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

文档序号:7597668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各种增值服务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如语音呼叫业务中的主叫号码显示限制业务。
对于语音呼叫业务,目前绝大部分通信网络(包括移动网和固定网)都能提供针对主叫用户的主叫号码显示限制的业务,即主叫用户可向运营商申请开通主叫号码显示限制业务,运营商网络中保存该用户的业务权限,用户可随时通过终端对该业务进行激活或者去激活。激活主叫号码显示限制业务后,该用户发起语音呼叫时,网络向被叫方屏蔽主叫用户号码;去激活主叫号码显示限制业务后,该用户发起语音呼叫,被叫方可显示主叫用户的主叫号码。
对于短消息业务,短消息发送方号码显示限制即匿名短消息今后会有一定的应用场合,如不计名投票、短消息发送方不希望显示自己的号码给对方的情况等等。
目前提供短消息业务框架分两种情况(1)两个短消息用户终端之间发送短消息,如图1所示。
两个短消息终端之间发送短消息时,短消息从发送终端经网络设备到短消息中心,然后再经接收方网络设备到达接收终端。对于某些通讯系统,如码分多址(CDMA)系统,可能经过两个短消息中心,即短消息发送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和短消息接收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
(2)短消息用户与短消息服务器之间发送短消息,如图2所示。
短消息终端与服务器之间发送短消息时,短消息中心与服务器之间一般存在短消息网关,完成协议转换、路由、计费、身份验证等功能。
网络设备一般是交换设备,如固网交换机、移动交换中心等,也可能只是一些传输设备,如互联网协议(IP)路由器等。
发送短消息时,短消息发送方在发送短消息内容之外,必须携带短消息发送方号码和短消息接收方号码,短消息接收方号码用来对短消息进行路由,短消息发送方号码经过网络设备、短消息中心后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
目前技术不能实现匿名短消息,即将短消息发送方号码对短消息接收方显示限制功能,使发送方号码不被短消息接收方得到。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是一种向短消息发送方提供的业务,即对短消息接收方屏蔽短消息发送方的号码。该方法包括首先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还包括步骤A用户通过终端发送短消息,经网络设备转发到短消息中心,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B短消息中心接收带有所述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将短消息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发送短消息时,如终端设备已记录匿名短消息业务的当前激活状态,则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所述短消息经网络设备转发到短消息中心;否则,所述终端将该短消息发送到网络设备,由网络设备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并转发到短消息中心。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用户终端在发送短消息时由终端自动生成所述匿名标识。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网络在返回的成功信息中附带一匿名标识,终端保存该匿名标识,当用户在发送短消息时终端自动加入该匿名标识。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可查询当前短消息业务状态,所述查询步骤为a11用户通过终端设备发起查询短消息业务状态的请求;a12终端设备判断自身是否保存有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如保存,则直接返回当前短消息业务状态;否则,执行以下步骤a13终端发送请求到网络设备;a14网络设备返回该用户的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向终端或网络发起去激活匿名短消息请求,终端或网络向用户返回取消成功响应,取消用户的匿名短消息业务。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发起取消匿名短消息之前,用户发送的所有短消息都为匿名短消息。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用户每次发送短消息之前,需要重新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若短消息发送方和接收方归属于不同的短消息中心,由任一短消息中心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
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若短消息发送路径中包含短消息网关,则短消息中心直接将带有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发送到短消息网关,由短消息网关负责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
本发明可实现用户随时激活/去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从而享受匿名短消息业务。


图1是两个短消息用户终端间短消息业务框图;图2是短消息用户终端与短消息服务器之间短消息业务框图;图3是签约业务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图;图4是签约业务用户发送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图;图5是签约业务用户查看匿名短消息业务状态流程图;图6是非签约业务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图;
图7是非签约业务用户发送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分别以签约业务和非签约业务的匿名短消息发送方法为例对本发明的方法做进一步阐述。
匿名短消息业务是否属于签约业务,即在用户使用该业务前是否首先需要向运营商申请该业务权限,由运营商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如果属于签约业务,则需要网络设备、用户终端、短消息中心或短消息网关的共同支持;如果不属于签约业务,则不需要网络设备的支持,只需要用户终端、短消息中心或短消息网关的支持即可实现。
(一)签约业务如图3所示,用户可通过选择终端上的菜单或按特定按键向网络发起激活/去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请求,网络收到用户请求后,判断用户是否为已签约该业务的用户,并根据用户当前的激活/去激活状态,向用户终端返回请求是否成功的响应,记录当前的状态。网络在返回的成功信息中可附带一匿名标识,终端保存该匿名标识,当用户在发送短消息时终端自动加入该匿名标识。终端收到网络设备的响应消息后,若收到的是成功激活响应,则终端向用户提示业务成功激活,并记录或者不记录当前的激活状态;若收到失败响应,则根据具体失败原因向用户做出提示,如没有该业务权限,业务失败,当前已激活等,并记录或者不记录当前的非激活状态。
当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根据用户与运营商的协议,所发送的所有短消息都为匿名短消息,或者用户每次发送匿名短消息之前都需要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才能发送匿名短消息。
参阅图4所示,用户在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步骤为10短消息发送方发送短消息,终端是否记录匿名短消息业务的当前激活/非激活状态,若是,执行步骤20、30、60、70;若否,执行步骤40、50、60、70;
20终端根据当前激活/非激活状态,在短消息中包含或不包含匿名标识;30发送方终端发送短消息到网络设备,短消息中包含发送方号码;40发送方终端发送短消息到网络设备,短消息中包含发送方号码;50网络设备根据该发送方用户匿名短消息业务的当前激活/非激活状态,在短消息中包含或不包含匿名标识;60网络设备将短消息转发到短消息中心;70短消息中心接收到短消息,判断是否有匿名标识;若有,则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然后经网络设备或短消息中心,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若无,则按正常流程,经网络设备或短消息中心,将短消息转发到短消息接收方。
