镜片装夹部分的材料是与镜片热膨胀系数匹配的殷钢。

本方案按照图1所示固定安装完成整个镜架后,将矩形镜上与U型槽侧壁和限位块接触的部分涂抹上紫外固化胶,然后将矩形镜嵌入U型槽中,从镜架外侧稍稍拧紧顶丝使得镜片的位置和角度基本确定,并可以通过标准光源进行镜片的俯仰和高度调整,然后采用紫外灯,对粘接处进行照射烘烤,直至完全粘结固化。

镜架材料为低热膨胀系数的殷钢,紫外固化胶具有较低的热膨胀系数并对系统中存在的光源具有低吸收系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