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

文档序号:7951958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主要是利用可双向传输的无线通信设备、互连网络与一般店铺及无店铺,用于一安全且便利的购物环境。
随着虚拟世界一互连网络的兴起,彻底颠覆了人类的生活习惯,也使购物的方式更显多元化,而目前在网络世界中,购物网站如雨后春笋般的林立,在网络中购物的付费机制也一直慢慢在建立中,目前一般使用者若在购物网站上点选其欲购买的商品后,通常该网站即会请购买商品的使用者上传信用卡的卡号及其基本数据,经购物网站与信用卡的金融机构确定无误后,将货款累积在信用卡的帐单上,使用者再根据信用卡的帐单金额付款,此种付费的方式需填信用卡号码及相关数据,虽然皆有经过加密,但若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卡号被网络黑客盗取,且不需经使用者签名确认即可交易,其后果不堪设想,安全性堪虑。
另一种付费的方式则为当使用者在购物网站上点选其欲购买的商品后,购物网站即请使用者指定送达的邮局或配送点(如便利商店),当此邮局及配送点收到商品后即通知使用者,使用者再至此邮局或配送点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完成付费;此种付费方法虽无上述信用卡号被黑客盗取的危机,但因使用者是采取现金交易预订方式,且会加收代收费用,极有可能造成当商品送达后,使用者不去领取或逾期领取而造成货物囤积、运送成本上升等问题,产生交易纠纷及困扰。
有鉴于上述网上购物其付费方式所可能造成的种种问题,本发明人积多年研发的经验所得,终于发明出一种兼具安全及便利性的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使使用者皆能自行以回传的动作并以数字式不可仿冒的身份辨识确认(就如同电信服务端可确认其拨打商品的用户身份一般),商家则可获得电信公司的保证付款。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用于提供一种方便且迅速的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用户不需携带现金或备妥零钱可即时交易。
本发明的主要特征是利用目前无线通信设备可回传简讯的功能(如手机)以及此回传的动作所代表数字式不可仿冒的身份辨识确认,用与形成一安全且便利的付费方法。
其具体的技术方案是提出一种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该方法是用于商品供应端及与该商品供应端相结合的电信服务端,其主要步骤为使用者申请成为此电信服务端其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的用户,然后取得该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的传输号码;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输入传输号码并传出至电信服务端处;当该电信服务端收到此传输号码后,随即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当该使用者收到确认简讯并经确认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当该电信服务端收到该核准信息后,即将该等商品的货款累加至该无线通信设备的电信帐单,完成单次付费程序。
上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为购物网站,且该使用者是使用个人电脑上网在购物网站中选购商品;或是具有店员的商店,且此商店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输设备;也可是无人的售货设备,且此售货设备上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输设备。
上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所述的双向无线通信设备是手机,且该传输号码是手机号码。
上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当使用者在电脑的屏幕视窗中看中一商品且想要购买时,使用者可以用鼠标点选视窗中该商品下方“购买”的按钮,此时,该网站即会跳出一对话视窗,并请使用者填入传输号码。
其中,在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的步骤中,此确认简讯会列出使用者所选购的商品品名以及金额。
根据上述的付费方式,本发明可达到的实用功效如下1、本发明整合目前互连网络无时间、地域限制的优点,同时整合目前电信市场其无线通信设备(以目前来讲为手机)的庞大用户所创造的付费方式,不用将信用卡数据号曝露在网络上,如此一来绝对没有信用卡号被盗取的顾虑,即使手机号码被盗取冒用或误用,除了该手机使用者外亦无法做出回传的数字确认动作。不但落实网络效率,且安全性大大提升,更能创造庞大的服务商机。
2、电信公司可掌握使用者数据,并做如信用卡般的信用调查受理选择申请的客户,同时因为货款已列进帐单中,商家得到电信公司付款保证,亦可降低出货风险。
