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850820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屏保护装置,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带曲面或弧面的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工业设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今的数码电子产品在性能达到要求的同时,还需要具有精美的做工,而消费者在入手一款满意的产品之后,为了延长使用时间,往往会特别注意对产品进行保护。众所周知显示屏是数码电子产品上最易刮花和破裂的部件,显示屏一旦受损,产品便难以正常使用,而更换显示屏的维修成本高昂,因此对产品的保护中保护屏幕是最为关键的。现有的常规保护措施是在显示屏上贴膜,无论是普通贴膜还是防护效果更优的钢化膜,其均只能覆盖到平面显示屏上并对平面区域提供保护。
[0003]出于对科技感与美感的追求,越来越多的数码电子产品已经开始使用带曲面或弧面的2.显示屏,这种显示屏包括中间的平面区域及围绕于平面区域外围的弧面或曲面,使用这种显示屏的产品正面是一整体玻璃件,无分割间隙,整体感强烈,外观更出众,例如图1中所示的通讯电子产品。传统的贴膜在这种具有2.5D显示屏的产品上的贴覆效果如图2所示,无法对屏幕形成全面的保护,当产品掉落或刮碰时,2.5D显示屏边缘的弧面或曲面依然容易被损坏,从而导致需要更换整个屏幕。
[000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对带曲面或弧面的2.5D显示屏提供全面保护的屏幕保护装置,以满足消费者和使用者迫切需求和完美体验。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对带曲面或弧面的2.5D显示屏提供全面保护的屏幕保护装置。
[000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包括边框件及透明的视窗件,所述边框件的中间开设露出显示屏的开口,所述边框件的外周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所述视窗件遮蔽所述开口地固定于所述边框件。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边框件的外周设置为弯曲的弧面形或曲面形,而所述视窗件固定于所述边框件中间的所述开口处,因此当所述保护装置装设到具有2.5D显示屏的数码电子产品后,不仅所述视窗件可以遮盖2.5D显示屏的平面区域并形成保护,所述边框件的外周也能够相应地贴合到2.5D显示屏外围的弧面或曲面上,形成对屏幕的全面保护。本实用新型显示屏保护装置能用于具有2.5D显示屏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数码电子设备,适用范围广。
[0008]较佳地,所述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还包括透明的粘着件,所述粘着件的两面均具有粘性,所述粘着件的一面贴于所述边框件及所述视窗件,所述视窗件固定于所述边框件与粘着件之间,所述粘着件的另一面贴于显示屏上。通过设置所述粘着件,可以非常便捷地将所述视窗件与所述边框件固定在一起,同时也能够藉由所述粘着件的粘性,将保护装置快捷地贴覆到显示屏上。
[0009]较佳地,所述边框件包括顶边、底边与两侧边,所述顶边、底边与两侧边围成所述开口,所述顶边、底边与两侧边远离所述开口的一侧分别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
[0010]具体地,所述底边的中间位置开设有操作通孔。所述操作通孔露出手机等电子设备的HOME键,方便操作手机。对于无HOME键及物理功能键的数码通讯电子产品,则无需开孔。
[0011]具体地,所述顶边开设声音通孔。所述声音通孔露出手机的听筒,不影响手机正常接听使用。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具有2.5D显示屏的数码产品立体图。
[0013]图2是图1中产品贴膜后的立体图。
[00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保护装置的结构组成示意图。
[0015]图4是本实用新型保护装置的横向剖视图。
[0016]图5是本实用新型保护装置装设于图1中产品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结合给出的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作出描述。
[0018]如图3与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2.显示屏的保护装置1,包括边框件11、透明的视窗件12及透明的粘着件13。
[0019]所述边框件11包括相对的顶边111与底边112及两相对的侧边113,两所述侧边113连接在顶边111与底边112之间,所述顶边111、底边112及两所述侧边113围成一露出显示屏平面区域的开口 114,所述开口 114在本实施例中为矩形。所述边框件11的外周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即所述顶边111、底边112与两侧边113远离所述开口 114的一侧分别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毫无疑问的以上几个边的弯曲方向是朝向所述边框件11的同一侧的,图3与图4中方向为向下弯曲。所述边框件11的弯曲程度与所适用的2.5D显示屏外周的弧面屏或曲面屏对应。所述边框件11是一体成型的整体件,其采用可塑性材料制成,具体如金属、PET、PVC或PC等,但是不限于这些材质。
