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8901阅读:46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



背景技术:

空调领域中,固定电控盒会用到电控盒固定架,通过采用螺接的方式实现电控盒与电控盒固定架的连接固定,一方面,两者之间需要打多颗螺钉才能将电控盒固定在电控盒固定架上;另一方面,安装时候需要对准电控盒固定架上的螺纹孔与电控盒上的螺钉柱,整个过程导致了安装起来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电控盒本体与电控盒固定架之间的固定操作方便,固定效率高,固定操作简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它包括电控盒本体和电控盒固定架,所述电控盒固定架包括用于与电控盒本体连接的第一片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控盒本体上设有用于限位固定第一片状结构的一端的固定机构,当固定机构限位固定第一片状结构的一端时候,第一片状结构上设有的螺纹孔与电控盒本体上设有的螺钉柱同轴线。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定位块以及用于供第一片状结构插入的导向槽,所述第一片状结构上开设有当第一片状结构插入导向槽后供定位块伸出的镂空结构,当所述定位块伸出的镂空结构外,所述第一片状结构与所述电控盒本体可通过同轴线的螺纹孔和螺钉柱螺接固定。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电控盒固定架还包括与第一片状结构相连竖直向下延伸的第二片状结构以及与第二片状结构相连倾斜向下延伸的第三片状结构,其中,所述第一片状结构呈水平设置。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电控盒固定架为钣金件且其第一片状结构、第二片状结构以及第三片状结构为一体式结构。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电控盒本体包括电控盒盒体,所述电控盒盒体的一端设有水平延伸的延伸端,所述定位块和螺钉柱设于延伸端的下表面上,所述延伸端的下表面上还设有向下延伸的竖直块与竖直块相连的水平块,所述水平块与延伸端的下表面之间的间隙构成所述导向槽。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电控盒盒体、延伸端、定位块、螺钉柱、竖直块和水平块为一体式结构。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其中,电控盒本体上设置了用于限位固定第一片状结构的一端的固定机构,当固定机构限位固定第一片状结构的一端时候,第一片状结构上设置的螺纹孔与电控盒本体上的螺钉柱同轴线。正是基于上述结构设置,当固定机构限位固定第一片状结构的一端时候,第一片状结构上设有的螺纹孔与电控盒本体上设有的螺钉柱同轴线,避免了使用多个螺钉,以及螺接时候孔与孔之间的对准操作,整一个过程极大的简化了固定操作,提高了电控盒固定架与电控盒本体的固定操作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的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延伸端的下表面结构与电控盒固定架结构的示意图。

图中所述:1、电控盒本体;111、电控盒盒体;112、电控盒盖板;113、电控盒底座;114、延伸端;115、导向槽;116、定位块;117、螺钉柱;2、电控盒固定架;211、第一片状结构;212、第二片状结构;213、第三片状结构;3、镂空结构;4、螺纹孔;511、竖直块;512、水平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导向槽的电控盒结构,它包括电控盒本体1和设于电控盒本体1一端的电控盒固定架2,电控盒固定架2具有用于与电控盒本体1连接的第一片状结构211,电控盒本体1上具有用于供第一片状结构211插入的导向槽115,电控盒本体1上设有定位块116,第一片状结构211上开设有当第一片状结构211插入导向槽115后供定位块116伸出的镂空结构3,当定位块116伸出的镂空结构3外,第一片状结构211可与电控盒本体1螺接固定。具体是指,电控盒本体1上设置的螺钉柱117,第一片状结构211上设置的螺纹孔4,其螺钉柱117与螺纹孔4处于同一轴线上,能够通过打入螺钉实现连接固定。

电控盒固定架2包括水平设置的第一片状结构211、与第一片状结构211相连竖直向下延伸的第二片状结构212以及与第二片状结构212相连倾斜向下延伸的第三片状结构213。电控盒固定架2为钣金件且其第一片状结构211、第二片状结构212以及第三片状结构213为一体式结构。

电控盒本体1包括电控盒盒体111、设于电控盒盒体111上的电控盒盒盖112以及置于电控盒盒体111下侧的电控盒底座113,电控盒盒体111的一端设有水平延伸的延伸端114,定位块116和螺钉柱117设于延伸端114的下表面上,延伸端114的下表面上还设有向下延伸的竖直块511与竖直块511相连的水平块512,水平块512与延伸端114的下表面之间的间隙构成导向槽115,电控盒盒体111、延伸端114、定位块116、螺钉柱117、竖直块511和水平块512为一体式结构。

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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