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1926阅读:910来源:国知局
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及车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及车辆。



背景技术:

汽车车内氛围灯可以提升整车内饰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乘车的舒适性。相关技术中,车内氛围灯的亮度要么固定不变,要么通过驾驶员手动调节亮度,以平衡强光环境下和弱光环境下对灯光亮度不同的需求。例如:通过隧道等从黑暗环境转变成明亮环境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需要在开车的同时,对车内氛围灯的亮度进行手动调节,操作不便且影响行车安全,车辆的使用体验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该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和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包括:车内氛围灯;光线强度检测装置,用于检测车内的光线强度;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车内氛围灯和所述光线强度检测装置相连,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调整所述车内氛围灯的亮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可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通过控制器对车内氛围灯进行亮度的自动调节,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另外,无需用户手动操作,可以提升行车的安全性,进而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光线强度检测装置为光照传感器。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通过LIN总线分别与所述车内氛围灯和所述光线强度检测装置相连。

进一步地,还包括:车辆状态检测装置,用于检测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所述车辆状态检测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调整所述车内氛围灯的颜色。

进一步地,所述车辆状态检测装置包括:PEPS、VCU和ILCM。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通过CAN总线与所述车辆状态检测装置相连。

进一步地,还包括:开关,所述开关与所述车内氛围灯相连,以控制所述车内氛围灯通电和断电。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为继电器,所述继电器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所述继电器由所述控制器控制。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为手动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车辆,包括:根据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该车辆可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通过控制器对车内氛围灯进行亮度的自动调节,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另外,无需用户手动操作,可以提升行车的安全性,进而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的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的结构框图;以及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下结合附图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及车辆。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的结构框图。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100,包括:车内氛围灯110、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和控制器130。

其中,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用于检测车内的光线强度。控制器130,分别与车内氛围灯110和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相连,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调整车内氛围灯的亮度。

具体而言,当控制器130收到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实时检测的车内光线强度时,将其与预先设定值进行对比。预先设定值以2000LUX为例,当车内光线强度不小于2000LUX时,控制器130控制车内氛围灯110设定为高亮度状态,当车内光线强度小于2000LUX时,控制器130控制车内氛围灯110设定为低亮度状态。其中,预先设定值可根据车内提供的不同值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可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通过控制器对车内氛围灯进行亮度的自动调节,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另外,无需用户手动操作,可以提升行车的安全性,进而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

在一些实施例中,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可以为光照传感器,将光照传感器安装在汽车车内,以便实时检测车内的光线强度。

如图2所示,控制器130通过LIN总线分别与车内氛围灯110和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相连。具体而言,控制器130接收通过LIN总线传送的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检测出光强度信息,再根据光强度得知需要的亮度,并通过LIN总线通讯来改变车内氛围灯110的亮度。

在一些实施例中,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100还包括: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用于检测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与控制器130相连,控制器130根据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自动调整车内氛围灯110的颜色。该控制系统根据不同车辆的状态控制不同的车内氛围灯颜色不仅能增加汽车内饰的品质感及科技感,还能降低操作的复杂性。下面以车内氛围灯110颜色变化为例:

(1)门锁开,电源OFF时,车内氛围灯为白色;

(2)电源非OFF时,车内氛围灯为蓝色;

(3)S模式时,车内氛围灯为橙色;

(4)BOOST模式时,车内氛围灯为红色。

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包括:PEPS(Passive Entry&Passive Start,即:被动无钥匙进入,启动系统)、VCU(Vehicle Control Unit,即:整车控制器)和ILCM,其中,PEPS和ILCM可以由其他部件代替完成检测任务。

如图2所示,控制器130通过CAN总线与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相连。也就是说,控制器130获取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检测到的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通过CAN总线进行通讯。

在一些实施例中,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100还包括:开关,开关与车内氛围灯110相连,以控制车内氛围灯110通电和断电。具体而言,开关的安装使得用户根据自身是否喜好使用车内氛围灯来控制车内氛围灯,即在光线强度检测装置120和车辆状态检测装置140检测到光线强度、电源状态、门锁状态和挡位状态,若开关没开也不能使车内氛围灯起作用。进一步地,开关可以为继电器,继电器与控制器130相连,继电器由控制器130控制。进一步地,开关可以为手动开关。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可以对车内氛围灯进行亮度和颜色的自动调节,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另外,无需用户手动操作,可以提升行车的安全性,进而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车辆,包括根据上述任意一个实施例所述的车内氛围灯的控制系统。该车辆可以根据车内的光线强度通过控制器对车内氛围灯进行亮度的自动调节,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车辆的品质感,还可以提升用户乘车的舒适感,另外,无需用户手动操作,可以提升行车的安全性,进而提升车辆的使用体验。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的其它构成以及作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为了减少冗余,不做赘述。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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