[0020]所述视窗件12为矩形,且所述视窗件12的大小与所述开口 114对应从而能完全地遮蔽所述开口 114。所述视窗件12的材质为玻璃、宝石、塑胶片等透光材料,且不限于这些材料,其大小能够完全地覆盖2.显示屏上的平面显示区域,并且视窗件12的材质不会对使用者对屏幕的触控产生影响。
[0021]所述粘着件13同样为矩形,本实施例中其大小可稍大于所述视窗件12,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其大小也可等于或小于所述视窗件12,所述粘着件13的材质为PET、PVC、PC等或其他透光性材料,经过一定工艺处理后,所述粘着件13的两面均具有粘性。所述粘着件13的一面同时贴于所述边框件11及所述视窗件12,具体的,所述粘着件13的这一面的中间位置粘住所述视窗件12,而这一面的边缘位置粘到所述边框件11的四个边上,从而将所述视窗件12夹于所述边框件11与粘着件13之间,实现所述视窗件12在所述边框件11上的固定。当然视窗件12的粘合方式并不只限定于这一种,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采用其他方式。所述粘着件13的另一面可在使用时贴于显示屏上,使保护装置I保持与显示屏的紧密接触。通过设置所述粘着件13,可以非常便捷地将所述视窗件12与所述边框件11固定在一起,同时也能够藉由所述粘着件13的粘性,将保护装置I快捷地贴覆到显示屏上。
[0022]较佳地,为了不影响手机等产品的正常使用,在所述顶边111开设声音通孔111a,在所述底边112的中间位置开设有操作通孔112a。所述声音通孔Illa露出手机的听筒,保证手机正常接听使用;所述操作通孔112a露出手机等电子设备的HOME键,方便操作手机。另外,本保护装置I的所述边框件11上还可以加上颜色及文字图案工艺处理,达到提升美观和个性化的作用。
[0023]如图5所示,以手机2为例,在使用本保护装置I时,将所述边框件11弯曲的一侧朝向手机2并贴到手机2上,使所述粘着件13贴紧到手机2的2.5D显示屏的平面区域上,同时所述边框件11外周的弯曲部分与2.显示屏的外围弧面或曲面相互贴合,从而对
2.5D显示屏形成全面的保护。
[0024]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边框件11的外周设置为弯曲的弧面形或曲面形,而所述视窗件12固定于所述边框件11中间的所述开口 114处,因此当所述保护装置I装设到具有2.5D显示屏的数码电子产品后,不仅所述视窗件12可以遮盖2.5D显示屏的平面区域并形成保护,所述边框件11的外周也能够相应地贴合到2.5D显示屏外围的弧面或曲面上,形成对屏幕的全面保护。本实用新型显示屏保护装置I能用于具有2.5D显示屏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数码电子设备,适用范围广。
[0025]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例而已,其作用是方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并据以实施,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边框件及透明的视窗件,所述边框件的中间开设露出显示屏的开口,所述边框件的外周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所述视窗件遮蔽所述开口地固定于所述边框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还包括透明的粘着件,所述粘着件的两面均具有粘性,所述粘着件的一面贴于所述边框件及所述视窗件,所述视窗件固定于所述边框件与粘着件之间,所述粘着件的另一面贴于显示屏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框件包括顶边、底边与两侧边,所述顶边、底边与两侧边围成所述开口,所述顶边、底边与两侧边远离所述开口的一侧分别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边的中间位置开设有操作通孔。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边开设声音通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2.5D显示屏的保护装置,包括边框件及透明的视窗件,所述边框件的中间开设露出显示屏的开口,所述边框件的外周弯曲成弧面形或曲面形,所述视窗件遮蔽所述开口地固定于所述边框件。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边框件的外周设置为弯曲的弧面形或曲面形,而所述视窗件固定于所述边框件中间的所述开口处,因此当所述保护装置装设到具有2.5D显示屏的数码电子产品后,不仅所述视窗件可以遮盖2.5D显示屏的平面区域并形成保护,所述边框件的外周也能够相应地贴合到2.5D显示屏外围的弧面或曲面上,形成对屏幕的全面保护。本实用新型显示屏保护装置能用于具有2.5D显示屏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数码电子设备,适用范围广。
【IPC分类】H05K5-02
【公开号】CN204560072
【申请号】CN201520195085
【发明人】付斌
【申请人】东莞市大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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