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54461发布日期:2018-08-10 21:41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户外显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显示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户外显示终端出现在市场上,目前的显示设备均配备有大尺寸的显示屏,便于显示播放内容,由于显示屏在工作时散发大量的热量,如果不及时排出,热量逐渐累积,严重影响到显示终端的正常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显示屏散发热量情况,严重影响显示设备运行的问题,提供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能够及时排出显示屏产生的热量。

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包括:外壳、显示罩、显示屏、送风模块和排风模块;

所述外壳内下方设置有所述送风模块,所述外壳上方设置有所述排风模块,所述送风模块和所述排风模块之间设置有所述显示屏,所述外壳一侧面设置有显示罩,所述显示罩相对所述显示屏位置设置有可视窗,背向所述显示罩的所述外壳于靠近所述送风模块处开设有若干通风口,背向所述显示罩的所述外壳于靠近所述排风模块处开设有若干通风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送风模块包含有若干送风扇,所述排风模块包含有若干排风扇。

上述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通过送风模块将气流送入到显示罩与显示屏之间,气流由下而上,与显示屏接触,产生热量交换,通过排风模块将气流排出。该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能够及时排出显示屏产生的热量。

附图说明

图1为其中一实施例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参阅图1,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包括:外壳110、显示罩120、显示屏130、送风模块140和排风模块150。

外壳110内下方设置有送风模块140,外壳110上方设置有排风模块150,送风模块140和排风模块150之间设置有显示屏130。外壳110一侧面设置有显示罩120,显示罩120相对显示屏130位置设置有可视窗121,例如可视窗121上设置有透明玻璃,通过透明玻璃能够观察到显示屏130显示的内容。通过送风模块140将气流送入到显示罩120与显示屏130之间,气流由下而上,与显示屏130接触,带走显示屏130产生的热量,气流从排风模块150排出。背向显示罩120的外壳110于靠近送风模块140处开设有若干通风口,背向显示罩120的外壳110于靠近排风模块150处开设有若干通风口。上述一种户外智能显示终端散热机构,能够及时排出显示屏产生的热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送风模块140包含有若干送风扇141,排风模块150包含有若干排风扇151。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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