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11573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能源技术开发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背景技术:

白天在光照条件下,太阳电池组件产生一定的电动势,通过组件的串并联形成太阳能电池方阵,使得方阵电压达到系统输入电压的要求。再通过充放电控制器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将由光能转换而来的电能贮存起来。晚上,蓄电池组为逆变器提供输入电,通过逆变器的作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输送到配电柜,由配电柜的切换作用进行供电。

太阳能板的是构成太阳电池组件的重要部件,其中,电池片的面积和密封性能是衡量太阳能板质量的重要参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板,所述太阳能电池方阵,所述太阳能电池方阵包括多块太阳能板,所述太阳能板包括从上到下的钢化玻璃a、上层EVA、电池片、下层EVA、TPT、钢化玻璃b,所述电池片为波浪形,所述上层EVA的下端面和下层EVA的上端面结构与所述电池片的结构相配合,所述上层EVA为倒U型,所述电池片、下层EVA内嵌于倒U型框中,所述钢化玻璃a、上层EVA、TPT、钢化玻璃b的两端通过铝合金框密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提供通过将电池片改为波浪形从而可以接收到更多的阳光照射,提高能源采集率,将上层EVA和下层EVA设置的形状与电池片相配合,可以提高密封性能,将上层EVA设置为倒U型可以进一步提高密封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钢化玻璃a,2-电池片,3-铝合金框,4-上层EVA,5-钢化玻璃b,6-TPT,7-下层EVA。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应当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所述的“连接”和用于表达“连接”的词语,如“相连接”、“相连”等,既包括某一部件与另一部件直接连接,也包括某一部件通过其他部件与另一部件相连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属于“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部件或者模块、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 “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与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部件或者模块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部件或者模块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上”的部件或者模块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部件或者模块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部件或者模块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板,所述太阳能电池方阵,所述太阳能电池方阵包括多块太阳能板,所述太阳能板包括从上到下的钢化玻璃a、上层EVA、电池片、下层EVA、TPT、钢化玻璃b,所述电池片为波浪形,所述上层EVA的下端面和下层EVA的上端面结构与所述电池片的结构相配合,所述上层EVA为倒U型,所述电池片、下层EVA内嵌于倒U型框中,所述钢化玻璃a、上层EVA、TPT、钢化玻璃b的两端通过铝合金框密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提供通过将电池片改为波浪形从而可以接收到更多的阳光照射,提高能源采集率,将上层EVA和下层EVA设置的形状与电池片相配合,可以提高密封性能,将上层EVA设置为倒U型可以进一步提高密封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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