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047958发布日期:2021-07-27 14:01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供给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城市公共照明装置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关系到夜间行人和交通的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共照明基础设施的需求量日益增大,但伴随而来的是能耗大幅度提高。

现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号为cn201822005202.1,专利名称为一种基于plc的城市路灯智能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雷达测速仪、红外传感器、光照传感器、摄像机、模拟量输入模块、plc、pc机、中间继电器和路灯等设备。该系统能够实现全天候城市路灯智能控制,该系统把光控、时控和机器视觉系统有机结合,该系统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城市路灯遇阴天光线暗而无法启动路灯的现象;而且能够根据深夜城市道路是否有人或车辆实现对路灯的智能控制,特别是能够实现在车辆行驶方向上随车辆前进方向实现对路灯的智能控制,极大减少城市路灯对电能的浪费,延长城市路灯的使用寿命,能够满足行人与车辆安全照明的需要,更加智能化、人性化。

但是该系统对城市照明工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任然存在很大的不足,在路灯日常使用过程中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其不能正常工作,例如:灰尘附着、结冰等现象均会导致光源被遮蔽,导致路灯照明效果变差,影响城市交通状况,易造成交通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易于管理维护。

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包括监控中心、主服务器、云服务器、通信传输装置、plc终端;

所述plc终端包括plc、光控系统、时控系统、视觉系统、控制系统、供电系统;

所述光控系统包括光照传感器,所述光照传感器与plc连接;

所述时控系统包括红外传感器,所述红外传感器与plc连接;

所述视觉系统包括摄像机、雷达测速仪,所述摄像机、雷达测速仪分别与plc连接;

所述控制系统包括除尘控制器、除尘装置、路灯控制器、路灯,所述路灯与路灯控制器连接,所述除尘装置与除尘控制器连接,所述除尘控制器、路灯控制器与plc连接;

所述供电系统与plc连接;

所述plc与通信传输装置连接,所述通信传输装置与主服务器连接,所述主服务器分别与监控中心、云服务器连接;

所述云服务器包括气象局服务器、交通局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所述气象服务器、交通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分别与主服务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plc终端还包括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与plc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plc终端还包括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所述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分别与plc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供电装置包括太阳能供电装置、市电供电装置,所述太阳能供电装置、市电供电装置分别与plc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光照传感器的型号为ry-g。

进一步的,所述的摄像机的型号为poeds-2cd3t56wd-i5。

进一步的,所述的雷达测速仪的型号为j2300。

进一步的,所述的plc型号为cpu226plc。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通过监控中心、主服务器、气象局服务器的连接,可以获取粉尘浓度信息,监控中心可以根据粉尘浓度信息控制除尘装置动作,通过除尘装置喷洒水雾与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吸附融合,由于水珠自身重力的原因而下沉,达到除霾降尘的效果,避免灰尘附着在路灯壁上,影响其光照效果。

2.本实用新型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通过监控中心、主服务器、交通局服务器的连接,可以实时向相应交通局上报车流数据,向车主推送道路信息,有利于实现车路协同的交通系统。

3.本实用新型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通过监控中心、主服务器、电力锯服务器的连接,便于及时对路灯电力故障进行维修。

4.本实用新型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通过时控系统、光控系统、视觉系统的设计,实现了路灯的光控、时控,能够实现白天根据自然光照度启停路灯,夜晚部分时间段采用时间控制路灯,深夜采用机器视觉系统控制路灯,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城市路灯遇阴天光线暗而无法启动路灯的现象,而且能够根据深夜城市道路是否有人或车辆实现对路灯的智能控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系统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plc终端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一种智慧城市路灯远程控制系统,包括监控中心、主服务器、云服务器、通信传输装置、plc终端;

所述plc终端包括plc、光控系统、时控系统、视觉系统、控制系统、供电系统;

所述光控系统包括光照传感器,所述光照传感器与plc连接;

所述时控系统包括红外传感器,所述红外传感器与plc连接;

所述视觉系统包括摄像机、雷达测速仪,所述摄像机、雷达测速仪分别与plc连接;

所述控制系统包括除尘控制器、除尘装置、路灯控制器、路灯,所述路灯与路灯控制器连接,所述除尘装置与除尘控制器连接,所述除尘控制器、路灯控制器与plc连接;

