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

文档序号:7546729阅读:10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视台的播出设备及所采用的播出方法,是一种电视台节目信息的新的点播方法。
现有的电视台节目信息的点播方法,在目前国内实用的情况来说,基本都是通过电话机来进行的,即电视用户根据电视机上所显示的节目菜单和提示符号,通过电话机的键盘拨叫专用电话号码,并逐级转换显示下级菜单,直到选中自己所需要的电视节目为止。在整个点播期间,点播者的视线都必须不断地在电视屏幕和电话机键盘间进行频繁的转换,既麻烦又不方便,还十分容易出错。而且必须抢到后才能进行点播,不能多人同时点播;翻看的时间也有限制,造成点播困难。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快捷性、直观、方便、免除了原有点播方法的麻烦和不便、并且实现方便容易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点播的电视节目,其特征在于上述节目播出机和一个专用网站相连接,用户利用上网工具通过因特网查询上述专用网站中的信息,网站信息中包括有电视台可供点播的节目信息,供用户预览和点播节目,用户点中的节目信息再传回电视台,并由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
本发明中所述的电视台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信息中含有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的初始菜单、节目库清单、播出节目安排表、收费标准和提示信息。节目播出机和专用网站合二为一,本身即兼有网站功能。用户利用上网工具制作节目,并将节目传送到网站,由网站审查并安排播出或通过设备自动接入节目表中自动播出。用户利用上网工具制作的节目,包括图文或视频节目、字幕或配音。用户利用的上网工具为带调制解调器的计算机或手机、移动通信装置。用户所用的上网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同一地或在异地,当上网点播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异地时,用户利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收看人。当然,也可以采用其它合适的信息内容。
本发明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因特网的广泛性、快捷性和直观性,免除了原有的只能用电话机来点播电视台节目的麻烦和不便,设计新颖实用、实现方便容易,并使电视台所拥有的大量信息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可以方便地实现在一地点播节目,而在另一地电视台播出,并由他人收看的目的。可以从容地寻找节目;可以及时地了解电视台的节目安排,以有选择地决定是否点播;可以随时开始点播。本发明以较低的成本,相对简单的设备就能很好地实现由用户自由、方便地点播电视节目的目的。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实施例一电视台向电视用户播出点播的电视节目的节目播出机和一个专用网站相连接,用户利用带调制解调器的计算机(或手机、移动通信装置等其它合适的上网工具)通过因特网查询上述专用网站中的信息,网站信息中包括有电视台可供点播的节目信息(含有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的初始菜单、节目库清单、播出节目安排表、收费标准和提示信息等。),供用户预览和点播节目,用户选择自己要点播的节目内容,要求播出的时间、频道和节目同时出现的字幕等,用户点中的节目信息再传回电视台,并由节目播出机在用户指定的时间向电视用户播出。用户也可利用上网工具制作节目,并将节目传送到网站,由网站审查并安排播出或通过设备自动接入节目表中自动播出。用户利用上网工具制作的节目,包括图文或视频节目、字幕或配音等。用户所用的上网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同一地或在异地,当上网点播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异地时,用户利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收看人。用户点播费用可在电话费中扣除,也可以用信用卡或其它网上购物相同的缴费形式。
实施例二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机和专用网站合二为一,节目播出机本身即兼有网站功能。用户利用可上网的手机等上网工具通过因特网查询上述专用网站中的信息,网站信息中包括有电视台可供点播的节目信息(含有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的初始菜单、节目库清单、播出节目安排表、收费标准和提示信息等。),供用户预览和点播节目,用户点中的节目信息再传回电视台,并由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用户也可自己制作节目,并将节目传送到网站,由网站通过设备自动接入节目表中自动播出(或其它接入方式)。用户所用的上网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同一地或在异地,当上网点播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异地时,用户利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收看人。
权利要求
1.一种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点播的电视节目,其特征在于上述节目播出机和一个专用网站相连接,用户利用上网工具通过因特网查询上述专用网站中的信息,网站信息中包括有电视台可供点播的节目信息,供用户预览和点播节目,用户点中的节目信息再传回电视台,并由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电视台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信息中含有可供点播的电视节目的初始菜单、节目库清单、播出节目安排表、收费标准和提示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节目播出机和专用网站合二为一,本身即兼有网站功能。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利用上网工具制作节目,并将节目传送到网站,由网站审查并安排播出或通过设备自动接入节目表中自动播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利用上网工具制作的节目,包括图文或视频节目、字幕或配音。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利用的上网工具为带调制解调器的计算机或手机、移动通信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所用的上网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同一地或在异地,当上网点播工具与播出节目的电视台在异地时,用户利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收看人。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视节目信息的点播新方法,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点播的电视节目,特点:上述节目播出机和一个专用网站相连接,用户利用上网工具通过因特网查询上述专用网站中的信息,网站信息中包括有电视台可供点播的节目信息,供用户预览和点播节目,用户点中的节目信息再传回电视台,并由节目播出机向电视用户播出。优点:充分利用了因特网的广泛性、快捷性和直观性,免除了原有的只能用电话机来点播电视台节目的麻烦和不便,设计新颖实用、实现方便容易,并使电视台所拥有的大量信息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文档编号H04N7/173GK1276688SQ00112418
公开日2000年12月13日 申请日期2000年7月20日 优先权日2000年7月20日
发明者范煜, 王美玲 申请人:范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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