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节能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7026发布日期:2018-06-20 00:34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节能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节能控制电路,特别是一种通过低电压控制高电压的节能型驱动控制电路。



背景技术:

图1是目前驱动控制电路的电路框图,如图1所示,供电电路1与升压电路2连接,升压电路2通过开关6与驱动电路7连接,升压电路2还与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连接,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再与微处理器5连接,开关6与微处理器5连接。供电电路1为升压电路2提供3.7V输入电压,升压电路2为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提供24V输入电压,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为微处理器5提供5V稳定电压,升压电路2通过开关6为驱动电路7提供24V工作电压,微处理器5通过控制开关6来控制驱动电路7的24V工作电压的通断。上述电路存在以下问题:1.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的输入电压为24V,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的输入电压过大,致使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3的能耗大大增加,从而增加整个驱动控制电路的能耗;2.微处理器5通过开关6控制驱动电路7的工作电压,不仅需要使用价格昂贵的开关6,增加了成本,而且即使处于待机状态,升压电路2也需要通电,加大了驱动控制电路的能耗。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节能控制电路,可以有效降低驱动控制电路的能耗和成本。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节能控制电路,包括供电电路、升压电路、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微处理器、驱动电路以及负载电路,供电电路分别与升压电路和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连接,升压电路和驱动电路连接,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和微处理器连接,微处理器和驱动电路连接,驱动电路和负载电路连接。

进一步,所述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为微处理器提供的稳定电压低于供电电路的输入电压。

进一步,所述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的输入来自供电电路,为微处理器提供3V稳定电压。

进一步,所述升压电路为驱动电路提供的工作电压高于供电电路的输入电压。

进一步,所述升压电路为驱动电路提供24V的工作电压。

进一步,所述供电电路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和升压电路提供直流电压。

进一步,所述供电电路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和升压电路提供3.7V直流电压。

进一步,所述供电电路包含充电电池或者干电池。

进一步,供电电路设置有充电指示灯D6,升压电路设置有工作指示灯D2、D3、D4、D5,驱动电路设置有电解指示灯D7。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节能控制电路,本实用新型将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替换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并将供电电路的输出电压直接输入到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使得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的输入电压大幅降低,从而降低了整个控制电路的能耗;升压电路直接与驱动电路连接为驱动电路提供工作电压,微处理器直接与升压电路连接通过控制升压电路是否工作来控制是否为驱动电路提供工作电压,这样不仅节省了开关的成本,而且升压电路在待机的时候不用保持工作,进一步降低了整个控制电路的能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目前驱动控制电路的电路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原理图,如图2和图3所示,一种节能控制电路,包括供电电路1、升压电路2、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微处理器5、驱动电路7以及负载电路8,供电电路1分别与升压电路2和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连接,升压电路2和驱动电路7连接,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和微处理器5连接,微处理器5和驱动电路7连接,驱动电路7和负载电路8连接。本实用新型将第一种降压稳压电路替换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并将供电电路1的输出电压直接输入到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使得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的输入电压大幅降低,从而降低了整个控制电路的能耗;升压电路2直接与驱动电路7连接为驱动电路7提供工作电压,微处理器5直接与升压电路2连接通过控制升压电路2是否工作来控制是否为驱动电路7提供工作电压,这样不仅节省了开关的成本,而且升压电路2在待机的时候不用保持工作,进一步降低了整个控制电路的能耗。

优选的,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为微处理器5提供的稳定电压低于供电电路1的输入电压。所述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的输入来自供电电路1,为微处理器5提供3V稳定电压。所述升压电路2为驱动电路7提供的工作电压高于供电电路1的输入电压。所述升压电路2为驱动电路7提供24V的工作电压。所述供电电路1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和升压电路2提供直流电压。所述供电电路1为第二种降压稳压电路4和升压电路2提供3.7V直流电压。所述供电电路1包含充电电池或者干电池。供电电路1设置有充电指示灯D6,升压电路2设置有工作指示灯D2、D3、D4、D5,驱动电路7设置有电解指示灯D7。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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