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71591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车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



背景技术: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通过电源作为动力的自行车,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上一般设有控制器,其控制器安置在电动自行车壳体的内侧,固定在车架的安装支架,其好处是可以遮挡风雨,但相对而言的其散热效果就不如人意,从而需要对控制器的安装支架进行优化改进,实现控制器的及时散热,不然热量会造成线路绝缘层的融化,造成短路,甚至造成控制器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其能有效对控制器进行散热保护。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措施如下:

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包括安装底板,安装底板的中部固定有纵向的隔板,隔板两侧的安装底板上固定有纵向的侧板,隔板的上端面低于侧板的上端面,侧板和隔板上插接有若干横向的支杆,支杆分布在同一水平内;隔板和相邻的侧板之间的安装底板上成型有若干纵向的散热槽,隔板两侧的散热槽下侧的安装底板底面分别固定有“凵”字形的进风通道和“回”字形的出风通道,出风通道内固定有若干排风风扇;

所述的侧板和隔板外套设有“冂”字形的罩壳,罩壳的上底面抵靠在侧板的顶面上,罩壳的侧边抵靠在侧板或隔板的侧壁上,罩壳的两端成型有翻边,翻边吸靠在永磁条,永磁条固定在安装底板上。

优选的,所述安装底板的散热槽均匀分布在侧板和隔板之间,支杆均匀分布在侧板上,支杆和安装底板之间留设有间隙。

优选的,所述罩壳的侧边上成型有若干出线槽,出线槽分布在侧板和隔板之间。

优选的,所述罩壳的宽度大于安装底板上侧板之间的间距。

优选的,所述的侧板或隔板均呈倒置的T型,侧板或隔板的底面均焊接固定在安装底板上。

优选的,所述的出风通道或进风通道均分布在散热槽的外侧,出风通道内的排风风扇至少设有两个,排风风扇均匀分布在排风风扇内。

优选的,所述永磁条的长度大于大于安装底板上侧板之间的间距。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它结构简单,在安装板上设置散热通道,并增设散热用的排风扇,能有效实现对控制器的散热保护。

2、它采用的散热通道可以将控制器反向安装,便于控制器的安装拆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仰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无罩壳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无罩壳时正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安装底板;11、散热槽;2、隔板;3、侧板;4、支杆;5、进风通道;6、出风通道;7、排风风扇;8、永磁条;9、罩壳;91、翻边;92、出线槽;a、间隙。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图1至4所示,一种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包括安装底板1,安装底板1的中部固定有纵向的隔板2,隔板2两侧的安装底板1上固定有纵向的侧板3,隔板2的上端面低于侧板3的上端面,侧板3和隔板2上插接有若干横向的支杆4,支杆4分布在同一水平内;隔板2和相邻的侧板3之间的安装底板1上成型有若干纵向的散热槽11,隔板2两侧的散热槽11下侧的安装底板1底面分别固定有“凵”字形的进风通道5和“回”字形的出风通道6,出风通道6内固定有若干排风风扇7;

所述的侧板3和隔板2外套设有“冂”字形的罩壳9,罩壳9的上底面抵靠在侧板3的顶面上,罩壳9的侧边抵靠在侧板3或隔板2的侧壁上,罩壳9的两端成型有翻边91,翻边91吸靠在永磁条8,永磁条8固定在安装底板1上。

所述安装底板1的散热槽11均匀分布在侧板3和隔板2之间,支杆4均匀分布在侧板3上,支杆4和安装底板1之间留设有间隙a。

所述罩壳9的侧边上成型有若干出线槽92,出线槽92分布在侧板3和隔板2之间。

所述罩壳9的宽度大于安装底板1上侧板3之间的间距。

所述的侧板3或隔板2均呈倒置的T型,侧板3或隔板2的底面均焊接固定在安装底板1上。

所述的出风通道6或进风通道5均分布在散热槽11的外侧,出风通道6内的排风风扇7至少设有两个,排风风扇7均匀分布在排风风扇7内。

所述永磁条8的长度大于大于安装底板1上侧板3之间的间距。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电动车上控制器的安装支架,安装支架主要为带有散热通道的安装底板1,其散热通道由隔板2、侧板3、进风通道5、出风通道6和罩壳9组成,其冷风可以从进风通道5的两侧进入,进过散热槽11,进入进风通道5上方的隔板2与侧板3之间,在绕过隔板2进入另一侧的隔板2与侧板3之间,然后经过散热槽11为排风风扇7排出,带走热量;

同时其控制器可以反向插接在支杆4和安装底板1之间留设有间隙a内,实现正面紧固螺母或螺栓,安装更为方便快捷。

所述实施例用以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应如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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