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有绳电话无绳电话的录音电话前播放广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49912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接听有绳电话无绳电话的录音电话前播放广告的制作方法
一、移动电话打进电话,和有绳电话打进电话,以及移动电话有绳电话录音功能启动已录下音后,听话者在接起电话时,先听到的是三十秒的广告,然后才能听到录音电话的内容,或听到对方来电人的说话内容。
二、全国各地长途电信局,各地电话局(有绳和无绳电话),移动通讯电话局承做广告凡是电话使用者在接电话前听广告者电话通讯费减去30%,这30%费用由全国各地长途电信局,各地电话局(有绳和无绳电话)移动通讯电话局从广告商中收取的广告费中扣除。
权利要求
先行录好广告录音,然后与移动电话,和有绳电话连接,在移动电话打进电话和有绳电话打进电话前将广告录音播放,听话者在接起电话时先听到的是30秒广告,然后才能听到录音电话的内容,或听到对方来电人的说话内容。全国各地电信局,各地电话局(有绳和无绳电话),移动通讯局凡采取上述办法做广告均应支付我专利费,专利费的额度应占全国各地长途电信局,各地电话局(有绳和无绳电话),移动通讯电话局所做广告费的50%。
全文摘要
此发明属通讯技术领域,应用于日常的通讯交流中。其内容为移动电话打进电话,和有绳电话以及移动电话,有绳电话录音功能已录下音后,听话者在接起电话时,先听到的是30秒广告,然后才能听到录音电话的内容,或听到对方来电人的说话内容。此业务由全国各地长途电信局、各地电话局、移动通讯电话局承作广告,凡是电话使用者在接电话前听广告者,电话通讯费减去30%,这30%费用由全国各地长途电话局及电话局、移动通讯电话局从广告商中收取的广告费中扣除。此规定对双方都是有益处的,通话者可以免费收听各方面的广告信息,而广告上也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为自己和产品做广告。此外各电信局、移动通讯电话局等也在其中起到衔接的作用,有效的提高了自己的声誉。
文档编号H04M3/487GK1620088SQ20041004820
公开日2005年5月25日 申请日期2004年6月15日 优先权日2004年6月15日
发明者胥家宏 申请人:胥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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