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设备冷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6952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充电设备冷却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充电设备冷却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为一种普及率越来越高的交通工具。汽车的运行离不开汽油,而汽车尾气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恶化,严重影响环境各个方面,同时汽油作为不可再生能源,汽车资源日益枯竭,人类不得不重视此点。新的环保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市场的主体,因此电动汽车是未来发展的新领地。电动汽车通过充电作为动力来源,而电能消耗较快,在充电过程中要保证充满电才能确保行驶的里程,防止电动汽车不至于中途缺少能源而无法行驶。现有电动汽车大多是通过充电枪来满足其充电的需求,充电枪起到电动汽车与充电桩连接的桥梁作用。

新能源汽车需要进行充电,而要想充同样电量又要时间短,则需要进行大电流充电,而大电流充电则会充电插座端发热量大,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如何解决其散热将是能否快速快电及充电安全的重要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够及时散热从而能够确保在大电流充电时及时散热并能确保充电安全的充电设备冷却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充电设备冷却系统,包括充电插座、充电电缆、电机、电池、散热器、循环泵和循环流体管道。循环流体管道内置有冷却液。充电插座、充电电缆、电机和/或电池通过循环流体管道串联起来并通过循环流体管道带走热量。循环流体管道将热量传递至散热器进行散热。循环流体管道内的液体的驱动力由一循环泵提供。

优选地,所述循环泵、散热器、电机和/或电池、充电电缆和充电插座都有流体的进出接口,用软管将循环泵、散热器、电机和/或电池、充电电缆和充电插座依次串联起来,所述软管为所述循环流体管道。

优选地,所述充电电缆包括至少一根主线导体和包覆主线导体的主线绝缘层,在主线导体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冷却管内传输用于冷却主线导体的制冷流体或冷却液,该冷却管形成所述循环流体管道。

优选地,所述电机为循环流体冷却的电机。

优选地,所述电池为循环流体冷却的电池组。

如上所述,本发明充电设备冷却系统通过循环流体管道对充电设备的各个部件例如充电插座、充电电缆、电机、电池进行散热,循环流体管道将热量传递至散热器进行散热,这能及时将各部件的热量散发至外界中去,从而能够确保各设备部件及时散热并能确保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充电设备冷却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2为图1所示充电设备冷却系统一实施例充电电缆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应该强调的是,下述说明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及其应用。

参阅图1,本发明充电设备冷却系统包括充电插座1、充电电缆2、电机3、电池4、散热器5、循环泵6和循环流体管道7。

循环流体管道7内置有冷却液。

充电插座1、充电电缆2、电机3和/或电池4通过循环流体管道7串联起来并通过循环流体管道7带走热量。循环流体管道7将热量传递至散热器5进行散热。循环流体管道7内的液体的驱动力由循环泵6提供。

循环流体管道7至少串联电机3、电池4中的一个,优选两个都进行串联。当然,循环流体管道7串联散热的部件并不局限于上述各部件,其他任何需要散热的部件也可通过循环流体管道7串联起来进行散热。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循环泵6、散热器5、电机3和/或电池4、充电电缆2和充电插座1都有流体的进出接口,用软管将循环泵6、散热器5、电机3和/或电池4、充电电缆2和充电插座1依次串联起来,所述软管为所述循环流体管道。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请参阅图2,充电电缆2包括至少一根主线导体21和包覆主线导体21的主线绝缘层22,在主线导体21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管23,冷却管23内传输用于冷却主线导体21的制冷流体或冷却液,该冷却管23形成所述循环流体管道。冷却管23设置在主线导体21内,最大程度地降低导体温度。充电电缆采用本发明的电缆,与现有的带冷却导管的充电电缆相比,能够进一步提高制冷效率,且简化了充电电缆内部结构。

另外,作为充电电缆,所述电缆2还包括外护套24。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机3为循环流体冷却的电机。

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池4为循环流体冷却的电池组。

综上所述,本发明充电设备冷却系统通过循环流体管道7对充电设备的各个部件例如充电插座1、充电电缆2、电机3、电池4进行散热,循环流体管道7将热量传递至散热器5进行散热,这能及时将各部件的热量散发至外界中去,从而能够确保各设备及时散热并能确保安全。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其还可以对这些已描述的实施方式做出若干替代或变型,而这些替代或变型方式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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