3、若在有店员的店铺、百货公司等有这传输设备的机台上以此种方式付费,也可在店员前操作,而免去歹徒在信用卡刷卡机盗码的风险;且回传核准信息的动作等于是信用卡消费时的签名!而且无法仿冒,因为移动商品身分识别是GSM数字用户识别卡(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简称SIM卡)所产生的,无法复制!4、至于在售货机上使用本发明的方法付费,商品即马上摔出,连零钱也不用找亦不必携带现金,这是可自行操作的方便!有关本发明的详细内容及技术,现结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图1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中其付费方法所牵涉到的整体系统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中其申请成为手机用户的流程示意图;图3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中使用者上网购买商品其付费方式的流程示意图;图4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中使用者在一购物网站的视窗上浏览的平面示意图;图5是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中当使用者选购商品后对话视窗跳出的平面示意图;图6是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的实施示意图。
请参阅图1至图5,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在本较佳实施例中其付费方法所牵涉到的整体系统是如图1所示,其包括有一商品供应端,在本较佳实施例中是为一购物网站11,可供用户使用个人电脑14或公用终端设备(图中未示)上网络13上浏览;一电信服务端10,其与该购物网站11连结,并可提供使用者12双向传输的无线通信设备传输号码(在本较佳实施例中是为手机号码)及提供相关的电信服务;至少一使用者12,每一使用者12皆持有手机120,且该手机120可根据该电信服务端10所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双向的无线信号传输。
图2是为申请成为手机用户的步骤流程图,首先,使用者必须先申请加入与购物网站所配合的电信服务端并成为此电信服务端的手机用户201,然后填写加入网上购物所必须填写的一些基本数据202,在本较佳实施例中,此基本数据包括了家中地址,送货的方式;当经申请核准成为电信服务端的手机用户之后,电信服务端即会给使用者一组手机号码(传输号码)203。
使用者上网购买商品时其付费方式的流程烦请参阅图3,首先,使用者是使用个人电脑上网浏览一购物网站301,当使用者选定一商品欲购买时302,该购物网站即会请使用者输入手机号码并送出至电信服务端处303,当电信服务端收到使用者的手机号码后,即会传一确认简讯至使用者的手机屏幕(显示面板)上304,当使用者收到此简讯并确认其内容无误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305,当电信服务端收到由使用者所回传的核准信息后,即可通知购物网站根据使用者在电信服务端所填的基本数据进行送货的程序,并将货款列至手机的电信帐单中306,如此即完成单笔交易307,当使用者接到电信服务端所送出的帐单后,再依照一般使用者所习惯缴电信帐单的方法缴费即可。
有关使用者在网络上购买商品的实施示意图请进一步参考图4、图5,在本较佳实施例中,当使用者在电脑14的屏幕视窗141中看中了一商品150且想要购买时,使用者可以用鼠标140点选视窗141中商品150下方“购买”的按钮151,此时,屏幕141即会跳出一对话视窗152(如图5所示),在本较佳实施例中,此对话视窗152会列出此商品的名称,并请使用者12填入手机号码等数据,此时,使用者12即必须以键盘142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至对话视窗152的对话框1520中,然后按送出键1521,使用者即可收到即时信息,然后再依上述的付费方式进行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网购物外,请参阅图6,使用者亦可利用在一般商店(如百货公司)4以及无人商店(如售货机5)中使用此种付费的方式,当然,这些商店4以及售货机5上必须与该电信服务端10合作,并设有与电信服务端10连线的传送设备40、50(类似刷卡机)。
当使用者在商店4中选定商品后,店员即可以将商品的价钱连同使用者的手机号码同时输入至传送设备40、50上并传出至电信服务端10处,当电信服务端10收到由使用者所输入的手机号码后,即会传一确认简讯至使用者12的手机屏幕1200(显示面板)上,当使用者收到此简讯并确认其内容无误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10,当电信服务端10收到由使用者12所回传的核准信息后,即回传一交易完成的信息至该商店4的传送设备40上,并将货款列至手机的电信帐单中,完成单笔交易程序,当使用者接到电信服务端10所送出的帐单后,再依照一般使用者所习惯的缴电信帐单的方法缴费即可。
若使用者12在售货机5前选定商品后,使用者12即可以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外加一组密码(防止知道使用者手机号码的人恶作剧)输入至传送设备50上并传出至电信服务端10处,当电信服务端10收到由使用者所输入的手机号码后,即会传一确认简讯至使用者12的手机屏幕1200(显示面板)上,当使用者收到此简讯并确认其内容无误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10,当电信服务端10收到由使用者12所回传的核准信息后,再回传一交易完成的信息至该售货机5的传送设备50上,然后商品即掉出;而贷款则加至手机的电信帐单中,如此即完成单笔交易程序,当使用者接到电信服务端10所送出的帐单后,再依照一般使用者所习惯的缴电信帐单的方法缴费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其限定本发明所实施的范围。