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及其外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7958阅读:692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及其外壳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子产品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及其外壳。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等)一般包括终端本体和外壳,外壳罩设于终端本体上并与终端本体固定连接。外壳的外观较为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移动终端的外壳的外观较为单一的问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及其外壳。

一种外壳,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所述壳体上开设有天线缝,所述天线缝贯穿所述外表面和所述内表面;

连接部,嵌设于所述天线缝内并与所述壳体固定连接;及

第一发光层,覆盖于所述连接部的靠近所述外表面的一侧,所述第一发光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发光层的厚度为0.1毫米~0.5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天线缝包括靠近所述外表面的第一容置槽和靠近所述内表面的第二容置槽,所述第一容置槽与所述第二容置槽连通,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第二容置槽内,所述第一发光层位于所述第一容置槽内,所述第一发光层的靠近所述外表面的一侧与所述外表面齐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表面上开设有徽标槽,所述徽标槽内设有第二发光层,所述第二发光层与所述壳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发光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包括底料和发光体,所述底料包裹于所述发光体外,所述发光体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一种外壳,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及

第一发光层,覆盖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外表面上,且所述第一发光层与所述壳体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发光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厚度为0.1毫米~0.5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表面上开设有徽标槽,所述徽标槽内设有第二发光层,所述第二发光层与所述壳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发光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一种移动终端,包括终端本体和以上所述的外壳,所述外壳罩设于所述终端本体上,且所述外壳与所述终端本体固定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终端本体包括中框和主板,所述中框分别与所述主板和所述外壳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发光层与所述主板通信连接。

上述移动终端及其外壳,外壳上覆盖有第一发光层,第一发光层在通电时可以发光,从而可以利用第一发光层在外壳的表面上显示丰富多彩的图案,一方面可以使外壳更为美观,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使用要求对图案进行定制,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外壳的主视图;

图2为图1所示外壳沿a-a处的一种局部断面图;

图3为另一实施例中外壳的主视图;

图4为图1所示外壳沿a-a处的另一种局部断面图;

图5为又一实施例中外壳的主视图;

图6为图5所示外壳沿b-b处的一种局部断面图;

图7为图5所示外壳沿b-b处的另一种局部断面图;

图8为一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立体图;

图9为另一实施例中移动终端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考图1和图2,在一实施例中,外壳10为手机的外壳。该外壳10包括壳体100、连接部200和第一发光层300。壳体100具有外表面110和内表面(图未示),壳体100上开设有天线缝(图未标),天线缝贯穿外表面110和内表面。连接部200嵌设于天线缝内并与壳体100固定连接。第一发光层300覆盖于连接部2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且第一发光层300与壳体100固定连接,第一发光层300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具体地,在一实施例中,壳体100的材质为金属,外表面110为壳体100的供用户握持的表面,内表面为与外表面110相对的表面。天线槽位于壳体100的靠近端部的位置,天线槽贯穿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和内表面,天线槽沿壳体100的宽度方向延伸。在一实施例中,连接部200的材质为塑胶,塑胶填充于天线缝内并与壳体100固定连接。在一实施例中,塑胶采用纳米注塑的方式填充于天线缝内,使得塑胶能够和金属的壳体100紧密连接。在图1所示实施例中,天线缝为直线状,天线缝沿壳体100的宽度方向从壳体100的一侧延伸至另一侧。在一实施例中,直线形的天线缝的数量为两条,分别位于外壳10的端部附近。同时参考图3,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天线缝可以为曲线形。例如,在图3所示实施例中,天线缝位于壳体100的端部边缘,并沿壳体100的轮廓方向从壳体100的一侧延伸至另一侧。