如果短消息传送路径中包含短消息网关,则识别和处理短消息中匿名标识的功能,可以由短消息网关完成,短消息中心只按正常流程处理,不需识别和处理匿名标识。
对于某些通讯系统,如CDMA系统,短消息发送路径中可能包含两个短消息中心,即短消息发送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和短消息接收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则上述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中,由其中一个短消息中心,即短消息发送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或短消息接收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判断是否包含匿名标识并进行相应处理。
用户在发起激活和去激活操作前,可能需要查看当前业务状态,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发起激活或去激活请求。用户可通过终端的菜单或按键,查看当前匿名短消息业务的激活或去激活状态。参阅图5所示,用户查询匿名短消息业务的步骤为用户向终端设备发起查询短消息业务状态的请求;终端设备判断自身是否保存有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如保存,则直接返回当前短消息业务状态;否则,执行以下步骤终端发送请求到网络设备;网络设备返回该用户的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
(二)非签约业务如图6所示,短消息发送方用户通过选择终端上的菜单或按特定按键,发起激活或去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的请求,终端响应用户请求,并向用户显示请求是否成功的信息。此时,终端记录用户的相应状态。
参阅图7所示,用户在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步骤为当短消息发送方发送短消息时,终端设备根据用户当前的激活/非激活状态,在短消息中包含/不包含一匿名标识。此匿名标识可由运营商确定,由终端保存该匿名标识,当用户在发送短消息时终端自动加入该匿名标识;终端将带有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发送到网络设备,由网络设备将短消息转发到短消息中心,网络设备对短消息中的匿名标识不进行识别和处理;短消息中心接收到该短消息后,判断是否有匿名标识,若有,则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然后经网络设备或短消息中心,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若无,则按正常流程,经网络设备或短消息中心,将短消息转发到接收方。
当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根据用户与运营商的协议,所发送的所有短消息都为匿名短消息,或者用户每次发送匿名短消息之前都需要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才能发送匿名短消息。
如果短消息传送路径中包含短消息网关,则识别和处理短消息中匿名标识的功能,可以由短消息网关完成,短消息中心只按正常流程处理,不需识别和处理匿名标识。
对于某些通讯系统,如CDMA系统,短消息发送路径中可能包含两个短消息中心,即短消息发送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和短消息接收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则上述匿名短消息业务流程中,由其中一个短消息中心,即短消息发送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或短消息接收方归属的短消息中心判断是否包含匿名标识并进行相应处理。
用户在发起激活和去激活操作前,可能需要查看当前业务状态,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发起激活或去激活请求。用户可通过终端的菜单或按键,发起查看当前匿名短消息业务的激活或去激活状态的请求,由于该业务状态直接保存在用户终端中,由终端返回并显示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匿名短消息发送方法,也称为短消息发送方号码限制,可满足一些业务的特殊需求,如不记名投票、或短消息发送方(如安全机构)不希望显示自己的号码给对方的情况等。运营商可通过匿名短消息功能实现更丰富的业务,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还包括步骤A用户通过终端发送短消息,经网络设备转发到短消息中心,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B短消息中心接收带有所述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将短消息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发送短消息时,如终端设备已记录匿名短消息业务的当前激活状态,则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所述短消息经网络设备转发到短消息中心;否则,所述终端将该短消息发送到网络设备,由网络设备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并转发到短消息中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用户终端在发送短消息时由终端自动生成所述匿名标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成功后,网络在返回的成功信息中附带一匿名标识,终端保存该匿名标识,当用户在发送短消息时终端自动加入该匿名标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可查询当前短消息业务状态,所述查询步骤为a11用户通过终端设备发起查询短消息业务状态的请求;a12终端设备判断自身是否保存有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如保存,则直接返回当前短消息业务状态;否则,执行以下步骤a13终端发送请求到网络设备;a14网络设备返回该用户的当前短消息的业务状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向终端或网络发起去激活匿名短消息请求,终端或网络向用户返回取消成功响应,取消用户的匿名短消息业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发起取消匿名短消息之前,用户发送的所有短消息都为匿名短消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户每次发送短消息之前,需要重新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短消息发送方和接收方归属于不同的短消息中心,由任一短消息中心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短消息发送路径中包含短消息网关,则短消息中心直接将带有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发送到短消息网关,由短消息网关负责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发送匿名短消息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首先激活匿名短消息业务;还包括步骤A用户通过终端发送短消息,经网络设备转发到短消息中心,在短消息中包含一匿名标识;B短消息中心接收带有所述匿名标识的短消息,删除短消息中的发送方号码,将短消息发送到短消息接收方。本发明可以实现在短消息接收方屏蔽短消息发送方号码,从而实现发送匿名短消息。
文档编号H04W88/18GK1750670SQ20041007991
公开日2006年3月22日 申请日期2004年9月16日 优先权日2004年9月16日
发明者王洁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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