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77947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马达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



背景技术:

微型马达,是体积、容量较小,输出功率一般在数百瓦以下的马达。常用于控制系统中,实现机电信号或能量的检测、解算、放大、执行或转换等功能,或用于传动机械负载,也可作为设备的交、直流电源。如磁盘驱动器、复印机、数控机床、机器人等都应用了微型马达。

为了方便微型马达的安装,一般通过马达支架将微型马达固定在使用设备上,但现有的支架不能够匹配多重规格的微型马达,适用性以及灵活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能够方便微型马达的安装,同时该支架可以适合不同规格的微型马达本体,适应性更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包括马达本体,所述马达本体固定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包括左右对称的竖向支架,两个竖向支架之间连接第一弹簧,竖向支架包括导轨和两个竖直杆,导轨的侧面设置安装孔,导轨上设置滑槽,竖直杆下端可滑动的安装在滑槽内,两个竖直杆之间连接第二弹簧,竖向支架之间连接横向导轨,横向导轨包括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的一端套装连接,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的另一端分别与导轨固定连接,竖直杆的顶端设置固定马达本体的固定部,固定部的一侧设置限位板,所述限位板限制马达本体的轴向移动。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固定部为“L”型。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固定部上设有卡槽,卡槽内安装减震块,减震块与马达本体的接触面为弧形。

进一步的方案中,所述减震块与马达本体的接触面设有锯齿形凸起。

优选的方案中,所述限位板上设有缓冲弹簧,缓冲弹簧设置在限位板与马达本体之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设置的支架方便马达本体的安装,同时,只需要调整竖向支架的距离以及两个竖直杆之间的距离即可满足不同尺寸的马达本体的安装,适应性更强,而且调整简单方便。

2、当马达本体转动时,设置的第一弹簧和第二弹簧起到一定的缓冲减震作用,同时由于第一弹簧和第二弹簧的拉力,使马达本体比较紧固的固定在支架上,防止马达本体移位。

3、设置的减震块,马达本体产生旋转趋势的振动时,振动的力也呈环形的变化作用在减震块内,减震块能有效的抵消环形的振动力,从而有效的起到减震作用,大大的降低了微型马达的振动。

4、减震块与马达本体接触的一面设有锯齿形凸起,马达本体安装在减震块上后,对锯齿形凸起产生挤压变形,从而使减震块产生一定的复位弹性,提高减震效果。

5、设置的缓冲弹簧能够对马达本体的轴向振动产生缓冲作用,进一步提高减震效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中:马达本体1,竖向支架2,第一弹簧3,第二弹簧4,横向导轨5,固定部6,限位板7,减震块8,缓冲弹簧9,导轨201,竖直杆202,安装孔203,滑槽204,第一套筒501,第二套筒502,卡槽601,锯齿形凸起801。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中,一种带有支架的微型马达,包括马达本体1,所述马达本体1固定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包括左右对称的竖向支架2,两个竖向支架2之间连接第一弹簧3,竖向支架2包括导轨201和两个竖直杆202,导轨201的侧面设置安装孔203,导轨201上设置滑槽204,竖直杆202下端可滑动的安装在滑槽204内,两个竖直杆202之间连接第二弹簧4,竖向支架2之间连接横向导轨5,横向导轨5包括第一套筒501和第二套筒502,第一套筒501和第二套筒502的一端套装连接,第一套筒501和第二套筒502的另一端分别与导轨301固定连接,竖直杆202的顶端设置固定马达本体1的固定部6,固定部6的一侧设置限位板7,所述限位板7限制马达本体1的轴向移动。所述固定部6为“L”型。

所述固定部6上设有卡槽601,卡槽601内安装减震块8,减震块8与马达本体1的接触面为弧形。

所述减震块8与马达本体1的接触面设有锯齿形凸起801。

所述限位板7上设有缓冲弹簧9,缓冲弹簧9设置在限位板7与马达本体1之间。

具体使用时,首先将左侧的竖向支架2上的两个竖直杆202拉开,将马达本体1的左端放置在固定部6上,马达本体1的左端顶在这一侧的缓冲弹簧9的端部,松开竖直杆202,在第二弹簧4的作用下,两个竖直杆202顶端的固定部6将马达本体1的左端夹紧;拉动右侧的竖向支架2,调整横向导轨5的长度,将马达本体1的右端同样固定在右侧的竖向支架2上,松开右侧的竖向支架2,在第一弹簧3的作用下,两侧的竖向支架2上端的限位板7对马达本体1起轴向定位作用,完成整个马达本体1与支架的组装。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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