同时参考图4,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包括底料310和发光体320,底料310包裹于发光体320外,发光体320在通电时能够发光。具体地,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采用了电致发光油墨。第一发光层300的底料310为触变性油墨,发光体320包括功能材料粉末与颜料颗粒等,功能材料粉末和颜料颗粒在触变性油墨中保持悬浮状态。功能材料的作用在于,当直流电压作用于其上时,功能材料的结构会发生变化,从而可以发出冷光,使得第一发光层300产生外观颜色的改变。功能材料可以为三氧化钨或导电高聚物等。将发光体320与触变性油墨混合并涂覆于连接部2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当第一发光层300通电时,第一发光层300即可发光。通过改变发光体320在底料310内的分布,可以使发光体320形成不同的图案,并使得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将图案显示出来,以对外壳10起到装饰作用。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喷墨打印机将第一发光层300打印在连接部2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同样能够对外壳10起到装饰作用,且采用喷墨打印机有利于获得复杂的、高质量的图形,从而可以增强第一发光层300对外壳10的装饰效果。

上述外壳10,通过在连接部200上覆盖第一发光层300,第一发光层300在通电时可以发光,从而可以利用第一发光层300在外壳10的表面上显示丰富多彩的图案,一方面可以使外壳10更为美观,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使用要求对图案进行定制,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为0.1毫米~0.5毫米。当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处于该范围内时,既能保证第一发光层300发出的光线较为均匀,又可避免因第一发光层300厚度过大对外壳10的外观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厚度为0.1毫米,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较薄,第一发光层300仅覆盖于连接部2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发光,能够显示图案,因而可以对天线缝起到较好的装饰作用。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第一发光层300也可以覆盖于天线缝的周围区域,同样能够对外壳10起到较好的装饰作用。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为0.5毫米,第一发光层300覆盖于连接部2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发光。第一发光层300厚度增加时,可以使得第一发光层300产生的光线的亮度增大,能够起到更强的装饰效果。

参考图4,在一实施例中,天线缝包括靠近外表面110的第一容置槽(图未标)和靠近内表面的第二容置槽(图未标),第一容置槽与第二容置槽连通,连接部200位于第二容置槽内,第一发光层300位于第一容置槽内,第一发光层3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与外表面110齐平。具体地,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与第一容置槽的深度适配,使得第一发光层300的靠近外表面110的一侧与外表面110齐平。第一容置槽的宽度比第二容置槽的宽度略宽,因此在天线缝的延伸方向上形成了台阶,第一发光层300可以稳固地设置于第一容置槽内。通过设置第一容置槽和第二容置槽,一方面有利于第一发光层300与连接部200对准,另一方面还有利于第一发光层300的表面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对齐,以保证外壳10的外观的整体性。

参考图3,在一实施例中,外表面110上还开设有徽标槽120,徽标槽120内设有第二发光层(图未标),第二发光层与壳体100固定连接。在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结构与第一发光层300的结构相近,第二发光层在通电后能够发光,此处不再赘述。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例如,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可以是产品的品牌标志,也可以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的个性化图案。需要说明的是,图3所示实施例中,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案仅用于示意,不能理解为对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的限定。当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为产品的品牌标志时,通过开设徽标槽120,并将第二发光层设置于徽标槽120内,第二发光层通电后可以发光,从而可以对产品的品牌标志起到较好的装饰效果。当徽标槽120为根据客户需要定制的个性化图形时,通过设置徽标槽120,并将第二发光层设置于徽标槽120内,利用第二发光层对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进行装饰,可以获得更为丰富多彩的装饰效果。在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表面可以凸出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以获得立体化的品牌标志图案或个性化图案。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表面也可以凹陷地设置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下,或者使得第二发光层的表面与外表面110齐平,第二发光层同样能够对品牌标志图案或个性化图案起到较好的装饰效果。可以理解的是,徽标槽120可以贯穿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和内表面,以利于第二发光层的引线设计。徽标槽120也可以不贯穿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和内表面。

