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669773阅读:630来源:国知局
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执法记录仪与对讲机均是分开设计的,通过有线(连接线)或者无线方式(例如蓝牙)进行连接通信,数字对讲机模块只能嵌入到执法记录仪中而影响执法记录仪本身结构设计,而且执法人员需要同时携带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携带和操作相当不便。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能够更方便的连接,不影响执法记录仪本身结构,并且携带方便。
[0004]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包括数字对讲机和与之连接的执法记录仪,数字对讲机本体底部通过可相对数字对讲机本体旋转的连接杆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上设置有用于与执法记录仪连接通讯的通讯接口和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
[0005]进一步的,所述通讯接口为顶针和与顶针接触的触点形式。
[0006]更进一步的,所述通讯接口的公头触头连接在弹簧上,并设置在连接座上开的盲孔内,使公头触头与触点为弹性接触。
[0007]更进一步的,执法记录仪背面设置通讯接口的母头触点。
[0008]进一步的,数字对讲机本体底部开有旋转槽,连接杆一端设置在旋转槽内。
[0009]更进一步的,连接杆能够在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平行和向数字对讲机背面旋转至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垂直的范围内旋转。
[0010]进一步的,所述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为设置在连接座上的螺钉孔。
[0011]更进一步的,通讯接口外侧设置卡槽,用于与执法记录仪卡合固定。
[0012]进一步的,数字对讲机本体背面设置背夹。
[0013]进一步的,数字对讲机天线外设置天线保护筒。
[00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为:将数字对讲机设计成背夹形式,并通过可旋转的带通讯接口的连接座与执法记录仪连接,无需改变执法记录仪的原有结构和使用习惯,携带方便,美观简洁,操作便利。执法记录仪与对讲机一体化设计,使得执法人员只需携带执法记录仪,且执法人员只需购买执法记录仪,与本发明设计的数字对讲机模块连接,节约了购买成本。天线保护筒的设计,既保障了对讲机的信号强度,同时也为用户提供了便利性和对天线本身的保护。
【附图说明】
[0015]附图1为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方式】的数字对讲机的侧视图。
[0016]附图2为图1的正面视图。
[0017]附图3为图1的背面视图。
[0018]附图4为图1实施例连接杆旋转示意图。
[0019]附图5为一个具体实施例的通讯接口示意图。
[0020]附图6为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执法记录仪背面示意图。
[0021]其中:数字对讲机本体1、背夹2、天线3、天线保护筒4、连接杆5、连接座6、通讯接口公头7、执法记录仪本体8、通讯接口母头9、凸出固定部61、第一螺钉孔62、第二螺钉孔63、卡槽64、触头71、盲孔72、弹簧73、卡合部81、旋转槽101。
【具体实施方式】
[0022]如图1~4所示,本发明一个具体实施例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包括数字对讲机和与之连接的执法记录仪。
[0023]数字对讲机本体1底部通过可相对数字对讲机本体1旋转的连接杆5设置有连接座6,连接座6上设置有用于与执法记录仪连接通讯的通讯接口和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
[0024]图中所示实施例,连接座6上设置通讯接口公头7,执法记录仪本体8背面设置通讯接口母头9(如图6)。通讯接口优选为顶针和与顶针接触的触点形式,通讯接口公头7包括触头71,通讯接口母头9为凹陷的触点。
[0025]为增强通讯接口的接触性,触头71连接在弹簧73上(如图5),并设置在连接座6上开的盲孔72内,使触头71与触点为弹性接触。
[0026]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如设置在连接座6上、通讯接口外周围的螺钉孔(如设置在九个通讯接口公头7斜对角两个小的第一螺钉孔62、连接座6的凸出固定部61上外露大的第二螺钉孔63)。
[0027]进一步的,通讯接口外侧设置卡槽64,与之对应的,执法记录仪本体8背面设有卡合部81,与卡槽64配合卡合固定。
[0028]这样通过通讯接口公头7和通讯接口母头9的弹性接触,同时通讯接口外围的螺钉紧固连接和卡合部81的卡合,数字对讲机的连接座6与执法记录仪背面接触稳定可靠的连接。
[0029]连接杆5的旋转可通过下面优选的方式实现,数字对讲机本体1底部开有旋转槽101,连接杆5 —端设置在旋转槽101内。连接杆5能够在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平行和向数字对讲机背面旋转至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垂直的90°范围内旋转。
[0030]为方便携带,数字对讲机本体1背面设置背夹2。
[0031]还可以在数字对讲机天线3外设置天线保护筒4,供天线伸缩和提供天线保护。
【主权项】
1.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包括数字对讲机和与之连接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数字对讲机本体底部通过可相对数字对讲机本体旋转的连接杆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上设置有用于与执法记录仪连接通讯的通讯接口和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接口为顶针和与顶针接触的触点形式。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讯接口的公头触头连接在弹簧上,并设置在连接座上开的盲孔内,使公头触头与触点为弹性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执法记录仪背面设置通讯接口的母头触点。5.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数字对讲机本体底部开有旋转槽,连接杆一端设置在旋转槽内。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连接杆能够在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平行和向数字对讲机背面旋转至与数字对讲机本体垂直的范围内旋转。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为设置在连接座上的螺钉孔。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通讯接口外侧设置卡槽,用于与执法记录仪卡合固定。9.根据权利要求1~3和6~8之一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数字对讲机本体背面设置背夹。10.根据权利要求1~3和6~8之一所述的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数字对讲机天线外设置天线保护筒。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连接装置,包括数字对讲机和与之连接的执法记录仪,数字对讲机本体底部通过可相对数字对讲机本体旋转的连接杆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上设置有用于与执法记录仪连接通讯的通讯接口和用于固定连接执法记录仪的部件。通过本发明,数字对讲机与执法记录仪能够更方便的连接,不影响执法记录仪本身结构,并且携带方便。
【IPC分类】H01R13/627, H01R13/73, H01R13/639
【公开号】CN105428935
【申请号】CN201610000837
【发明人】孙恩元, 曹旺, 胡久松
【申请人】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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