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3015阅读:7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电池组都只有过电流保护的功能,而没有主动限制充电电流防止过大电流充电时损坏电池组的功能。在用户误操作,或电池组组合应用发生异常时容易造成充电电流过大,损坏电池组,甚至会产生电池漏液和爆炸等严重后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为提供一种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可以主动限制充电电流,防止电流过大损坏电池组。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包括主控器、电流采样电路、电池管理系统以及开关管;

所述电池管理系统连接多个电池;所述开关管连接所述电池管理系统、电流采样电路以及主控器;所述电流采样电路连接电池采集电流,并将电流信号传输至所述主控器,所述主控器接收信号并控制开关管关断以及闭合。

进一步地,所述电池依次串联,所述电池管理系统依次连接每个电池;所述电流采样电路连接所述电池负极、电池管理系统、主控器以及开关管,所述开关管两端分别连接所述主控器以及电池管理系统。

进一步地,还包括续流电路,所述续流电路连接所述电流采样电路并与电池组成续流回路。

进一步地,所述续流电路包括续流电感以及续流二极管;

所述续流电感连接于所述电流采样电路以及开关管之间,所述续流二极管一端连接续流电感以及开关管,另一端连接电压输入端。

进一步地,所述主控器还包括控制开关管的占空比。

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使得充电电流被电池组主动限制,防止电流过大充电时损坏电池组;续流电路保证在开关管断开的时候,对电池的充电电流不会突变;当开关管占空比变化时,可以调整对电池的充电电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包括主控器10、电流采样电路30、电池管理系统20以及开关管40;

上述电池管理系统20连接多个电池50;上述开关管40连接上述电池管理系统20、电流采样电路30以及主控器10;上述电流采样电路30连接电池50采集电流,并将电流信号传输至上述主控器10,上述主控器10接收信号并控制开关管40关断以及闭合。

在本实施例中,电流采样电路30采集电池的电流信息,并将其转化为电压信号,实时反馈至主控器10;主控器10为一单片机,其集成了模数转换模块、微控制单元(MCU),可通过模数转换模块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主控器10获取电流信号转化的电压信号,并通过PWM(脉冲宽度调制)技术进行计算,得到控制量,再根据控制量来控制开关管10的开关频率以及占空比。控制开关管40的通断来限制充电电流,以此,可以在充电时主动限制充电电流,防止充电电流过大但又未达到过电流保护值时,对电池组造成损害,从而保证了电池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上述电池管理系统20主要用于管理电池50以及保证电池50正常工作。

具体地,上述电池50依次串联,上述电池管理系统20依次连接每个电池50对电池进行管理;上述电流采样电路30分别连接上述电池50负极、电池管理系统20、主控器10以及开关管40,上述开关管40两端分别连接上述主控器10以及电池管理系统20。

上述开关管40为一开关三极管,具有完成断路和接通的作用。

进一步地,上述电池组还包括续流电路,上述续流电路连接上述电流采样电路30并与电池50组成续流回路。

具体地,上述续流电路包括续流电感60以及续流二极管70;

上述续流电感60连接于上述电流采样电路30以及开关管40之间,上述续流二极管70一端连接续流电感60以及开关管40,另一端连接电压输入端。

上述续流二极管70和续流电感60一起使用,防止电压电流突变,提供通路。续流电感60可以给负载提供持续的电流,以免负载电流突变,起到平滑电流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的主动限制充电电流的电池组,使得充电电流被电池组主动限制,防止充电电流过大但又未达到过电流保护值时,对电池组造成损害,从而保证了电池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续流电路保证在开关管40断开的时候,对电池50的充电电流不会突变;当开关管40占空比变化时,可以调整对电池50的充电电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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