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58052阅读:72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主要解决现有紫外光源工作时的高温影响封接部的连接效果,使用寿命低的问题。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接部的一端外套设有灯头,所述灯头采用金属材料,且其长度为29.8mm?30.3mm;所述灯头与管体保持一定的间距,该间距为2mm?2.5mm。其优点在于灯头的长度相对于现有灯头的长度更长了,使得灯头与封接部的接触面积也相对变大,而且灯头与管体之间的间距也更近了,由于灯头是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较高的高热导率,能够更加有效地降低封接部的工作温度,保证封接部的连接效果,延长了使用寿命。
【专利说明】
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大功率紫外光源,具体涉及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
【背景技术】
[0002]紫外光源是以产生紫外辐射为主要目的的非照明用电光源,适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和医疗等领域。
[0003]其中工作电流>15A的大功率Uv紫外光源一般包括管体,管体两端进行封接形成封接部,封接部外套设有灯头,
[0004]但是常规的灯头长度普遍偏短,灯头与管体之间的距离比较大,因此灯头仅起到一个连接的作用,当紫外光源正常工作时,其产生的高温影响封接部的连接效果,使用寿命低。
【实用新型内容】
[0005]为了克服【背景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解决现有紫外光源工作时的高温影响封接部的连接效果,使用寿命低的问题。
[0006]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包括管体,所述管体两端设有封接部,所述封接部的一端外套设有灯头,所述灯头采用金属材料,且其长度为
29.8mm-30.3mm ;所述灯头与管体保持一定的间距,该间距为2mm_2.5mm。
[0007]所述灯头的长度为30mm。
[0008]所述灯头与管体之间的间距为2.3mm。
[0009]所述管体为石英玻璃管。
[0010]所述管体两端的端部呈弧形结构。
[001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以上方案,灯头的长度为29.8mm-30.3mm,相对于现有灯头的长度更长了,使得灯头与封接部的接触面积也相对变大,同时灯头与管体之间的间距也更近了,由于灯头是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较高的高热导率,能够更加有效地降低封接部的工作温度,保证封接部的连接效果,延长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图1中A的放大示意图。
[0014]图中1-管体,2-封接部,3-灯头。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0016]如图所示,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包括管体1,所述管体I两端设有封接部2,所述封接部2的一端外套设有灯头3,所述灯头3采用金属材料,且其长度范围设置在29.8mm-30.3mm之间;所述灯头3与管体I保持一定的间距,该间距范围控制在2mm_2.5mm之间。
[0017]由于灯头3的长度相对于现有灯头的长度更长了,使得灯头3与封接部2的接触面积也相对变大,而且灯头3与管体I之间的间距也更近了,由于灯头3是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较高的高热导率,能够更加有效地降低封接部2的工作温度,保证封接部2的连接效果,延长了使用寿命。
[0018]其中,所述灯头3的长度为30mm,所述灯头3与管体I之间的间距为2.3mm,上述尺寸能够达到最佳效果,经试验表明,使用寿命最长。
[0019]进一步的,所述管体I采用石英玻璃管,石英玻璃管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热稳定性好、透光性能好、电绝缘性能好等优点,更加适用于紫外光。
[0020]进一步的,所述管体I两端的端部呈弧形结构,这种结构设计不仅能够加强管体I的本身的强度,而且外观也更加美观,效果更好。
[0021]实施例不应视为对实用新型的限制,但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改进,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大功率UV紫外光源,包括管体(I),所述管体(I)两端设有封接部(2),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接部(2)的一端外套设有灯头(3),所述灯头(3)采用金属材料,且其长度为29.8mm-30.3mm ;所述灯头(3)与管体(I)保持一定的间距,该间距为2mm_2.5mm。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功率uv紫外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3)的长度为30mm。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功率uv紫外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3)与管体(I)之间的间距为2.3mm。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大功率uv紫外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I)为石英玻璃管。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大功率uv紫外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I)两端的端部呈弧形结构。
【文档编号】H01J63/02GK205542711SQ201620363795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7日
【发明人】金海忠
【申请人】嘉兴欧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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