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静触点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96005发布日期:2019-08-23 22:12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一种静触点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路开关器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静触点结构。



背景技术:

断路器是指能够关合、承载和开断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并能关合、在规定的时间内承载和开断异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的开关装置,断路器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如工业生产、电力运输、高铁地铁等各种需要电力的场所。

断路器一般由触点系统、灭弧系统、操作机构、脱扣器、外壳等构成,一般情况下断路器的寿命主要取决于触点系统在断合过程中电弧对触点的损耗程度,一般断路器在动触点与静触点上延伸电路至灭弧罩处,引导电弧到灭弧罩的方式来保护触点系统,保护效果一般,尤其在所在电路的电压及电流较大的情况下,上述保护方式的效果更差。

静触点相对于动触点来说,更换步骤繁琐,及时断路器断开电路时,静触点也是处于待电状态,存在安全问题,电弧主要也是集中在静触头,所以对静触点的保护尤为重要。

有鉴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种静触点结构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静触点结构,通过在静触点上设置一个具有伸缩功能灭弧触点结构来保护静触点,当断路器闭合时,静触点与动触点的上灭弧触点接触先接触,静触点再与动触点上的主触点接触,电弧产生在灭弧触点上;当断路器断开时,静触点与动触点上的灭弧触点晚于主触点断开,电弧产生在灭弧触点上。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是:一种静触点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主触点结构、固定灭弧触点结构、固定灭弧触点支架及磁吹灭弧装置,磁吹灭弧装置及固定灭弧触点结构设于固定主触点结构的顶部,固定主触点结构通过磁吹灭弧装置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连接,固定灭弧触点支架设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与磁吹灭弧装置之间,固定灭弧触点支架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连接;

固定主触点结构包括设置在固定主触点结构两相对侧面的主触点及电路连接结构;还包括用于与磁吹灭弧装置连接的线圈安装孔;

磁吹灭弧装置包括线圈、铁芯及线圈对应的第一线圈触点与第二线圈触点,第一线圈触点与线圈安装孔连接,第二线圈触点与固定灭弧触点装置连接;

固定灭弧触点结构包括设置在固定灭弧触点结构两相对侧面上的灭弧触点及弹簧结构,弹簧结构使灭弧触点相对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作伸缩运动,灭弧触点与主触点朝向一致。

进一步地,还包括绝缘板,固定灭弧触点支架通过绝缘板与固定主触点结构连接,绝缘板设于固定主触点结构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之间。

进一步地,磁吹灭弧装置还包括采用绝缘材料的线圈安装架,线圈安装架将磁吹灭弧装置固定在绝缘板上。

进一步地,弹簧结构两侧分别设置了延伸部,延伸部上设有延伸部通孔,固定灭弧触点支架上设有直槽口通孔,螺杆穿过延伸部通孔及直槽口通孔,弹簧结构包括弹簧安装孔及安装在弹簧安装孔上的弹簧,弹簧的一端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接触。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一线圈触点支架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第一线圈触点通过第一线圈触点支架与线圈安装孔连接,第二线圈触点通过第二线圈触点支架与延伸部通孔连接。

进一步地,第一线圈触点支架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具体为带槽位的T型轴套,槽位与第一线圈触点及第二线圈触点所匹配,第一线圈触点支架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可以转动。

进一步地,线圈为两组,分别设置在铁芯的两侧,铁芯为圆柱体,圆柱体柱面上设有外部磁极安装孔。

进一步地,灭弧触点固定支架还包括灭弧罩安装槽,用于连接外部灭弧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使用本静触点结构,能有效在电路器断合时保护静触点,有效提高断路器的整体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静触点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静触点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静触点结构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 “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创造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创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图1至图3所示,一种静触点结构包括固定主触点结构1、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及磁吹灭弧装置4,磁吹灭弧装置4及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设于固定主触点结构1的顶部,固定主触点结构1通过磁吹灭弧装置4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连接,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设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与磁吹灭弧装置4之间,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连接;

固定主触点结构1包括设置在固定主触点结构1两相对侧面的主触点11及电路连接结构12;还包括用于与磁吹灭弧装置4连接的线圈安装孔13;