同时参考图5和图6,在一实施例中,外壳10由塑胶或玻璃或陶瓷制成,由于上述材料制成的外壳10不会对手机信号的接收和发送产生屏蔽,因此外壳10上无需再开设天线槽。在一实施例中,外壳10包括壳体100和第一发光层300,壳体100具有外表面110和内表面,外表面110为壳体100的供用户握持的表面,内表面为与外表面110相对的表面。第一发光层300覆盖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且第一发光层300与壳体100固定连接,第一发光层300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具体地,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包括底料310和发光体320,底料310包裹于发光体320外,发光体320在通电时能够发光。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采用了电致发光油墨。第一发光层300的底料310为触变性油墨,发光体320包括功能材料粉末与颜料颗粒,功能材料粉末和颜料颗粒在触变性油墨中保持悬浮状态。将发光体320与触变性油墨混合并涂覆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当第一发光层300通电时,第一发光层300即可发光。通过改变发光体320在底料310内的分布,可以使发光体320形成不同的图案,并使得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将图案显示出来,以对外壳10起到装饰作用。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采用喷墨打印机将第一发光层300打印在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同样能够对外壳10起到装饰作用。可以理解的是,第一发光层300在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的位置可以根据需要任意指定,第一发光层300可以仅覆盖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的某一块区域,也可以覆盖于整个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当第一发光层300覆盖于整个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时,由于装饰图案的面积较大,有利于设计复杂的装饰图案并获得清晰的展示效果。

上述外壳10,通过在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覆盖第一发光层300,第一发光层300在通电时可以发光,从而可以利用第一发光层300在外壳10的表面上显示丰富多彩的图案,一方面可以使外壳10更为美观,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使用要求对图案进行定制,以满足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为0.1毫米~0.5毫米。当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处于该范围内时,既能保证第一发光层300发出的光线较为均匀,又可避免因第一发光层300厚度过大对外壳10的外观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厚度为0.1毫米,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较薄,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发光,能够显示图案,因而可以对外壳10起到较好的装饰作用。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发光层300的厚度为0.5毫米,第一发光层300覆盖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第一发光层300通电后能够发光,从而对外壳10起到较好的装饰效果。第一发光层300厚度增加时,可以使得第一发光层300产生的光线的亮度增大,能够起到更强的装饰效果。

同时参考图7,在一实施例中,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开设有徽标槽120,徽标槽120内设有第二发光层,第二发光层与壳体100固定连接,第二发光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在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结构与第一发光层300的结构相近,此处不再赘述。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可以是产品的品牌标志,也可以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的个性化图案。当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为产品的品牌标志时,通过开设徽标槽120,并将第二发光层设置于徽标槽120内,第二发光层通电后可以发光,从而可以对产品的品牌标志起到较好的装饰效果。当徽标槽120为根据客户需要定制的个性化图形时,通过设置徽标槽120,并将第二发光层设置于徽标槽120内,利用第二发光层对徽标槽120所形成的图形进行装饰,可以获得更为丰富多彩的装饰效果。在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表面可以凸出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上,以获得立体化的品牌标志图案或个性化图案。在另一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层的表面也可以凹陷地设置于壳体100的外表面110下,或者使得第二发光层的表面与外表面110齐平,第二发光层同样能够对品牌标志图案或个性化图案起到较好的装饰效果。在一实施例中,徽标槽120贯穿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和内表面,从而利于第二发光层的引线设计。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徽标槽120也可以不贯穿壳体100的外表面110和内表面。可以理解的是,徽标槽120在壳体100的外表面110的位置可以根据需要任意指定。

参考图8和图9,在一实施例中,上述外壳10应用于移动终端上。在一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为手机。移动终端包括终端本体20和以上所述的外壳10,外壳10罩设于终端本体20上,且外壳10与终端本体20固定连接。具体地,终端本体20可以包括中框(图未示)和主板(图未示),中框和主板固定连接,外壳10罩设于中框上并与中框固定连接,中框可以对主板及外壳10内的电子元器件予以支撑和保护。在一实施例中,终端本体20还可以包括控制器(图未示)和电池(图未示),控制器和电池均与主板电连接,第一发光层300与主板通信连接。通过从第一发光层300内引出导线,并将导线与主板电连接,就可以利用移动终端的控制器控制第一发光层300的通断,并利用控制器控制流入第一发光层300的电流的大小,以对第一发光层300进行自动化、多样化的控制。例如,在一实施例中,通过控制器控制接入第一发光层300的电流的大小,使得电流大小不断变化,可以使得第一发光层300产生闪烁发光的效果。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在终端本体20内单独设置控制模块,并将控制模块与电池连接,利用控制模块对第一发光层300进行控制,此处不再赘述。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平板等其他移动终端,上述外壳10同样适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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