所述供电系统与plc连接;

所述plc与通信传输装置连接,所述通信传输装置与主服务器连接,所述主服务器分别与监控中心、云服务器连接;

所述云服务器包括气象局服务器、交通局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所述气象服务器、交通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分别与主服务器连接。

本方案的工作原理简述:

所述监控中心用于实现远程监测管控;所述主服务器用于存储城市路灯相关数据并将所述数据传送至监控中心和云服务器;所述气象局服务器用于获取空气粉尘浓度数据;所述交通局服务器用于实现交通数据传输,所述电力局服务器用于实现电力数据传输,所述通信传输装置用于实现监控中心与plc终端的数据传输,所述plc终端用于采集每段路灯的相关情况。

所述光照传感器用于采集光照强度并将光照强度信息传输至plc,所述红外传感器用于用于实时检测人体信号并将所述人体信号传送值plc,所述雷达测速仪用于检测行驶车辆车速,所述摄像机用于实时获取道路上行驶车辆的进行抓拍获取其图像信息并将所述图像信息传送孩子plc,红外传感器、光照传感器、雷达测速仪可以根据实际道路情况按照一定的距离进行布置,摄像机设置于每端路路口两侧。当前时间为16:00-19:59或6:00-8:00时段调用光控程序控制路灯,当光照度小于等于15lx时判断为夜晚或者阴天启动路灯,当光照度大于15lx时判断为白天关闭路灯;当前时间为20:00-23:59或4:00-5:59时段调用时控程序控制路灯,时控程序包括4-9月的时控子程序和1-3月与10-12月的时控子程序;当时间为0:00-3:59时通过红外传感器检测人行道是否有人,调用人行道路灯子程序,通过视觉系统判断是否有车辆和车辆的前进方向,调用机动车道子程序;其他时间路灯关闭且系统处于等待的运行状态。同时plc将采集的数据通过通信传输装置传送至主服务器、交通局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气象局服务器、监控中心,通过与交通服务器的通信,可以实时箱交通局上报车流数据、向车主推送道路信息;通过与电力局服务器的连接,可以将路灯电力故障发送至电力局,电力局可以及时派遣维修人员对故障路灯进行维修;通过与气象局服务器的连接,可以获取气象信息,信息气象信息包括粉尘浓度,通过与监控中心的连接实现远程监控,可以根据粉尘浓度信息控制除尘装置动作,所述除尘装置为包括水管、喷头,所述喷头设置有防尘罩,避免道路灰尘堵塞喷嘴,所述所述装置设置与路灯杆上,通过喷头喷洒水雾与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吸附融合,由于水珠自身重力的原因而下沉,达到除霾降尘的效果,避免灰尘附着在路灯壁上,影响其光照效果,优选的,所述喷头采用旋转喷头,使得喷头不能可以向空中、路面喷水还可以向路灯本体喷水,对附着在路灯本体上的灰尘进行清洗,提高光照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plc终端还包括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与plc连接,所述定位装置用户获取路灯的具体位置,当路灯发生故障时,可以之间将位置信息发生至监控中心,便于维修人员及时赶到,所述定位装置采用gps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plc终端还包括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所述电流传感器、电压传感器分别与plc连接,所述电流传感器分别用于检测电源、电压参数,获取电源电力数据并将所述电源电力数据传送至电力局服务器和监控中心,便于对电力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进一步的,所述供电装置包括太阳能供电装置、市电供电装置,所述太阳能供电装置、市电供电装置分别与plc连接,太阳能供电装置、市电供电装置分别通过太阳能和市电为系统的运行提供电源。

进一步的,所述的光照传感器的型号为ry-g。

进一步的,所述的摄像机的型号为poeds-2cd3t56wd-i5。

进一步的,所述的雷达测速仪的型号为j2300。

进一步的,所述的plc型号为cpu226plc。

值得注意的是:本方案中的光照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摄像机、雷达测速仪、除尘装置、路灯、气象局服务器、交通局服务器、电力局服务器等均为现有技术中的常用电路或实物,本方案的创新不在于单个的电路上,而是数个模块以及电路的配合实现城市路灯的智能控制,易于管理维护。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