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升压电荷泵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10946阅读:6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升压电荷泵及其应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集成电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升压电荷泵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升压电荷泵是一种供电电路,具有结构简单、易于应用等特点。图1是传统升压电荷泵的应用原理图。电压VIN输入给电荷泵,经过升压后得到输出电压VOUT。当电荷泵的负载比较重的时候,电荷泵的输出电压VOUT不易稳定,因此通常在电荷泵和负载之间插入低压差线性稳压器(Low Dropout Regulator,LDO),VOUT给LDO供电,LDO的输出VLDO再给负载供电。电压VREF是提供给LDO的稳定参考电平,VLDO的大小由VREF确定,可以记为KVREF(K为常数),在LDO负反馈环路的作用下,VLDO也具有稳定的电压。

升压电荷泵的工作原理如图2所示。在两相时钟(图中没有画出)的作用下,电荷泵工作在两个状态。在第一相,输入VIN1(大小为VI)接电容CIN上极板、给CIN充电,在第一相结束时,CIN上的电压为VI;同时大电容COUT单独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1。在第二相,输入VIN2(大小为VI)接电容CIN下极板,CIN的上极板和COUT的上极板相连,两个电容共同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2。由于电容CIN两端的电压不能突变,因此VOUT2在第二相初始时刻的电压等于第一相结束时刻VIN1和第二相初始时刻VIN2之和。当外接电路不耗电时,在两相开关交替开闭的情况下,电荷泵的输出为2VI,实现了输出升压的功能。实际应用中,由于电荷泵外接电路时刻消耗电能,因此电荷泵的输出电压低于2VI

当负载较重时,负载上的电流较大,电荷泵电容上积累的电荷消耗较快,电荷泵的输出电压变化较大,因此需要在电荷泵输出和负载之间插入LDO,以稳定负载的供电电压。当负载较轻时,负载上的电流较小,电荷泵电容上积累的电荷消耗较慢,电荷泵的输出电压基本不变,这时在电荷泵输出和负载之间不再需要LDO。如何在轻负载下去掉LDO,同时给负载提供合适的电源电压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升压电荷泵,可以直接驱动负载,并具有稳定的输出电压,尤其适用于驱动轻负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升压电荷泵,在两相时钟的作用下,其工作在两个状态,在第一相,输入VIN1接电容CIN上极板,给CIN充电,同时大电容COUT单独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1;在第二相,输入VIN2接电容CIN下极板,CIN的上极板和COUT的上极板相连,两个电容共同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2,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VIN1的大小为VI,输入VIN2的大小为KVREF-VI,K为常数,VREF是稳定参考电平,VOUT2在第二相初始时刻的电压等于第一相结束时刻VIN1和第二相初始时刻VIN2之和,其大小为VI+(KVREF-VI)=KVREF

本发明省去LDO,将用于稳定LDO输出电压的参考电压VREF作为电荷泵的输入,此时VREF的作用是让电荷泵输出负载所需的稳定供电电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不需要在输出端外接LDO,具有节约面积、消除LDO自身功耗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传统升压电荷泵应用原理图。

图2是传统升压电荷泵工作原理说明。

图3是驱动轻负载的升压电荷泵应用原理图。

图4是驱动轻负载的升压电荷泵工作原理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优选实施例作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及其应用。

图3是驱动轻负载的升压电荷泵应用原理图。和传统的带有LDO的升压电荷泵相比,该升压电荷泵省掉了LDO,同时将用于稳定LDO输出电压的参考电压VREF改为电荷泵的输入,此时VREF的作用是让电荷泵输出负载所需的稳定供电电压。

电荷泵的工作原理如图4所示。在两相时钟(图中没有画出)的作用下,电荷泵工作在两个状态。在第一相,输入VIN1(大小为VI)接电容CIN上极板、给CIN充电,在第一相结束时,CIN上的电压为VI;同时大电容COUT单独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1。在第二相,输入VIN2(大小为KVREF-VI)接电容CIN下极板,CIN的上极板和COUT的上极板相连,两个电容共同给外接电路供电,供电电压为VOUT2。由于电容CIN两端的电压不能突变,因此VOUT2在第二相初始时刻的电压等于第一相结束时刻VIN1和第二相初始时刻VIN2之和,其大小为VI+(KVREF-VI)=KVREF。由于负载较轻,负载电流较小,电荷泵中电容消耗的电荷也较少,因此电荷泵的输出电压能稳定在KVREF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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