即凡是根据本发明权利要求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涵盖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该方法是用于商品供应端及与该商品供应端相结合的电信服务端,其主要步骤为使用者申请成为此电信服务端其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的用户,然后取得该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的传输号码;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输入传输号码并传出至电信服务端处;当该电信服务端收到此传输号码后,随即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当该使用者收到确认简讯并经确认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当该电信服务端收到该核准信息后,即将该等商品的货款累加至该无线通信设备的电信帐单,完成单次付费程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为购物网站,且该使用者是使用个人电脑上网在购物网站中选购商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为具有店员的商店,且此商店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送设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为无人的售货设备,且此售货设备上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送设备。
5.如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所述的双向无线通信设备是手机;且该传输号码是手机号码。
6.如权利要求2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当使用者在电脑的屏幕视窗中看中一商品且想要购买时,使用者可以用鼠标点选视窗中该商品下方“购买”的按钮,此时,该网站即会跳出一对话视窗,并请使用者填入传输号码。
7.如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的步骤中,此确认简讯会列出使用者所选购的商品品名以及金额。
8.一种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该方法是用于商品供应端及与该商品供应端相结合的电信服务端,首先,使用者需先申请成为此电信服务端的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用户,然后取得该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的传输号码;当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后,输入传输号码并传出至电信服务端处,其主要特征为当该电信服务端收到此传输号码后,随即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当该使用者收到确认简讯并经确认后,即回传一核准信息至电信服务端;收到该核准信息后,即将该等商品的货款累加至该无线通信设备的电信帐单,完成单次付费程序。
9.如权利要求8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购物网站,且该使用者是使用个人电脑上网在购物网站中选购商品。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具有店员的商店,且此商店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送设备。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使用者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商品的步骤中,该商品供应端是无人的售货设备,且此售货设备上设有与该电信服务端连线的传送设备。
12.如权利要求8、9、10或11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所述的双向无线通信设备是手机,且该传输号码是为手机号码。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当使用者在电脑的屏幕视窗中看中一商品且想要购买时,使用者可以用鼠标点选视窗中该商品下方“购买”的按钮,此时,该网站即会跳出一对话视窗,并请使用者填入传输号码。
14.如权利要求8、9、10或11所述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其中,在传一确认简讯至该使用者其无线通信设备的显示面板上的步骤中,此确认简讯会列出使用者所选购的商品品名以及金额。
全文摘要
一种购物的电子付费方法,该方法用于商品供应端及与该商品供应端相结合的电信服务端,使用者需先申请成为具有传输号码的双向无线通信设备用户;并在商品供应端处选定至少一欲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后,输入传输号码至电信服务端,当电信服务端收到此传输号码后,随即传一确认简讯给该使用者;当该使用者收到确认简讯并经确认后回传给电信服务端;收到该核准信息后,即将该商品的货款累加至电信帐单中,完成单次付费程序。
文档编号H04M11/00GK1394065SQ0112949
公开日2003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01年6月21日 优先权日2001年6月21日
发明者赵文忠 申请人:赵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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