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6660阅读:8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节能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照明电光源都存在很大的缺点,虽然其结构较为简单,但是在实际使用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电能浪费。例如:在公共场所中(商场、教学楼、图书馆、广场等),照明电路往往由于天气原因或者早晚光线变化时,不能自动调节照明亮度,使其在不必要的时候还处于开通或高亮状态。

而现有的照明电光源多数是由开关、熔断器、照明灯具这几部分串联而成。人工在需要的时候闭合开关,电路接通,照明灯具开启;不需要的时候关断开关,电路断开,照明灯具熄灭。其不仅无法实现开关的自动闭合、断开,而且照明灯具的亮度无法自动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动开关且亮度能自动调节的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包括电源,其还包括:

电光源,依次经接触器的常闭触点和反向并联晶闸管与所述电源相连接;

至少一个光电晶体管,安装在所述电光源照射区域的背光面;

控制电路,分别与所述电源、光电晶体管和反向并联晶闸管相连接,且所述控制电路的内部设有接触器的线圈。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电路与所述电源之间还设有手动开关。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为交流220V照明电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光电晶体管对自然光源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反馈至控制电路,控制电路根据自然光源的强度调节反向并联晶闸管的触发角,从而实现自动调节电光源的亮度,并且控制电路还通过控制接触器的线圈的得电或失电来控制接触器的常闭触点闭合或打开,从而控制电光源的打开或关闭,本实用新型具有实用性强、使用方便、节约电能的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包括电源1,其还包括:

电光源2,依次经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和反向并联晶闸管4与电源1相连接;

至少一个光电晶体管6,安装在电光源2照射区域的背光面;光电晶体管6主要用于实时监测自然光源的变化,自然光源光照强度的变化可以转化为光电晶体管6集电极电流的变化,从而方便控制电路7的检测;

控制电路7,分别与电源1、光电晶体管6和反向并联晶闸管4相连接,且控制电路7的内部设有接触器3的线圈32。控制电路7主要根据光电晶体管6集电极电流的变化产生三路控制信号,一路信号控制主电路中的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另两路信号控制调节反向并联晶闸管4中的同步触发角。

本实用新型中,为了进一步增加安全性,控制电路7与电源1之间还设有手动开关5。手动开关5由人工控制,手动开关5闭合后电源1向控制电路7供电。其中,电源1优选为交流220V照明电源。

本实用新型通过光电晶体管6对自然光源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反馈至控制电路7,控制电路7根据自然光源的强度调节反向并联晶闸管4的触发角,从而实现自动调节电光源2的亮度,并且控制电路7还通过控制接触器3的线圈32的得电或失电来控制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的闭合或打开,从而控制电光源2的打开或关闭,本实用新型具有实用性强、使用方便、节约电能的优点。

下面针对利用自然光源的自动节能灯具的工作原理来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介绍:

假设自然光源光照强度的不同设定两个阈值E1、E2,其中E1<E2

手动开关5闭合后,电路导通,

(1)、当自然光源非常弱即光照强度E≤E1时,光电晶体管6通过控制电路7使接触器3的线圈32不通电、反向并联晶闸管4的触发角α=0°,从而使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闭合,电光源2输出最大电功率;

(2)当自然光源比较弱即光照强度E1<E≤E2时,光电晶体管6通过控制电路7使接触器3的线圈32不通电、反向并联晶闸管4的触发角α随自然光源强度的增大而增大,从而使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保持闭合,电光源2的输出功率随着自然光源强度的增大而减小;

(3)当自然光源足够强即光照强度E>E2时,光电晶体管6通过控制电路7使接触器3的线圈32通电,从而使接触器3的常闭触点31断开,电光源2关闭。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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