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直播与广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84278阅读:28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视频直播与广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直播与广告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网络进行视频直播并可同时发布广告的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进入到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更出现了网络点播这种娱乐服务。一般是用户通过网络向服务器发出观看或收听某个节目的请求,服务器则处理这个请求,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相应数据流以一定的格式发送到用户终端,用户就可以享受点播服务了。但是这种点播服务有一个缺点,即有多少用户点播,终端服务器就发送出多少股数据流,这样不可避免的要受到终端服务器的处理能力和与网络连接的带宽的限制,结果是只有极有限的用户可以同时享有此项服务。也正因为人数有限,导致广告商不可能涉足此领域,而一般的网络点播提供的也都是收费服务。如果能有一种技术,使得同时在线观看的用户人数不受限制,则可以考虑向用户提供免费的视频服务,同时插播广告。此举必然能受到广告商和广大用户的青睐,给服务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收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向广大用户提供视频直播服务,并可以同时进行广告插播的系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涉及的系统由视频终端服务器、网络、转发服务器、用户终端等组成。用户向通过网络向视频终端服务器发出观看视频直播的请求,在服务器确认用户请求的有效性之后,将一股数据流以一定的格式发送到转发服务器上,再由转发服务器根据用户的数目进行复制再转发到用户终端,用户就可以欣赏节目了。由于视频终端服务器只需要发送一股数据流,因此对其处理能力和带宽接入的要求都不高,一般的终端只要连接到网络都可以成为视频终端服务器。这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图1为视频直播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为视频直播系统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视频直播系统由视频终端服务器101、网络102、转发服务器103和用户终端104组成。用户终端104首先登录网络102,下载安装一定的播放软件,然后可以通过网络102向视频终端服务器101发出观看某个节目的请求。视频终端服务器101在接受到用户终端104的请求后,将该节目打包成一定格式的数据流,通过网络102发送给转发服务器103,由转发服务器103根据用户人数进行复制,然后再将数据流通过网络102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104,用户就可以观看视频节目了。
以上是对视频直播系统结构及运作的简单描述。实际上转发服务器103于用户终端104都是多数的。为了更形象的说明视频直播系统的机制,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假设在北京有一个视频终端服务器104,现在上海有50个用户终端104点播,北京有20个用户终端104点播,则视频终端服务器101送出一股数据流到北京的转发服务器103,然后北京的转发服务器103送给上海的转发服务器103一股流,再给北京的用户终端104分发20股数据流,上海的转发服务器103再分发50股流(假定北京,和上海各只有一个转发服务器),这样从北京到上海一共只有一股数据流。
由上描述可知,不论用户终端104的数目的多少,对于视频终端服务器101来说,他只需发送出一股数据流。不象现有的点播机制,有多少用户点播,服务器就要发送多少股数据流,于是服务器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处理能力与带宽的限制,从而限制了点播人数的多少。因此,在本系统中,对视频终端服务器101的要求不高,一个普通的终端,只要连接上网络,都可以作为视频终端服务器101在网上作视频直播。这相对于现有的技术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基于以上描述可知,由于本视频直播系统克服了原有的点播机制的缺点,从而可以使得用户终端104的数目几乎不受限制。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视频终端服务器101能够提供好的节目源,就可以考虑在直播节目的同时插播广告,让用户免费观看,此举必能受到用户和广告商的青睐。可以利用现有技术,使得用户在观看直播节目时,屏幕上会同时弹出一个不可关闭的小窗口,在此小窗口中,可以是广告商制作的广告,也可以提供某种链接。如果用户认为链接的指向比正在播放的节目更具有吸引力时,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链接终止正在播放的节目,跳转到其他网站或是观看其他节目。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构建的视频直播系统,使得观看视频节目的人数几乎不受限制,实现了技术上的巨大飞跃。还给用户提供了免费观看节目的便利,给广告商提供了一种更为方便的广告模式,更可给服务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权利要求
1.一种视频直播系统,由视频终端服务器、网络、转发服务器和用户终端组成,该视频直播系统提供了一种可以由多数个用户共同观看视频直播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用户终端104通过网络102向视频终端服务器101发出观看某个节目的请求;(b)视频终端服务器101在接受到用户终端104的请求后,将该节目打包成一定格式的数据流,通过网络102发送给转发服务器103;(c)转发服务器103根据用户人数进行复制,然后再将数据流通过网络102发送给相应的用户终端10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视频直播的同时用户屏幕上会出现窗口插播广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视频直播时插播广告的窗口可以设计为不可关闭的窗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直播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视频直播时插播广告的窗口可以提供指向其他节目或网站的链接。
全文摘要
一种视频直播系统,由视频终端服务器、网络、转发服务器和用户终端组成。用户向通过网络向视频终端服务器发出观看视频直播的请求,在服务器确认用户请求的有效性之后,将一股数据流以一定的格式发送到转发服务器上,再由转发服务器根据用户的数目进行复制再转发到用户终端,用户就可以欣赏节目了。由于视频终端服务器只需要发送一股数据流,因此对其处理能力和带宽接入的要求都不高,一般的终端只要连接到网络都可以成为视频终端服务器。本系统可以不限制观众用户的人数,因此可以考虑在作视频直播的同时插播广告,从而给服务商带来经济效益。
文档编号H04L12/56GK1625148SQ20031010912
公开日2005年6月8日 申请日期2003年12月5日 优先权日2003年12月5日
发明者艾建勋, 张世俊 申请人:宽联(上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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