磁吹灭弧装置4包括线圈41、铁芯42及线圈41对应的第一线圈触点411与第二线圈触点412,第一线圈触点411与线圈安装孔13连接,第二线圈触点412与固定灭弧触点装置2连接;

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包括设置在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两相对侧面上的灭弧触点21及弹簧结构22,弹簧结构22使灭弧触点21相对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作伸缩运动,灭弧触点21与主触点11朝向一致。

本静触点结构使用时,主电路带电端与电路连接结构12连接,不带电端与相应的动触点结构连接,断路器闭合时,由于弹簧结构22的作用,灭弧触点21位于主触点11前方,灭弧触点21与动触点中的灭弧触点相接触,电弧产生,电流中主电路经电路连接结构12,通过线圈安装孔13连接第一线圈触点411通向第二线圈触点412,此时磁吹灭弧装置4产生磁场,将电弧拉长并引向灭弧罩,同时电弧通过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的连接,一部分电弧通过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连接到灭弧罩,达到断路器闭合时的灭弧;然后主触点11与动触点结构中的主触点连接,此时不产生额外的电弧。

当断路器断开瞬间时,由于弹簧结构22的作用,当主触点11与动触点结构中的主触点分开时,灭弧触点21与动触点结构中的灭弧触点还处于连接状态,此时不产生电弧,在下一个瞬间,灭弧触点21才与动触点结构中的灭弧触点断开,电弧产生,磁吹灭弧装置4产生磁场,将电弧拉长并引向灭弧罩,同时电弧通过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的连接,一部分电弧通过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连接到灭弧罩,达到断路器断开时的灭弧。

进一步地,还包括绝缘板5,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通过绝缘板5与固定主触点结构1连接,绝缘板5将固定主触点结构1与固定灭弧触点结构2隔离;绝缘板5防止电弧产生时,发生电弧向下损坏主触点11的可能,同时将固定主触点结构1与灭弧触点结构2及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隔离,起到绝缘效果,防止灭弧过程中电弧损坏主触点11。

进一步地,磁吹灭弧装置4还包括采用绝缘材料的线圈安装架43,线圈安装架43将磁吹灭弧装置4固定在绝缘板5上,线圈安装架43防止断路器断开与闭合操作过程中的机械振动对磁吹灭弧装置4的振动或损坏。

进一步地,弹簧结构22两侧分别设置了延伸部23,延伸部23上有延伸部通孔231,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上设有直槽口通孔31,螺杆穿过延伸部通孔231及直槽口通孔31,弹簧结构22包括弹簧安装孔221及安装在弹簧安装孔221上的弹簧222,弹簧222的一端与固定灭弧触点支架3接触;直槽口通孔提供了弹簧结构22在断路器闭合及断开操作过程中的运动空间。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一线圈触点支架6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7,第一线圈触点411通过第一线圈触点支架6与线圈安装孔13连接,第二线圈触点412通过第二线圈触点支架7与延伸部通孔231连接,第一线圈触点支架6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7具体为带槽位的T型轴套,槽位与第一线圈触点411及第二线圈触点412所匹配,第一线圈触点支架6及第二线圈触点支架7可以转动;一般情况下线圈的触点一经连接后应尽量少拆装,电压较大的断路器一般都需要进行定期检修,螺纹连接松紧过程中会拧动线圈的触点,此时涉及到了对线圈触点的保护问题,为此,通过线圈触点支架的连接,保护了线圈的触点,线圈的触点落在匹配的槽位中,外加适当的垫圈及垫片,螺纹连接过程中,不会对线圈的触点产生拧动,同时线圈支架跟安装的孔位为套接,可以进行转动,针对线圈的触点位置可以进行方向调整。

进一步地,线圈41为两组,分别设置在铁芯42的两侧,铁芯42为圆柱体,圆柱体柱面上设有外部磁极安装孔421,单一线圈损坏或连接不良时带来的影响,设置两组线圈可以防止意外的发生。

进一步地,灭弧触点固定支架3还包括灭弧罩安装槽32,用于连接外部灭弧罩,通过适当的转接件可以应用各类灭弧罩,适用性较强。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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